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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在1948年创建的中央团校基础上于1985年12月命名组建的,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命名组建后,与中央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和共青团干部培训的双重职能。历任校长均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任,冯文彬、胡耀邦、韩英、王兆国、胡锦涛、宋德福、李克强、周强、胡春华、陆昊等同志先后兼任校长,现任校长为秦宜智同志。学校党委书记为倪邦文研究员,常务副校长(法人代表)为王新清教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成立以来,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想,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获批为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中宣部批准的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落户学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是首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首批全国注册志愿者培训示范基地,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命名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是民政部批准的首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与中央编译局共建青年政治人才培养研究基地,与国家图书馆共建国家图书馆团中央分馆,与北京市共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研究院和青少年生命教育基地。
目前,学校已建立起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和团干部培训等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格局。设有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少年工作系、社会工作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公共管理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等9个教学院系,文化基础部、外语教学研究中心、计算机教学与应用中心、体育教学中心等4个教学中心(部),中央团校教育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3个教育培训机构。
学校现有专业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涵盖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和应用经济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世界经济等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及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和社会工作等3个类别的专业型硕士授权点。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外国哲学、思想政治教育、青年与国际政治、少年儿童与思想意识教育、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世界经济、金融学、数量经济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化哲学、社会管理等1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社会工作等5个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设有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和英语等14个学士学位专业,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
学校是团中央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肩负着为党和国家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光荣使命。连续数年获批国家级教育培训项目,赴基层为数万名团干部、团员青年义务送培训,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规模万余人次,建有校外培训基地9个,培训领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亚非拉三大洲36个国家,培训对象以团干部为主,拓展到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港澳青年领袖、国外执政党青年官员。组建了由校内外400多位高层次专家教授组成的师资团队,建立了逾百个校外教学实践点。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落户我校,党委书记倪邦文同志为协会会长,协会下设9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各地青年工作院校间的联系与协作。
学校的学术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学校设有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青少年研究院、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所、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志愿服务信息资料研究中心、青少年研究信息资料中心等科研机构。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0余项,在青少年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和社会工作等领域出现了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果及专家。学校主办的《中国青年社会科学》(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教育部高校学报名刊。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日益优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6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学校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15人。
学校国际化办学能力日益提高。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个高校、科研机构、国际NGO等组织,在教育教学、科研合作、文化交流等领域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学习交流的师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力实施海外引智工程,积极吸引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学校取得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是国家汉办HSK考点院校之一,留学生年度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经国家汉办批准,承办波兰格但斯克大学孔子学院。经团中央批准,成立“一带一路”国际青年研究教育交流中心,为沿线国家青年交流提供平台。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学校图书馆是国家图书馆团中央分馆,数字化、智能化程度高,馆藏文献足,已建设成为国内特色的青少年研究信息资料中心。学校设有教学实验室二十余个,其中社工实验室为国内最早的专业社会工作实验室,舆情调查、定性分析、非线性编辑、摄像摄影、ERP电子沙盘、数学建模、IT工作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实验室配备齐全,教学效果良好,实践成果显著,屡获学科竞赛佳绩。校园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完备。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熟悉青年工作的卓越管理人才。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骨干,人才培养的品牌优势已经显现。
学校是北京市首批命名的“文明校园”和“北京市花园式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央直属机关文明单位”、“中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直机关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在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正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秉持“青年”和“政治”的办学特色,坚持走“精、特、强”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坚持创新发展战略、开放发展战略、和谐发展战略,努力朝着建成国内培养卓越管理人才的高水平大学、培训优秀青年干部的高层次基地、服务党政青年工作的高质量智库的目标不断迈进。
