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北国江城——吉林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大学。学校成立于1958年,原隶属化工部,于2001年划归吉林省人民政府。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和几代化院人的探索实践,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影响广泛,形成了“校企合作,育人成才”服务行业、贡献地方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化工、机电等传统优势学科领域一直居于省内领先地位,为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0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057.22万元;馆藏图书130.2万册。设有研究生学院、14个教学院(部)和1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分析测试中心。专业设置涵盖工、理、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实现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全日制在校学生1.5 万余人。现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覆盖13个二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授权点;45个本科专业,11个高职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618人。学校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5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省高级专家、省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拔尖创新人才、跨世纪人才后备人选等26人次。
学校高度重视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工程应用能力培训,教学成果显著。现有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 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2007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地方工科院校中第一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1 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获批为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专业。近年来共获得吉林省教学成果奖9项,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类学生学科竞赛中,我校学生共获得国家级奖44项,省部级奖582项。
学校以服务地方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办学价值取向,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学科建设、科研水平逐年提升。现拥有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8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大学生科技园,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项,省部级项目160项;针对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横向项目763项,可支配科研经费总计1.58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3项;申请发明专利133项;发表学术论文2881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305篇。学校坚持“科教兴校、人才强校”战略,在化工过程的模拟与分析、 换热网络优化与节能等研究领域填补了省内空白,在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在精细化学品的开发、无损检测、流体密封、水污染控制新技术等研究方向具有明显优势。学校积极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优势突出,累计为企业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数十亿元。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积极搭建成长平台。目前已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成功开展多模式的合作办学。
吉林化工学院秉承 “严谨、勤奋、求实、进取”的校训,注重内涵发展,强化特色办学,不断加强校政、校企合作办学,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院系设置
石油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航空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开设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日语 英语 车辆工程 飞行器制造过程 机械设计制造极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业工程 环境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化学 应用化学 制药工程 药物制剂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技术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学 工程管理 金融工程 物流工程 轻化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市场营销(3+4)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装备与系统 工商管理 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能源化学 信息资源管理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 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企业奖学金。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吉林化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化工学院龙潭校区: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铁东街道化院社区承德街45号;
吉林化工学院双吉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双吉街道双飞社区民航路与前丰路交汇处西行200米;
吉林化工学院丰满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江炼社区联油路48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业名称
层次
学费标准(生/学年/元)
安全工程
本科
54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科
5940
材料化学
本科
54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科
5940
材料物理
本科
54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5940
车辆工程
本科
54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5400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5940
飞行器动力工程
本科
5400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本科
5400
飞行器制造工程
本科
54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本科
594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科
5940
工业工程
本科
5400
工业设计
本科
54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本科
5940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5940
环境工程
本科
5940
环境科学
本科
54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59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54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科
5400
轻化工程
本科
5940
生物工程
本科
5400
生物制药
本科
54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本科
54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本科
5400
油气储运工程
本科
5400
制药工程
本科
5940
智能装备与系统
本科
5400
自动化
本科
5940
工程管理
本科
4800
会计学
本科
5280
市场营销
本科
4800
物流工程
本科
4800
物流管理
本科
48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4800
信息资源管理
本科
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5280
金融工程
本科
4800
化学
本科
5500
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本科
5000
能源化学
本科
5000
生物技术
本科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5500
应用化学
本科
5500
应用物理学
本科
5000
日语
本科
4600
英语
本科
4600
药物制剂
本科
560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
6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26000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26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2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260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5.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8.实行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9.中外合作办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2-63083056,63086679
学校网址:www.jlic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