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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全国四大科教基地城市之一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创建于1955年,前身为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和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锦绣、三孝口两个校区,校舍面积32.5万平方米,征地800亩的滨湖校区即将开工建设。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3亿元,纸质图书104万册,其中古籍藏书居省内前列。现有专任教师744人,其中正高47人、副高171人,二级教授4人,博士、硕士66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9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7人,省教学名师10人,省级教坛新秀14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双证”教师115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70人。
学校设有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传媒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刘铭传学院等14个学院和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体育等4个公共课教学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9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10个,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特色专业7个、精品课程11门;国家、省、校三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8项、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示范实验(习)实训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共性技术研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共7个,校级科研机构19个。近三年,承担校外教学科研项目851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星火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级项目45项;发表学术论文1426篇,其中被SCI、EI收录292篇;出版著作(教材)81部;获国家专利128项;获厅级以上科研奖励85项,其中安徽省科学技术奖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特等奖1项。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为先,积极构建“一个全程、两方合作、三线协调”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办学60年来,培养各类高等专门人才6万余名,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16万人次,毕业生中已有中小学校长1200多名、省级教坛新秀300多名,87届物理系校友高鸿钧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科院大学副校长。近三年,学生在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924项,周庆媛、朱金凤同学分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好人”;学校百所“行知学堂”实践活动获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被安徽省文明办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优秀品牌;文、理科招生分别高出安徽省二本线25分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连续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学校坚持和发扬师范办学传统,积极培育服务和支持安徽基础教育品牌,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设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和安徽省基础教育与改革协同创新中心,也学校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安徽教育中心”;与华东师大、东北师大等重点高校合作建立省级“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与合肥经开区合作共建附属实验中小学;承担“国培计划”和安徽省“教育援疆”双语教师培训、安徽省“教育援藏”学前教师培训等重大项目。学校赢得“教师之家”和“校长之家”的美誉。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生存、以应用求发展,主动面向安徽基础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教师教育类、电气信息类、文化产业类等3个特色专业群,并以产学研合作教育为主导,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学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安徽徽王集团等企业合作建立“魂芯”DSP实验室、PCB及SMT生产线、蓝莓研发基地、果酒酿造生产线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5个;与明光市、金寨县、合肥六十九中、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等合作共建校外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94个;与合肥文广新局、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安徽新闻出版集团、安徽报业集团、合肥市歌舞团等合作,服务安徽文化创业、动漫游戏和科普产业。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等合作开展“2+2”“3+1”本科人才培养,与美国索尔茨伯里大学、德国希尔德斯海姆大学等15个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学生交流和教师互派;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共建刘铭传学院,引入铭传大学相关专业核心课程,学生第三学年有机会赴台湾铭传大学学习、赴美国铭传大学密西根分校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重视育人环境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推进以“行知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六、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多次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面向“十三五”,新合师人秉承老合师、老教院人的“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师范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立足合肥,面向安徽,服务全国,努力把学校建成一所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为实现高教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贡献。
院系设置
文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电子信息与集成电路学院、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合肥足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刘铭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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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英语 西班牙语 商务英语 生物科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康复 音乐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网络与新媒体 制药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人工智能 应用心理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应用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化学 生物制药 互联网金融
奖励资助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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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锦绣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滨湖校区: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
三孝口校区:合肥市金寨路327号
五、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一)学校统筹兼顾校内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没有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我校,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四)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在同组内进行专业调剂,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五)艺体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六)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具体器乐种类、招生计划,根据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器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招生器乐种类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为准);考生器乐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器乐种类相一致。
(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八)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高校合作培养制药工程专业(3+1)学生。
(九)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考生须思想品德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一)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照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二)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各类社会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三)新生报到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四)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五)本章程由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八、颁发证书及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0551-63674808、62836350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hf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