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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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
学校现有银湖校区、滨江校区、赭麓校区三个校区,占地700余亩,各类建筑35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濒临长江,绿水环绕,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徽派建筑风格与现代气息相得益彰,也是我校办学的主校区。本科教育设有临床医学、法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影像医学、药学等22个专业,护理、药学2个专科专业,涉及医、理、工、管、经、法6个学科门类;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3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包括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麻醉学、中西医结合基础、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31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现有各类在校生2.7万余人,其中本科15302人,专科1366人,研究生666人,成教学生9000余人。
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54人,其中高级职称560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近年来,先后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全省模范教师的光荣称号,4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入选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为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5人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6人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9人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1人为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特色专业8个(含法医)、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药学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病原生物学省级示范试验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6项、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发展学科3个、省特色专科6个。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图书馆藏书95万册、电子图书70万册,中外文期刊1124种。近年来,我校与美国、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高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交流,形成了对外交流的新格局。
设夜大学及成人教育学院各1所,并依托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联合办学。现有临床(护理)学院10所、实践教学基地129所,其中直属附院2所、非直属附院6所。第一直属附院弋矶山医院建于1888年,由美国美以美基督教会创办,是安徽省第一所西医医院和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开放床位2300余张,年门诊量168万人次,是皖南及皖江地区医疗、预防、康复、急救的中心。弋矶山医院是国内最早从事护理学教育的单位之一,1926年该院主办的“怀让高级护士学校”,曾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学校正、副校长同时出任“中华看护学会”第八、第九届正、副会长。第二直属附院建于1949年,原为宣城地区人民医院,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整体划归我校。该院开放床位930张,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具有一批有较高声誉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2015年3月,附属口腔医院获批立项建设,目前正在筹建之中。
在长期办学历程中,我校拥有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他们当中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赠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我校更有一大批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正是一代代皖医人的薪火相传、无私奉献,奠定了学校事业的基础,成为学校最宝贵的办学资源。
办学以来,在“精医、尚德、求实、自强”校训的基础上,凝练出“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办学方向,为国家输送了三万余名医疗卫生人才,为我省乃至全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在全省高校中处于靠前位置,多次荣获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明确了逐步建设成为以医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地方高水平院校的发展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学校将秉承优良办学传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努力谱写皖南医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院系设置
临床医学院、麻醉学院、医学影像学院、法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检验学院、医学信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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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法医学
开设专业
法学 应用心理学 制药 生物医学工程 临床医学 麻醉学 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 口腔医学技术 预防医学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药学 临床药学 药物制剂 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卫生检验与检疫 康复治疗学 智能医学工程 护理学 助产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 医疗保险 医学信息工程 中药学 基础医学 生物制药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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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皖南医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皖南医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滨江校区)
招生计划:皖南医学院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社会需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填报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组内录取,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且专业调剂只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4.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5.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医学专业学生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对体检、体能测试要求及年龄要求,以免影响今后就业。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颁发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皖南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皖南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联系电话:0553-3932637
网 址:https://www.wnmc.edu.cn(皖南医学院)
https://zsb.wnmc.edu.cn(皖南医学院招生网)
本章程由皖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