院系设置
青少年工作系、社会工作学院、法律系、经济学、新闻与传播系、公共管理系、中国语言文学系
重点学科
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设立最早、办学时间最长的专业,目前由青少年工作系举办。该专业1986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学制四年;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2007年被列为教育部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截至2015年底,青少年工作系教职工总人数22人,其中,专任教师19人、行政人员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讲师10人,其中博士15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有硕士生导师28人,其中,本系16人、其他部门兼任导师6人、外校聘任导师6人。青少年工作系现有外聘客座教授7人:杨耕(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风笑天(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特聘教授)、佘双好(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院长,《思想政治课教学》杂志社社长、主编)、赵全胜(美国美利坚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亚洲研究中心主任)、白范钦(韩国驻大连领事馆总领事)、徐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等。
近五年,青少年工作系专任教师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教学与研究》、《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青年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200篇,出版各类专著20余部;主持或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了《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结果研究——以“社会互构论”为理论视角》、《后现代化理论视野下的青年价值观研究》、《青年与青年政策研究》、《冲突与反思中的青少年——当代青少年发展问题研究》、《儿童社会工作》、《中学校园暴力及其防治研究》等一系列学术专著或特色教材。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科建设上,已探索出新型思政的发展思路——强调学科属性与学科开放性的有机结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与社会科学理论、方法知识借鉴相结合。具体表现在:(1)教育部2012年本科目录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十门核心课程全部开设;(2)开设了社会科学的基础性课程,如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传播学、专业英语:政治社会化与公民教育、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分析方法等;此外还开设了青少年类的特色课程,如青年心理学、青少年心理咨询、青年生涯发展教育、专业英语:青少年研究、公共演讲与辩论等。
培养目标上,重视“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有特色”,突出强调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青年和青年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具有一定研究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通过设置学术创新奖励学分、成立“尚著学社”学术社团等方式,组织学生参与读书交流活动、本科生学术科研创新训练项目等,有效激发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成效显著。2010-2015年,有38篇本科生论文在各类期刊或论著中公开发表,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8项,参加“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三等奖1项。
培养方式上,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学基础理论研究与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尤其是结合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而展开的理论研究或实证研究并举。在课程体系中设置训练学生能力结构的相关课程,大力推广参与式教学方法,强调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重视专业化的实习实践,基本形成了以青少年相关领域为重点,突出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实习实践教学体系,建立了一批实习实践基地,目前有新华社等6个签约实践基地,国资委等二十多个长期合作基地。
办学成效上,近三十年来青少年工作系已培养学生3000余人,许多毕业生走上了党政领导岗位或者成为商界、学界精英,受到社会的欢迎和信赖,为学校赢得了赞誉,《光明日报》等媒体还以“中青院现象”为题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作过专题报道。近五年,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其中高质量就业比例高达66.3%;读研深造的比例连续5年平均为35.6%,最高达到45%,相当多的学生考入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或纽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国高等商学院、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国外或海外著名高校;直接就业的本科毕业生29.5%考取公务员、选调生、村官等,17.5%就职于国有企业,9.7%就职于教科文及其他事业单位,43.3%就职于外企或民营企业。
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自1993年创建以来,形成了教师专业背景强、教学效果良好、实践经验丰富、学生规模大、社会影响好,办学条件先进等相对优势。被教育部列为特色专业建设试点单位,以及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该专业现有校内专任教师16人,另聘有若干名校外教师,包括海外教师。专任教师中教授6名、副教授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3名,有研究生学历的13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7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10人、其中获得海外学历的9人。这些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人、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3人,共青团中央“全国青年中心建设专家指导组”成员1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纲要实施”项目国家级专家1人,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1人,担任北京市社区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家顾问组成员的2人,担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及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1人、实习工作委员会和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各1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人。
该专业本着教书育人的理念,采取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教学和研究相互促进,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互融合;同时采取开放办学的方式,广泛与境内外高校、研究单位、服务机构及政府部门建立联系,不断拓展办学空间,开阔同学的学术视野。从2014年开始,社会工作学院同美国福特汉姆大学社会服务研究生院联合实施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的“3+1”项目,同学们将有机会赴美国学习、深造。
二十多年来该专业的课程和教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有合著的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1部,主编撰普通高等教育国家重点教材1部、“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6部,《青少年社会工作》被评为团中央精品课程和北京市精品课程。
