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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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合肥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办学之初,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时任合肥市市委书记郑锐任董事长,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时任省人大副主任杨承宗任校长。学校实行“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反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1985年学校成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省州共建项目。2002年,以合肥联合大学为主体,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900多人,其中研究生59人,外国留学生69人。现有教职工959人,专任教师817人,高级职称教师309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152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外籍教师中3人获中国政府“友谊奖”,10人次获“黄山友谊奖”。
学校设有15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国家级专业13个,包括: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校外实践基地2个。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学习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成功经验,围绕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进行了系统的设计和改革,构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2009年,《借鉴德国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创新和实践》课题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专家组鉴定认为:“该项成果具有很多原创性,开创了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道路”。2014年,《突破学科定势,构建模块化课程,重构能力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课题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省属高校唯一)。蔡敬民书记作为高校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2009年以来,先后6次应邀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为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党委书记、校长班作案例教学报告。70多所高校邀请我校为转型发展和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作主题报告。被教育部列入全国第二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研制的两所试点院校之一,学校的办学理念及做法被吸收到合格评估方案中,成为国家标准。专家组评价:合肥学院为我国的高等教育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全国326所、463批次高校(约占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的81%)组团来校专题学习考察,被教育部誉为“地方高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
学校根据合肥市“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重大发展战略布局,瞄准合肥市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动态调整专业结构,与产业布局深度互动,培养地方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现有的53个本科专业基本涵盖合肥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几年,在办好传统优势专业的同时,根据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新增了交通工程、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以及物流管理(中德合作办学)、经济工程(中德合作办学)等一批合肥市急需的专业,培养了大量地方急需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毕业生60%在合肥就业,80%在安徽就业。2012年,我们在学校所在地的经济开发区就业的学生为1417名,2013、2014、2015年分别为1050人、1200人、1605人(占当年毕业生总数近1/3)。国家级骨干软件企业科大讯飞近年累计录用100多名毕业生,2014年该公司在皖招聘150人,录取合肥学院毕业生高达71人。据目前统计数据,近5届毕业生成功创业455起。2015年,学校文、理科二本招生投档最低分双双位居全省第一。
2009年至今,学生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934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18项,国家级一等奖45项;获全国体育比赛金牌73枚、银牌51枚、铜52枚。如2009级工业设计专业王红丽同学设计作品《Easy find》获得设计界奥斯卡—德国“红点概念奖”(Red Dot Award)。我校“MT2014”机器人团队在葡萄牙2014RoboCup公开赛中获得2D仿真组季军(第三名)等。
学校制定并落实了《“十二五”服务合肥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计划》。与一大批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合肥市各区、县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在工业设计、环境保护、物流管理、经济工程、机电等领域,与企业共建实践基地191个、“嵌入式”实验室3个、工程中心5个,打造了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如:“深装合大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合大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合肥学院—新方舟创意工场”、“合大中铁建工程测控技术中心”等一批校企共建的“嵌入式”实验室。建有合芜蚌自主创新平台—“合肥环境工程研究院”、 “安徽省固体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建筑节能技术平台”等一批校、地、企三方共建的研究院所。与三一重机、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签订了合作共建的协议,一批新的协同创新平台即将建设。
承担了“合肥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主体维护结构的监测与分析”、《合肥半汤、汤池国际温泉度假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合肥市工业设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合肥热电集团污泥掺烧技术、“高校光伏电站建设模式与应用示范研究”等一批研究项目;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一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平台,近五年,人文社科应用性成果的数量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
与中科院过程所合作,成立了合肥学院水环境治理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了环巢湖82条河流底泥污染分析等工作,派河解析和保护方案制订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引进英国Strathclyde大学罗熙淳教授、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曹宏斌教授为学校皖江学者特聘教授。
学校主动服务地方赢得地方政府大力支持,近五年地方政府通过化债、项目建设,累计额外追加投入近10个亿。完成了130亩发展预留地征地、规划等工作,综合工程实训中心等项目正在建设。占地140多亩的协同创新园区项目规划和建设即将启动。
学校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中国合肥-韩国中心。同德、韩等国和地区48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有3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13个中外合作培养专业。累计有2200名余学生赴国外留学,1100余名德国、韩国学生来我校学习、实习。德国前总统、时任德国下州州长伍尔夫先生、德国下州议会代表团、韩国两任驻华大使、韩国多任驻上海总领事以及大批国外政府、高校、企业代表团来校访问、交流。先后协助合肥市引进了德国大陆轮胎公司、西伟德集团等外资企业。帮助合肥市先后与德国奥斯那布吕克市、罗斯托克市、韩国瑞山市结成友好城市。积极促成黄山市与德国斯特拉尔松德市结为友好城市
与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联合创办了“合肥德国应用科学学院”。物流管理专业获得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资助,并得到德国物流协会支持,使德国三大协会之一的德国物流协会合肥分会落户学校。举办了七届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与发展研讨会、五届环境技术与知识转化国际会议、中韩新农村建设研讨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从2001年起,学校与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开展了13届的Workshop合作项目,聚集了德、韩两国一批工业设计界顶级的专家
建校三十周年校庆期间,时任德国总统伍尔夫先生专门发来贺信。2015年10月30日,默克尔总理在访问学校时,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合作的典范”,并与李克强总理共同见证,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与合肥学院签订了“合作设立德国施特拉尔松德应用科学大学孔子学院”协议。李克强总理题词:“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高度肯定学校的对德合作。
学校是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3所试点学校之一,国家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大学之一,中德共建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
近五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每日电讯》,先后50多次报道学校建设发展情况。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和《内部参考》先后4次报道学校改革发展情况。2014年4月16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以“一所地方高校的转型突围”为题,全面介绍了合肥学院十年建设应用型大学经历。
2009年12月16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对《中国教育报》刊登的“合肥学院创新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一文作出批示:高等教育经过改革开放后的发展,在办学模式上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应积极鼓励不同形式的尝试。2009年3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对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报道的合肥学院教学改革情况批示:“各地高校(合肥学院等)采取多种形式创新办学模式,一些做法很好,有的可以在省里试点推广”。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陈希批示:“请高教司到合肥学院就其办学模式做深入调研,为本科院校如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总结经验”。教育部形成7200余字的《关于合肥学院等地方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调研报告》,系统总结了合肥学院的办学经验。2015年10月30日,李克强总理在视察学校时指出:“你们合肥学院的应用型搞得很好,合肥学院是个不错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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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设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与会展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大众学院(中德应用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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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生物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电子信息工程 物流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开设专业
生物制药 交通工程 智慧交通 建筑学 土木工程 环境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业设计 智能制造工程 车辆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艺术与科技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汉语言文学 金融学 投资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工程 应用心理学 德语 日语 英语 物流管理 供应链管理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小学教育(师范类) 学前教育 应用统计学
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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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合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1059
学校名称:合肥大学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校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邮 编:230601
一、招生计划
学校在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接收征集志愿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4、美术类专业录取: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生源省份投档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若有省份未折算综合分或需学校确定综合分折算办法,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三、中外合作专业
1、2024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专业的院校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
2、中外合作专业合作培养具体内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网(http://www.hfuu.edu.cn/zs/)对社会公布的《合肥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3、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4、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四、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80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中外合作专业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详见《合肥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相关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五、其 它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
3、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等文件,不同类型招生的学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均予以标注“中外合作”。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传真:0551-62158066
网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