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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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西大同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大同,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雁北师范学院、大同医学专科学校、山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大同职业技术学院四校合并组成,2006年3月正式批准成立。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山西省教师教育联盟、山西省高等医学教育资源联盟和“乌大张”高校教育联盟的主要成员,是大同全科盟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发起成员,是全国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省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市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
学校由御东校区和新平旺校区构成,校园占地面积2121.6亩,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74亿元,馆藏图书271.93万册,纸质期刊1391种,电子图书527.95万册,电子期刊456.27万册。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设有21个学院,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3所,实习医院12所,其中,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师资915人,编制床位数5540张。有本科专业69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西省一流专业3个,山西省品牌专业3个,山西省特色专业4个,山西省优势特色专业2个,山西省服务转型综改试验区专项特色专业1个。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农学、理学、工学、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有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山西省重点建设(扶持)学科6个,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0059人,硕士研究生127人,继续教育学生14948人。
学校始终将人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10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57人,博士教师384人(含在读博士93人)。柔性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5人,特聘教授18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获得者1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科带头人4人,山西省“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等各类称号28人,“三晋英才”67人(含附属医院33人),大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1人。
学校积极推进科研兴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建有院士工作站2个,与国家林草局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与大同市共建重点实验室8个,共建工程技术中心2个。近三年,教师完成各类科研课题642项,共发表科研学术论文3484篇,其中高水平论文869篇;出版专著199部;获山西省科学技术奖4项,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百部篇工程”奖30项,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5项,获“山西省高校学术成就奖”1人,获“山西省科技功勋奖”3人。
学校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与天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本科生“2+2”联合培养;与省委宣传部共建新闻学院;与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阳高县人民政府、广灵县人民政府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大同大学华为ICT产业学院;与同煤集团、晋能集团、大齿集团、国药威奇达有限责任公司、云冈石窟研究院等企事业单位建立多层次合作关系,联合建设了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与人民网合作,探索中央媒体与地方高校合作新模式。同时,与美国培普丹大学、布鲁姆斯堡大学,英国贝利学院、伯尔顿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阿穆尔大学,韩国东国大学、草堂大学,日本京都女子大学等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学校将牢牢抓住“双一流”建设、“1331工程”建设和厅市共建历史机遇,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高等教育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质量立校,走内涵发展道路,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建设;坚持服务地方,努力成为大同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发动机、火车头,成为大同市的人才高地、信息高地、产业成果转化的集散地。争取早日建成区域一流的地方性、应用型综合大学,用实际成果书写山西高等教育的奋进篇章。
院系设置
法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云冈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通用航空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新能源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中医药健康服务学院、护理学院、商学院(对外经贸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煤炭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军事教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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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物理学 化学 汉语言文学
开设专业
环境设计 绘画 文物保护技术 生物科学 心理学 俄语 安全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数字媒体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医学检验技术 生物工程 光电科学信息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采矿工程 小学教育 临床医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统计学 应用化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技术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自动化 土木工程 会计学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 护理学 中医学 历史学 新闻学 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测绘工程 运动康复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物流管理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书法学 雕塑 智能科学技术 功能材料 翻译 网络与新媒体 口腔医学技术 智能采矿工程 应急技术与管理 助产学 新闻学(新媒体传播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方向) 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 音乐表演 音乐学 舞蹈学 智能制造工程 运动训练 学前教育 商务英语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国际商务 经济统计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网络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制药工程 地质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秘书学 食品营养与健康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评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建档立卡及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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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 姚丽英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同泉路,邮编:0370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山西大同大学教务部是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同大学普通本科、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山西大同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各生源省(区、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确定投档比例,并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别强调有色盲、色弱等眼科疾病的考生要严格参考上述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专业,以免发生因体检受限调剂专业。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按生源地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
我校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的成绩排序及录取规则时,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3.音乐表演专业根据各行当或行当类计划(详见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舞蹈类、书法类、美术与设计类等艺术专业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排队。
体育类:
5.体育类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的成绩排序及录取规则时,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以专业成绩作为投档和录取的排序成绩,并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体育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以综合成绩录取时,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顺序排队;以专业成绩录取时,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总分-外语-语文-数学顺序排队。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对口援疆计划等特殊类型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外语语种为俄语或英语。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
第二十五条 采矿工程、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安全工程、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六条 按照录取规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同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同大学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在毕业证上标注“专科起点本科”。
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评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建档立卡及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同大学网址:http://www.sxdtdx.edu.cn/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hs.sxdtdx.edu.cn/
咨询电话:0352-7158816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
法人代表: 学校公章:山西大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