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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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商学院是市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前身为1950年建校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现有在校生10000余名,开设26个本科专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在全市高校中位居前列。
学校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紧跟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紧贴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需要,关注和适应国内外商业发展环境,侧重培养“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的商务管理专门人才。学校聚焦商业(商务)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瞄准新兴就业市场更新人才培养计划,透析国内外商业环境提升商业服务能级,努力构建应用性教学型大学。
学校主动对接985高校,与复旦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夯实学校商科根基;注重与商务部门联系,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合作共建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打造高端商业智库;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与东方财富传媒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美电器集团等企业签约,深度探索商务人才培养新模式。所有这些,都是学校引入优质商科教育资源、构建新兴商业实践平台、拓宽商务精英、职业经理培养路径、提升学校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
学校坚持符合社会需要、紧贴行业需求的学科建设导向,致力于打造特色商务学科,注重打通学科建设与专业特色、人才培养、就业市场的内在联系,实现市场需要、行业需求与人才输出的有效对接。通过努力,各种传统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农学等交叉融合日趋加强,成为“商务精英、职业经理”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以此为导向,在国家级奖项方面,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学校全力打造了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队伍。目前有400余名专任教师,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88%,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36.6%,副高以上职称的占47.1%。多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社工20强、上海市高校教学名师、曙光学者、晨光学者、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等称号,另有多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近年来,学校共选派140余名教师参加了国外访学、国内访学、产学研等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项目,引进英籍、美籍等海外名师3名及多名“人才旋转门特区”的海外高级专家学者。学校依托行业背景优势,建立了一支由高等院校、政府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的专家、教授、高级管理人员构成的外聘教师队伍,拥有一支以国内外著名企业集团董事长、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
依托复旦大学,我校聘请了葛剑雄、钱文忠、袁志刚、孙立坚、张军、李良荣、孟建、沈国兵、石磊、陈学明、汪涌豪、华民、顾钰民、王晓阳、黄芝晓、郭建、臧斌宇等一批复旦大学知名教授为客座教授。依托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我校还聘请了来自国内外著名企业集团的高管100余名,担任研究员、客座研究员或兼职研究员。
学校在办学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通过逐年加大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奖学金项目与金额,增设个性化阳光体育项目,优化志愿者网络服务平台,打造多样化优质社团等举措,鼓励学生做修德的仁者、勤学的智者、明辨的行者、笃实的勇者。目前,学生校级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获奖者占参评班级学生人数的30%,并开设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学金等,学生社团数逾百个,志愿服务逾万人次。同时,学校倡导“学长制”、“导师制”,加强朋辈、教师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并建立起和谐的师生关系。提倡“学生的自我管理”,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注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的发展。学校致力于打造以“上商大讲堂”为核心的学术系列讲座,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学校在国内外建立了一批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积极构建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实践平台,如:物流管理社、连锁经营社、电子商务社等。学生在2015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半决赛等全国性竞赛中获一等奖。
学校注重国际教育平台建设,与美国、英国、意大利、德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的40余所高校开展教学和科研合作。与澳大利亚、英国等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并接收德国、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留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资助金额与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海外学生交流数占在校生3.64%。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智慧校园建设被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查新检索分析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效被教育部网站专栏发布,校内公共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学生活动中心内设会议室、学生团体办公室、公共休息室及娱乐室等;体育设施包括全天候的人造草运动场、现代化跑道、网球场、足球场等;图书馆馆藏总量已经超过121万册(件),电子期刊10000余种,电子图书140万种,数据库42个,这里将是师生广阔的求知天地,通向彼岸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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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上海商学院)、商务经济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商务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务信息学院、文法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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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工商管理 零售业管理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税收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商务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中外合办) 食品安全与质量 日语 朝鲜语 商务英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法学 社会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中外合办)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关务与外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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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商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秋季统一高考 )
一、院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浦校区:上海市奉贤区东方美谷大道6333号;
漕宝路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1号:
本科普通专业就读校区为奉浦校区。
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就读校区为漕宝路校区。
高职专业就读院区为交通路院区。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商学院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日语(本科)专业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为朝鲜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在各省级招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考生从高分至低分(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一、普通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依次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愿意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需根据学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专业组)填报,学校按照“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不同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跨组调剂。
(二)同分处理原则:
1.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投档同分排位排序。
2.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 酒店管理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生源考生实行秋季高考后、填报志愿前面试的办法。考生本人须接受“上海商学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并参加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面试者填报志愿无效。具体面试事宜详见学校面试公告。
2. 商务英语专业(本科):须符合单科限制要求;高考外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二、艺术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
1. 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
2. 高考外语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 录取成绩折算方法:录取合成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4. 录取规则: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5. 各省级招办投档时,若文理科(或历史物理类)计划单列的,则按科类分别排序录取。
6. 同分处理原则: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7. 若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级招办政策规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3. 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缺额计划数的100%;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4. 若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有特殊政策的,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普通本科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三)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四)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0元(沪发改价调〔2021〕25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五)预科本科专业:按普通本科文科类专业收费标准
(六)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发改价调〔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105467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bs.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sw.sbs.edu.cn
咨询电话:021-54252879/64280270
十六、其他须知
1.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合作高校为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商学院。
3. 修学期满,对符合上海商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