社会工作专业从1997年开始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至今已有十六届学生毕业走入社会,学生的就业率平均在90%以上。他们大多数都能很好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表现出中青院学生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实践能力突出的特点,也体现出中青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好、在专业领域具备开创性等优势,不少人成为推动民政和共青团系统社会工作相关实务领域发展的先行者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领域的骨干,普遍获得用人单位的好评,一些典型人物还在主流媒体上受到宣传。此外也有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考入国内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他们的录取成绩和新的学业表现都相当不错,也得到了良好的评价。
社会工作专业拥有较有利的教学条件,为专业教学和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支撑。有与德国米苏尔基金会和香港理工大学图书馆合作,与北京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建设的社会工作专业图书馆,馆藏专业书籍一万多种、三万多册,并可与三校联网互借;有在国内较早建成、具有一流水平的社会工作实验室,专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实验教学和其他实践教学的需要,并可依托校内规模更大的北京市教委项目“蒲公英”青少年生命教育基地开展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活动;在香港和内地不同地方建立有七个稳定而规范的实习实践基地或社会工作共建基地,其中包括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委托建设基地,还有其他十多个基地,供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以及科研和社会服务作为平台。
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自1993年创建以来,秉承“强化理论基础、培养司法能力、具备开放视野”的办学理念,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成为符合学校定位、具有特色、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形成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司法能力培养和外语运用为特色的教学体系,成为无论是在我校各专业还是同类型院校的法学专业中,一支具有科研实力强、教学成绩优秀、培养学生质量较高、影响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属于学校重点发展专业之一。2008年被北京市教委列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成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获得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招生资格,目前招收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硕士,同时招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2012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法学)”称号,获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2013年我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成为全国58所“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2013年,“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法学院共有教师46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9人;博士30人、博士后5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4人;具有海外学习和访问学者经历者20余人;最高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胡云腾二级大法官兼任法学院院长,法学院聘请数十位法律实务界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校外硕士生导师。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1人。
共有北京市精品课程2门(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个(刑法学教学团队)、学院优秀课程多门;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各1项。目前,全院共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司法部科研项目4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0项、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3项、北京市社科项目8项、最高人民法院课题1项、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4项;另外,主持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项目5项,团中央科研项目多项;主持承担北京市教改项目6项、精品课程建设项目2项,自2005年以来出版个人学术专著50余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文库”著作系列1个。
法学专业的特色:
学科建设方面,形成以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学科为龙头的优秀教学团队,师资力量较强,队伍职称、年龄结构合理,课程设计全面科学,许多学科在研究方法、研究领域和科研成果方面均有创新突破。
教学方面,加大力度探索法学学科教学模式的改革,尝试在法科学生司法能力培养方面有所创新,紧密联系司法实践部门办学。聘请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开设民事审判实务和刑事审判实务课程,聘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实务人员在校开设司法实务专题课程。目前,法学院在教学模式上全方位地探索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诊所教学、双语教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学院学生理论基础、外语能力、司法能力相结合的特色建设,并专门成立法学案例资料中心、中青法律诊所等机构。通过检学共建等方式创建教学实习基地,不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国外多所大学建立联系,互派师生访学。
培养目标上,法学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获得社会的高度认同。目前法学院毕业生分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等立法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各级司法机关、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全国电网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企事业单位、清华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等高教机构中,以认真踏实、动手能力强、理论基础扎实而获得好评,具有较高的声誉。毕业生中,涌现出2名全国十佳公诉人、1名全国十佳侦查监督能手、1名全国青联委员等。
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2000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学制4年。专业自创建以来,始终坚持“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严谨的学风、渊博的学识、厚重的学养、良好的教学、科学规范的过程管理促进人才成长和学科专业建设。2010年,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成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本专业具有一支学历层次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系内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5人。本专业教师先后主持和参加了多项国内外重要科研项目,曾独立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的教师占50%,出版过个人专著的教师占60%,教师科研成果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奖和中央统战部学术创新成果奖,多名教师先后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团中央机关新世纪优秀青年、团中央及学校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生“我最喜爱的老师”等多项荣誉,教师集体获得“师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发展,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逐渐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
