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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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安徽科技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历经安徽农学院凤阳分院、皖北农学院、安徽农业技术师范学院、安徽技术师范学院等变迁,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科技学院。60多年的栉风沐雨,一代代安科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薪火相传、砥砺奋进,学校事业长足发展。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6600余人,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8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占地1700余亩,拥有凤阳校区和在建的蚌埠龙湖校区。凤阳校区位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明朝中都古城,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幽美;龙湖校区位于蚌埠大学城,毗邻蚌埠大学科技园、高铁车站、龙子湖风景区,将于2017年6月建成入驻学生。学校办学设施优良,现有8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31个专业实验室和7个学科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9亿元。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5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1个。馆藏纸质图书106万册,电子图书115万册。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6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理、文、法、农、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新兴工科和优势农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特色专业9个。现有专任教师816人,其中教授78人、副教授205人,博士182人、硕士455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9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省级“115”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教坛新秀20人。校外特聘教授50人,特聘创业型企业家担任大学生创业导师65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0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215项。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8项,拥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明专利92项。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300余项。学校大力实施“国(境)外合作办学工程”,精心组织“优秀大学生千人留学游学计划”。先后与美国、韩国、德国和台湾地区等24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2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目前国际班在校学生365人,其中82人赴美、韩攻读学士学位双学位,另有24名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良好教风和“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在校生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国家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一直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学生考研率一直保持较高比例,部分专业考研录取率已达60%。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校多次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2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首届“全国十佳大学生村官”获得者杨俊森,两度受到习近平同志的接见;在凤阳县小岗村开展科技创业的苗娟,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的亲切接见和高度赞许,并被评为“全国自主创业典型”。2002年、2008年学校两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2013年又作为教育部遴选的全国首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单位接受了审核评估工作,受到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
在迈向新的历史征程中,新一代安科人秉承“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内涵发展,彰显办学特色,为把学校早日建成“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而继续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农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医学与健康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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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动物医学
开设专业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地理信息科学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建筑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环境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生物工程 生物制药 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韩合作) 智能制造工程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工程(中韩合作)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营养与健康 应用化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种子科学与工程 农学 智慧农业 动物科学 金融工程 投资学 法学 动物医学 中药学 翻译 英语 物流管理 汉语言文学 土木工程 药学 机器人工程 质量管理工程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小学教育 旅游管理
奖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政策,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奖励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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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安徽科技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科技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滁州凤阳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1501号(蚌埠龙湖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业的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投档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先按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分别与韩国韩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与国外合作大学联合制订,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院校选派教师来校授课。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如符合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国外合作院校相应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七、相关政策
(一)奖助政策: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政策,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给予奖励或资助。
(二)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现行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三)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
九、录取咨询及联系方式
安徽科技学院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网 址:www.ahstu.edu.cn/zs
联系方式:
0552-3197041、3197178
0550-6732041、6732178
十、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阳光”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50-6732800、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iwei@ahst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二、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安徽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