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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广西科技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西南地区工业重镇、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柳州市。学校于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广西工学院和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是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师生为重,培养‘行业的骨干、创新的纽带’”的办学理念,以“求真近道,明德致新”为校训,不断深化“校市相融,校企合作”的办学特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现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白沙、箭盘2个教学点,占地面积近4000亩,校舍总面积86万多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设备值1.66万元。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学部,19个研究所(中心),2个直属附属医院,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多人。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成400台物理服务器容量的数据中心,被列入中国教科网城市节点单位。建成启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获评广西大学生“四创”中心柳州中心、自治区众创空间。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学校以工为主,专业涵盖工、管、理、医、经、文、法、艺术、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2013年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学科,2个广西一流学科(培育),9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40多个专业方向。有69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1个专业通过国际实质等效认证,1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10个专业列入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教育部职教师资本科专业点建设项目3个,自治区优质专业10个,广西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9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项目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自治区精品课程21门。与柳州市共建一流学科、一流专业,5年内将累计获1亿元建设经费支持。
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理念,合理设置第一课堂总学分,重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升课程深度、难度和挑战度。学校2015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5年来,教师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31项,其中一等奖9项;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等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项400多项,其中,参加2018年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2020年中国大学生电动方程式大赛分别获得亚军,在全国大学生攀岩锦标赛中累计获金牌51枚,参加广西第十一届学生运动会获普通本科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男子篮球队获广西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普通本科组冠军。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连年获评“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和大学生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工程,成效明显。课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推进“三全育人”,积极构建“三个协同、十大平台”实践育人体系。累计19次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青学社工”项目获第二批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素质优良。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近5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八桂名师、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广西高校卓越学者、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20多人。2017年重点实施“3331高层次人才计划”以来,引进博士170多人。大力支持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选送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2016年来,教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400多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32项,获国家专利授权1000多件。
学校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不断取得新成效。2016年以来,学校国家基金项目达80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2项;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广西科学技术奖9项、广西社科优秀成果奖18项,其中,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广西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专利授权1057件,其中发明专利491件,授权专利数跃居全区高校前列;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通过验收;学校技术转移中心获评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9个,厅级重点科研平台11个,柳州市重点科研平台18个,广西特色新型智库3个。学校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地方重点产业,与柳工、东风柳汽、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事业单位,围绕工程机械、汽车产业、生物化工、水产健康养殖、食品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采取省队校办模式与自治区体育局共建广西攀岩队。职教基地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和广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资源,为地方提供各级各类社会培训。
学校坚持开放合作办学,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主动服务“数字中国”战略,联合国内知名企业推进产教融合、多元化办学模式改革,2016年与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创办国内高等教育行业首个数字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启迪数字学院。对接“数字广西”战略,丰富和拓展校企合作办学模式,2017年与贵州威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广西科技大学宏达威爱科技学院”。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专业,新建机器人工程等6个新工科国家特设专业,以及临床医学等2个医学类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设立在校生出国专项奖学金,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目前,学校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在校生人数700多人。中外合作“4+0”项目在校生位居全区同类高校前列,来华留学生人数持续增加,获评“广西高校来华留学教育进步最快单位”。与英国、澳大利亚、德国、俄罗斯、意大利、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18个国家的50所大学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
学校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明和谐。学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和医德医风,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称号,是“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柳州市花园式单位”“柳州市治安保卫先进单位”。
2020年1月,中国共产党广西科技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未来,学校将更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突出“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开放办校”四大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奋力谱写国内先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新篇章,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部、理学院、人文艺术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启迪数字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网络与信息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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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自动化、土木工程
开设专业
工程管理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智能制造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工程力学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测控技术与仪器 社会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物流管理 工业工程 汉语国际教育 纺织工程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统计学 土木工程 英语 护理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 药学 交通运输 医学检验技术 运动康复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临床医学
学校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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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广西科技大学章程》等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公办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学校法定注所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学校现有文昌、柳石、柳东3个校区,2个临床医学院,文昌校区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柳石校区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257号,柳东校区位于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9号。具体专业学习地点根据学校资源条件安排。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本科、硕士。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广西科技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广西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办学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202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但原则上考生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二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且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作课程替代等,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排序(投档排序)规则执行;无相关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以下排序规则执行: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余科目中单科较高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份,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分=艺术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六条)。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条 机械工程(080201H)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软件工程(080902H)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等类型的考生,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投档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除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两个专业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每学年末学校根据学生本学年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进行学费结算。学生的预缴学费和实际结算学费之间可能形成差额,若为欠费的,学生需补缴,若为结余的,则自动抵减下一学年的预缴学费。学生毕业离校前进行总结算,多退少补。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7500元/生.学年。
(三)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
(五)应用本科专业:75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械工程(080201H)、软件工程(080902H)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为4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一)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8人间:750-1550元/生.学年;
(二)留学生公寓4-6人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入住):1250-1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15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 87.6 元/生;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80元/人(2023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六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励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七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五条 针对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学校面向社会开通招生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772-2687735
学校官网:https://www.gxu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gxust.edu.cn/zsw/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邮政编码:545006)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