培养目标上,强调培养“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重实践”,具有国际视野的研究型专业人才和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此,针对研究型专业人才,开设了多门专业著作导读课程,加强思想史方面的课程比重,并启动专业导师辅导制,辅之以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课程,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夯实学术基础。针对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强调基本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开设专业应用型知识课程,强调实践教学,并启动职业导师制,为将来实现从学校走向社会的角色转变做好准备,打下良好基础。
在课程设置上,体现出“厚基础,高素质”的基本原则。一方面,加强跨学科的基础知识的教育;另一方面,专业课程形成政治学、行政学和管理学三大专业模块,给学生提供更为厚重的知识体系。系内开设了七门有关思想史的课程,将经典著作引入课堂,同时在课外通过读书活动由系内老师和系外专家引导学生阅读,加强理论训练,通过引导学生对大量经典书目的阅读来加深对学生的理论训练,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此外,针对研究型人才对于更深入的学术研究需求,举办“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论坛”、“新锐青年政治学者论坛”等,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政府官员等深入解读和分析相关思想和国家政治动态。
培养方式上,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教育部提出的“加强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的本科教育培养理念,除了加强知识学习之外,还强调素质教育。为此,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开设了《大学生领导力开发》系列课程,重点培养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人际关系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公共关怀和责任意识。
在实践教学上,设立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构成的广范围、多层次的实践基地。建立了职业导师制度,充分利用校友和其他资源,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职业导师制度聘请政府机构、非政府公共组织、企业等行业中若干成功人士为职业导师,定期对不同年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开发指导。通过举办职业辅导讲座,让同学们对自己想要从事的行业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以便更好地进行职业规划。
在办学成效上,其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得到国内同行的肯定,也为国家培养了一批思想作风过硬、综合素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并具有进一步塑造潜质的专业人才。本专业已有诸多的毕业生进入中纪委、中宣部、教育部、国资委、北京市政府、海南省政府、中钢集团、中信建投证券、浙江能源集团、广东发展银行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也有诸多的毕业生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以及美国的华盛顿大学、杜克大学等名校深造,毕业生在各个领域已经为母校和专业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日益优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6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学校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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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社会工作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工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后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本专业学生系统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以及青年工作的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经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全面训练,毕业后能够胜任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应工作岗位。
法学
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其逻辑框架、思维方式和学科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理论分析能力和创新精神;接受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后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出版机构、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
开设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法学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社会学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经济学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新闻学专业
广播电视学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
英语专业
奖学金设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推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努力成才,学校特制定学生奖学金评定试行办法。
一、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在该学年内按照教学计划参加所有必修课课程考试且均在及格以上(以当年教务处认定的成绩为准)、体质测试成绩在及格以上(以当年体育教学中心认定成绩为准)。
二、奖学金的名称和标准
奖学金设素质单项奖和素质综合奖。
1.素质单项奖分类和申领条件素质单项奖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等某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分设: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工作奖、学术科研奖、突出贡献奖、其他单项奖共七类。
申领条件为:
品德优秀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突出表现者。
学习优秀奖: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应达到2.5(含),且在全班排名前30%以内者。
体育优秀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高校运动会或其它正式单项体育比赛获得名次,或参加学校体育运动会正式田径项目获得前三名,或体育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达到3.5以上者。
社会工作奖:担任班委、团支委以上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责任人,任职满一年,工作积极且取得良好业绩者。
学术科研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活动获得奖项者。
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市级以上比赛(非体育项目正式活动)中取得成绩或作出重要贡献者。
其他单项奖:在以上未列入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2.素质综合奖申领条件
