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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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先后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上海“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建有全国首家省级劳模学院“上海劳模学院”、上海市劳模文化研究中心、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中国自行车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中国自行车智能制造中心。“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制造工厂实训基地”被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授予“智能制造智慧学习工场(2020)”称号。
学校有2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点(资源与环境服务行业特需项目、电子信息类专业学位)、46个本科专业、21个高职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共计13401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0576人、专科生2300人,预科生49人,硕士生369人,留学生107人),夜大(业余)学生数7752人。现有教职工1109名,其中专任教师820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3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26人。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东方学者特聘教授2人,浦江计划入选者3人,曙光学者4人,上海高校教学名师4人。
学校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4个专业类别。“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B类(培育)并参与上海高校Ⅳ类高峰学科建设,“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科获批上海高校II类高原学科建设。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2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10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8个,上海高校全英语规划专业备案项目2个。有中本贯通专业4个,中高贯通专业6个,高本贯通专业1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专业认证申请被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受理。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上海市精品课程28门,上海高校市级教学团队16个,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104门,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3门,上海高校优质混合式在线课程示范案例3门,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上海市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26项。上海计算机课程教学改革项目1项。近三年,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技能竞赛213项,共获得奖项739项,其中国家级奖项325项。年均1500余名学生参与市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在2020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2名学生分别荣获金牌、铜牌。
学校承担国家“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3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作为第一单位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共建“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实验室”。
学校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个高校和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TAFE教育集团合作举办昆士兰学院,与美国布劳沃德学院合作举办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香港蒙妮坦国际集团合作成立蒙妮坦学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活动。与北京联合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台北科技大学等两岸多所高校轮流举办“海峡两岸应用性(技术与职业)高等教育学术研讨会”,在两岸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学校主校区位于上海浦东金海路,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其中实验实训中心4万多平方米,工程训练中心2万多平方米。拥有标准实验室47个,实验用房面积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5.53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7万余册,电子书273万余种。学校实行校部(院)二级管理体制,设有工学部(下设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文理学部(下设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关系学系、通识教育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艺术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艺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电子废弃物研究中心等12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是“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连续8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学校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浦东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
院系设置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能源与材料学院、外语与文化传媒学院、数理与统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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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机械工程 软件工程 物流管理
开设专业
智能制造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 机械电子工程 工业设计 工业工程 标准化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应用化学 环境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复合材料成型工程 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税收学 投资学 信用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商务 电子商务 会展经济与管理 公共关系学 日语 英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统计学 汉语国际教育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应用物理学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体育运营与管理 模具设计与制造 人物形象设计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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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除英语专业的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英语专业为英语,日语专业为日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其中:材料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色弱、色盲不录取,设计学类专业色盲不录取。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一、普通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为:
1.投档比例: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比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投档同分排位规则。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各省份(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文科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理科按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2.同分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投档同分排位规则。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学校认可各省份(自治区)的投档位序分(号),无投档位序分(号)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3.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2.学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通过征集志愿后投档,投档人数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如考生投档数超出计划数,先按照分数优先以及同分比较原则划定招生计划1:1的考生范围,然后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理工体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普通文科类本科专业:65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3000元/年;预科本科专业:参照普通文科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普通高职专业:75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 [沪发改价调(2023)第21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409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六、其他须知
1.高本贯通试点专业的有关情况详见学校公布《2024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高本贯通项目招生简章》相关内容。
2.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官网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