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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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07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550人,其中专任教师858人。学校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辽宁特聘教授4人,辽宁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人,辽宁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4人。
学校科研工作起步较早,1978年,学校承担的“稻田皮炎的病因和防治研究”项目在全国科学大会上获重大贡献奖;1980年,学校在“地甲病”和“地克病”的病因和病理学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获得卫生部乙级科学技术成果,为我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成为全国“地甲病”和“地克病”研究中心;1988年,学校的“磁性树脂根管充填材料及技术的研究”,获国家科技发明三等奖,填补了国内空白。现有辽宁省重点实验室15个,辽宁省重点学科8个。近年来,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7项。学校主办了《锦州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中国医师能力评价》三种刊物。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现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15年,医学类本科录取分数线高出辽宁省二本分数线62分,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最低分高出辽宁省二本分数线75分。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已在辽宁省一本B段招生,2015年最低分高出辽宁省一本分数线36分。学校1997年开始招收留学生,2012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来华留学临床医学专业全英文授课资质院校”,2014年被教育部正式列入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院校”,来华留学学历生规模连续两年排名辽宁省第3位。
学校现有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95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7所。附属第一医院是辽西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辽宁省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冠心病介入培训基地;附属第二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口腔全科)、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专业护士培训临床实践基地、辽宁省口腔医学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辽宁省口腔健康教育科普基地、辽西地区口腔疾病诊治中心;附属第三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职工工伤康复中心、辽宁省糖尿病防治辽西分中心、辽宁省糖尿病眼病防治辽西分中心。三所直属附属医院为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顺应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于1991年率先在国内开展了“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医学课程模式改革,打破了“以学科为中心”的传统课程模式,为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开创了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多种课程模式并存的局面,受到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高度重视,被教育部批准为“面向21世纪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模式改革计划项目”。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两项,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两项。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科强校、人才兴校、作风正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勤俭办学、克难攻坚”的优良传统,坚持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思路。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文明校园”、“花园式学校”;连续十二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先后获得“中国民主同盟先进集体”、“中国民主同盟先进基层组织”、“辽宁省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一帮一”育人工程先进集体、“辽宁省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院系设置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体育与运动康复学院、食品与健康学院、健康管理现代产业学院、畜牧兽医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临床医学
开设专业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药学 护理学 运动康复 康复治疗学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实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动植物检疫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公共事业管理 动物医学 动物科学 医疗保险 基础医学 食品营养与健康 智能医学工程 健康服务与管理 兽医公共卫生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临床药学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学校设校级特等奖学金每学期1000元/生,校级一等奖学金每学期750元/生,校级二等奖学金每学期500元/生,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期200元/生。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考入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500元/生,二等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生。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年4400元/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生。
学校同时设有“一帮一育人” 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锦州医科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教育学各专业在东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在西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846852.6平方米(约合2768.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2平方米;生师比16:1;专任教师88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6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334.3元;图书119万册,生均图书66.2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2.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开设英语课程,其他专业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100101K
基础医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2
100201K
临床医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4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5
100301K
口腔医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6
100401K
预防医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7
100701
药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8
100703TK
临床药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9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0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1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2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3
101011T
智能医学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101012T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15
101101K
护理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2710T
食品营养与健康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90301
动物科学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0
090401
动物医学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1
090403T
动植物检疫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2
090406TK
兽医公共卫生
5年
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3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5
120413T
医疗保险
4年
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6
040206TH
运动康复
4年
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32000
中外合作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学生收费。
(2)住宿费标准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住宿费标准如下:
序号
宿舍类型
收费标准
1
4人间
1200元/生·学年
2
8人间
8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有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生/年。另外,退役士兵复学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生。以上奖助学金标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政策调整。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生/学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分学期评定发放。同时,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减免。同时,学校设有学校助学金、“一帮一”育人助困基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锦州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锦州医科大学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锦州医科大学(中方)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2.培养模式
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模式。前三年学生在锦州医科大学学习,第四年需达到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的入学要求,符合入学标准后,自愿转入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习。未出国学生可继续在锦州医科大学完成第四年学习。
3.学位授予
项目学生在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锦州医科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赴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就读并达到学位要求的学生,将同时获得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颁发的运动与运动科学学士(Bachelor of Sport and Exercise Science)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色盲和色弱的考生。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只招身体健康考生。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学校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学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校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学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工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史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75051、3675052
传真:0416-3675053
学校网址:https://www.jzmu.edu.cn
电子邮箱:zsjyc@jz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