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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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承德医学院是一所隶属河北省政府领导的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创建于1945年9月,时称冀东军区卫生学校;1948年成为为中国医科大学第四分校;1949年5月,入驻热河省省会—承德,更名热河医学院;1982年12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承德医学院。1996年9月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1年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特产蚕桑研究所并入我校。200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10月,新校区投入使用并迁入新校区。2007年9月在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目前,学校现有教职工2179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09人,正高职称212人、副高职称441人,博士和硕士879人。现有专任教师92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占总数的75.57%。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河北省突贡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青年学科带头人、百人计划特聘专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和中青年骨干教师50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31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还聘请了4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2014年院士工作站获得批准成立。
现有本、专科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9400余人,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504人,留学生224人。200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7年开始选送护理专业(专科)学生赴新加坡留学并获全额奖学金。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日本札幌市立大学、韩国又石大学在内的多所国际性大学签署学生交流合作协议。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药学、应用心理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护理、涉外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实习医院64所,总床位达68000余张。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学院及中药学系、心理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社会科学部、公共体育部、外语教学部等6个教学系部。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药学三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涵盖了26个二级学科,其中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为专业学位授予学科。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单位10个、校级重点学科1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2个、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临床医学为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精品课程9门;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校园占地面积7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亿元。图书馆占地面积近19000平方米,藏书近70万册,各种期刊杂志600余种,拥有电子图书240万册和万方医学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EBSCO外文等7个数据库。
学校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9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授予河北省校园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河北省“文明大院”、全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河北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党委被评为“河北省高校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基础医学院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护理学院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附属医院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社会实践6次获得中宣部、教育部和团中央等部委表彰;大学生社团定向越野协会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全国百佳体育公益社团”。
毕业生社会声誉良好。学校本科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中,连续5年一次通过率在90%以上,在全国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多次在河北省医学院校临床技能考核中,获得全省第一名。近年来,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高于全国平均通过率5-13个百分点。建校70年来,学校培养3万余毕业生。大多数人已成为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承德医学院秉承“仁爱至诚 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以“严谨、求实、勤奋、创新”为校训,形成了“艰苦奋斗,锲而不舍,求真务实,拼搏进取”的承医精神。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理念关心学生,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院系设置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临床技能教学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中药学系、心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外语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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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护理学 临床医学
开设专业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中医康复学 生物医学工程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儿科学 助产学 应用心理学 中药学 生物信息学 康复治疗学 医学检验技术 中西医临床医学 口腔专业 药学 医学信息工程 预防医学 应用生物科学
奖助学措施: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设有学生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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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承德医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承德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邮编:067000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限期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承德医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承德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1.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且达到录取条件者,调剂到其他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组内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投档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科目执行。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7.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8.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9.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报考医学专业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以下情况不建议报考: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③双耳听力范围在3米以内;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除医学信息工程和应用生物科学外的其他专业,有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10.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性质、特点,左利手(即左撇子)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按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13.根据专业认证标准和国家政策要求,我校从2008年开始,陆续在医学类本科专业中推行医教协同、校院合作的高年级理论教学模式。
14.奖助学措施: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设有学生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含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政策)。
15.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314-2291131 0314-2290576(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dm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dmc.edu.cn/
电子邮箱:cdyxyzsb@163.com
纪检监督:承德医学院纪委监察室电话:0314-2517063(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