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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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的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1951年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潍坊医学院。
学校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得专家高度评价,获批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更名大学列入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期6年),临床医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临床医学专业群获批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2019年临床医学学科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2019年“健康中国背景下重大健康风险预测与治理策略”研究项目获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2020年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获批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学校是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
学校有浮烟山和虞河两个校区,占地1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2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本科生12000余人,留学生300余人。设有乐道书院、济世书院和孔子学堂。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4个,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谢立信、于金明为名誉院长。有国家级人才3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8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7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935人。
学校现有19个学院,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新生。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9个。2017年1月,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麻醉学专业分别名列全国同类专业前三名。2018年,马克思主义学院被评为全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5个。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山东省院士工作站2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高校、医药卫生(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19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医药卫生(中医药)重点专科40个。先后获批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全国麻醉学基础理论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国家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老年全周期康复技术体系与信息化管理研究”项目推广单位、全国“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中国肢体畸形残障医学展览馆、山东省基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预警与处置指导中心设在我校。主办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潍坊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韩国等20多个国家的院校及研究机构建立友好校际合作关系,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全方位、高层次国际合作。聘请中国工程院王辰院士、戴尅戎院士、陈芬儿院士、郑静晨院士等6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学校特聘教授。留学生生源国家拓展至亚非欧美25个国家。
七十载薪火传承、砥砺耕耘。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研究生和本专科生15万余人,打造了“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品牌。山东省医学领域三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谢立信院士在我校工作25年,于金明院士为我校79级毕业生。加拿大医学科学院王睿院士为我校77级毕业生。在校生连续三届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二等奖,获得全国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实践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麻醉学知识竞赛一等奖,山东省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30余项。
第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学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秉承“乐道济世”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潍医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迈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的新征程。
院系设置
基础医学院、临床学院、麻醉学系、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药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心理学系、医学检验学系、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语系
重点实验室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和免疫学实验室、应用药理学实验室是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
重点学科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是山东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和免疫学实验室、应用药理学实验室是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整形外科学、眼科学是山东省学科带头人设岗学科。
可授予的学位
学士学位、硕士学位
师资力量
现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31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
学生人数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本专科生14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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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专业是我院开设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专业。它致力于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主要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或科研、教学工作。
公共事业管理
潍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始建于1985年,在全国开设该专业的346所高校中专业排名位居第10,被评定为五星级专业。有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人才博士培养项目1个,有省级精品课程群、省级精品课程6门,形成了本、硕、博一体的卫生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就业指向于卫生领域,比如卫生管理(各级政府卫生部门)和医院管理(各级医院)。
护理学
护理学专业是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山东省特色专业和山东省品牌专业;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0年人文护理教研室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优秀教学团队。《护理管理学》、《护理学基础》为省级精品课程。设有护理学基础、人文护理、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四个专业教研室和护理学实验室。根据护理专业内容和学生特点,运用了PBL、案例分析、情景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师生之间加强互动,着力培养学生的评判性思维和临床思维能力,学生的从业水平高,医护技术优良。
麻醉学
1996年被批准为“麻醉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现设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麻醉学基础四个教研室以及麻醉学专业实验室和麻醉学研究室,要求学生既要有丰富全面的跨学科知识,又要有为患者实施麻醉、重症监测治疗及急、慢性疼痛性疾病诊疗的临床技能。培养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工作的医学卫生高级专门人才。
现在山东省内唯一一所公办麻醉本科,山东省内非常有名气,业界内也很认可,口碑不错,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麻醉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在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ICU)、药物依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等方面工作,
临床医学
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后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开设专业
法学、教育学、运动康复、英语、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护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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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潍坊医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6-2602020)。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438。
第五条 学校校址
浮烟山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虞河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4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考生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部分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限制报考。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若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
第十二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公布的具体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无口试要求。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山东省外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在山东省内的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普通类提前批(省属公费医学生)及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六条 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学校按1:1的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以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形式告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zs.sdsmu.edu.cn
招生部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务处
招生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电子信箱:zszx@sdsmu.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第二医科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