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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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学校起源于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办学规模方面。学校占地面积达1980余亩,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馆藏纸质图书187万余册,电子图书176万余种,固定资产14亿余元。
学科专业建设方面。学校拥有涵盖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现有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等4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等2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培育学科。
科学研究方面。学校建有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5个,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有市级学会2个,市级科研创新团队7个,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1个。近十年来承担国家级基金项目、部市级科研项目900余项。授权专利6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60余项。发表论文9000余篇,三大检索文章800余篇,CSSCI、CSCD期刊论文1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00余部。先后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省市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等部市级以上奖励40余项。办有《重庆三峡学院学报》《何其芳研究》等学术刊物。出版《夔州诗全集》等一大批特色研究成果。
队伍建设方面。学校现有1200余名教职工,其中,巴渝学者4人,在职专任教师960余人,高职称370余人,获博士、硕士学位82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50余人(包括校外导师)。建有人社部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重庆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波兰院士亚努什、莱谢克,另引进香港城市大学王钧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学校教师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侯备人选、重庆市名师、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人才培养方面。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重庆市级特色专业10个,重庆市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7个,重庆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学校学生组队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巧固球赛获奖,在“挑战杯”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竞赛中屡获佳绩,其中,获得中国大学生计算机博弈大赛八连冠、重庆市武术比赛十二连冠、第七届中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特等奖1项、2019年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大赛获一等奖1项;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开放办学方面。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多所国外大学,与德国BSK、印尼国际日报等多家国外公司和研究机构,与东南大学等多所国内大学建立了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门和地方政府,与中兴通讯、中科曙光、锐捷等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当前,学校正处于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将坚定不移走绿色教育之路,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三峡、服务重庆、面向全国”的办学思路,弘扬“厚德、博学、自强、创新”的校训精神,明确“学科牵引、应用为本”的发展方向,把握“理念先导、人才支撑、经济基础、制度保障”的发展要素,遵循“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123”发展战略,奋力实现“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强力推进“美丽校园”和“重庆名校”2项建设,全力铸就“三峡”“绿色”“应用”3张品牌。力争早日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院系设置
文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财经学院、传媒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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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殊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
开设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智能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统计学 物理学(师范类) 化学(师范类) 生物科学(师范类) 生物技术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汉语言文学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会计学 文化产业管理 旅游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网络与新媒体 美术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动画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园艺 农学 智慧农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科学 环保设备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 法学 民族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安全工程 英语(师范类) 英语 日语 运动人体科学 体育教育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 跨境电子商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助学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和参评。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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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重庆三峡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
2.院校国标代码:4150010643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
6.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7.办学条件及社会声誉:学校占地面积近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近200万册,电子图书189万余种。开设涵盖9个学科门类的61个本科专业,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8个。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理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本科及以上学生2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千余人。
8.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受理举报电话:023—58106893,邮箱:jjjcs@sanxiau.edu.cn。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4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学校现有两个专业类实施大类招生。一是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两个专业。二是植物生产类,包含园艺、农学两个专业。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七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学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化学(师范类)、生物科学(师范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师范类)不招色弱、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者;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美术学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需要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九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在大学就读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市)规定及投档顺序,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新疆班招生录取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若该省(市)无排位规则,我校均按语数外总分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对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则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按照《重庆三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到校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以当年发布的有关工作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125——6875元/年,美术类专业11500元/年,体育类专业4375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刊物上公布。实行学分制的专业按学分制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大类招生的专业若因收费标准不统一在分流前实行低标准,分流后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就读期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及住宿费。提前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重庆市“两免一补”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相关政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2024级新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新生入学指南》或查询学校计财处网站)。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和参评。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https://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anxi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58106645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凡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