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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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安庆师范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十佳绿色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安庆市。这里是桐城派的故里、黄梅戏的故乡,素有“文化之邦、戏剧之乡、禅宗圣地、安徽之源”之美誉。学校傍依浩瀚长江,毗邻宁安城际高铁,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是皖西南地区唯一的省属师范大学。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安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897年,清代安徽办学规模最大、办学时间最长的省学“敬敷书院”移建于学校菱湖校区内,揭开了百年育人的序幕。1901年,敬敷书院与求是学堂合并成立安徽大学堂,后更名为安徽高等学堂。1928年,省立安徽大学在此创办。1946年,改为国立安徽大学,时有“于京沪一带,仅次于上海同济大学”之誉。菱湖校区现存的敬敷书院和国立安徽大学红楼,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见证了学校百年发展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这里虽几经变迁,但办学不辍,相继举办安庆师范专科学校、安徽师范大学分校。1977年,恢复招收本科生。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安庆师范学院成立,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始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正式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庆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龙山、菱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2845 亩,其中龙山校区占地面积2678 亩,按照“深林含古校,碧水荟文华”的理念建设,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73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有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统计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化学工程)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近500人,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现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贴专家、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优秀人才110余人。拥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精品通选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另有30多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拥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工作,教学研究、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近年来,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14项,获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00余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其中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五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30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6项;获得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22项。学术研究稳步推进,发表科技论文数量及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数量大幅提升。《安庆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自然科学版双获“安徽省优秀期刊”称号。学校积极探索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践行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四成”育人理念,实施修德、修智、修行的“三修”教育工程,强化教风、学风、作风的“三风”建设,实现了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五年来,学生在“挑战杯”系列竞赛、全国计算机仿真大赛、中国校园戏剧节公演、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等各类大型比赛中获得奖励1000余项。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加强对外交流,与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韩国韩瑞大学等16所国外高校结成友好合作学校,与美国索尔兹伯里大学联合开展商务英语专业“3+1”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2”双学位项目,教师交流、学生互派、学分互认、教学科研等领域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连续五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先后多次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授予“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称号;连续十余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青年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授予“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学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美好安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院系设置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黄梅剧艺术学院、传媒学院、数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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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表演 化学 英语 环境科学
开设专业
动画 戏剧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翻译 商务英语 法学 知识产权 思想政治教育 历史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金融工程 电子商务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特殊教育 教育技术学 科学教育 应用心理学 广播电视学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统计学 物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态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地理科学 环境工程 材料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音乐学 体育教育 运动康复 应用化工技术 机电一体化化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环境监测技术 建筑消防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电子商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教育部、省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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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
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106号;
安庆市大观区十狮路97号。
五、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一)普通类专业(类)录取原则:专业(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类)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专业(类)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专业(类)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类)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认可生源省(区、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未采用综合分的省(区、市)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五)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具体事宜详见《安庆师范大学 2024 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六)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按大类招生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法语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
(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八)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考生所填报专业(类)均未被录取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予以退档。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
(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身职业规划和学业情况, 按照《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2〕15 号)的指导意见进行专业分流。
(三)除体育教育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作要求。
(四)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渠道,勤工助学为重要手段,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辅助途径,医疗保险为有效补充(简称“奖、助、贷、勤、补、减、保”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混合式资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
八、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皖教秘高〔2022〕180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94号、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相关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颁发证书及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0556-5300117,5300067
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