素质综合奖用于奖励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凡具备获得学习优秀奖及其他两项以上素质单项奖资格,且体质测试达到75分者均可申请。
三、奖学金额度及比例
素质综合奖 1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品德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学习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体育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社会工作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学术科研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突出贡献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其他单项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获得素质综合奖者,不再重复享受单项奖;获得单项奖者,不受单项奖数目的限制。同一原因不得重复申领多项奖项。
四、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程序
1.组织:
(1)学校成立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
(2)各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组员包括各班的指导教师。
(3)各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7人奖学金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各班奖学金评审工作。
2.程序:
(1)由学生处统一部署奖学金评定工作并按比例划定奖学金名额。
(2)学生自愿向本班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奖学金申领条件和比例、在系评定小组成员指导下进行初评。部分素质单项奖可在评议小组的组织下由全体同学投票选出,参加投票人数应达到全班人数1/2以上,所得票数应达到到会人数的2/3(含)。
(3)初评结果报评定小组复核。
(4)团委可向院、系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名校团委、学生会、广播台、社团等主要学生干部获社会工作奖的候选人。
(5)复核结果报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终审,最后由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由学校公布该年度奖学金获得者。
五、补充说明
1.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新生入学一年后方可参加评定。
2.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按照申领条件评定各项奖学金。
3.综合素质奖不得拆分评定,但名额可转换为某一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按照转换后的单项奖学金额度发放。各单项奖学金间不能相互转换评定。
4.评定第三学年以后的奖学金时,英语未通过CET四级者不能参评素质综合奖。体测成绩未达到85分不能参评体育优秀奖。
5.班级人数的计算:
(1)上半学年变更学籍的,班级人数按当前实际人数计算;下学年变更学籍的,班级人数按上半学年人数计算。
(2)上半学年转系、转专业的,参加现所在班级的评定;下半学年转系、转专业的,参加原所在班级的评定。
6.在职或定向培养的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本《办法》操作,但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7.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处审定。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困难生资助办法
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的补充意见》,为加速人才培养,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从2000年起实行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凡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的学生均可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二、申请材料
包括学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本人贷款申请书、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贫困证明、父母及一位亲属(有独立家庭且有家庭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编、电话、工作单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三、贷款额度
助学贷款总额最高每人每年不得超过6000元标准(包括学费与基本生活费)。
四、助学贷款的领取发放
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于每月(或每年一次性)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存款帐户。
五、利息
在校期间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由学生自付(利息自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利率政策执行
六、还款
借款学生离校时要与经办银行办理借款转移手续后方可离校。毕业后1至2年后开始还款,毕业后6年内还清本息。
七、违约后果
对不讲信用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公开曝光。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也要记录在案,将来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凡符合申请助学贷款条件且有意贷款的学生,由奖贷勤办公室在指定时间(校内通知)内统一组织办理申请手续,再由经办银行统一组织办理签订贷款合同等有关手续。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高等学校中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或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科技文化服务或提供劳务服务,促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精神,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为配合高等教育改革,深化素质教育,加强和规范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和管理 学生处奖贷勤办公室是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1.凡面向本校学生的具有勤工助学活动意义的岗位信息发布、聘用、工作考核、薪金发放及对聘用学生的奖惩均须经过奖贷勤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从事面向学生的勤工助学中介活动。2.校内各部门需编制外用学生勤工助学,须报人事处进行岗位核定。
二、为保护学生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我校学生均不得参加未经奖贷勤办公室核准的勤工助学活动。擅自参加者,后果自负,学校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和用工需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四、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聘用双方,均应遵守协议或约定,如必须变更或终止,应经过奖贷勤办公室。
五、勤工助学活动不能替代各种公益性劳动和各种教学实习劳动。
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业余原则,其时间、场所,不能挤占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时间和场所。
七、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八、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或作出突出成绩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校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学生。
十、 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一、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需向考生说明的问题
我校还设有各种等级的特困补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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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