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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院是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高校唯一的“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全国获得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称号的9所师范类院校之一,也是山西省唯一获此称号的高等学校。“地方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等3个专业分别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一、二、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旅游管理专业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党委书记王秋生主持的“地方师范院校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艺术系与忻州市北路梆子剧团联合创编演出的现代戏《黄河管子声》荣获中国戏剧最高奖“文华剧目奖”,受到文化部表彰,并摄制数字电影,成为北路梆子发展史上由舞台走向银幕的第一部原创剧目;与原平市委宣传部联合创排演出的《秧歌情》荣获中国舞蹈“荷花奖”大赛普通院校组表演奖。与原平市文化局联合创排演出的广场舞《凤阳歌》,获中国第九届艺术节“群星奖”,受文化部表彰。
“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实践与理论探索”、“地方师范院校艺术教育与地方文化结合创新教学探索——《黄河管子声》的实践”、“现代汉语课程建设与改革”、“以案例教学推动大学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等4项成果荣获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化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物理学等5个专业为山西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现代汉语、有机化学、普通心理学、仪器分析、文学概论、中国近代史、计算机导论等7门课程为山西省精品课程;物理化学、中国古代文学等2个学科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物理、化学、计算机、地理、现代教育中心、工商管理实验教学中心6个实验室为山西省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五台山文化研究中心为山西省文化强省八大中心之一,五台山文化研究被评为山西省协同创新培育项目。
五台山文化研究、元好问研究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学院毕业生考研率和考取村官、特岗教师的比例在全省同类高校名列前茅,择业期内就业率每年达到 80%以上。
学院坐落在佛教圣地五台山脚下的温泉之乡——山西省忻州市,有北同蒲铁路、京原铁路、大运高速公路经过,交通十分便利,经高速公路35分钟即可抵达省会太原。
院本部现有3个校区,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有23个教学系部,32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近800人,其中,山西省教学名师1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近50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0多人。院本部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53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7000余人。
学院建有先进的计算机校园网络、多媒体电教系统、计算机房、语音室、近代物理实验室、物理化学实验室、地理实验室、案例教室、微格教室、心理仪器测试室、琴房、电脑绘画室以及图书馆、体育馆等良好的教学科研基础设施,设有山西省五台山文化研究中心、五台山文化研究所、五台山文化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山西省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所、陶行知研究会、元好问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忻州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忻州方言与文化研究中心、材料科学研究所、生化分析材料研究所、区域规划发展研究与开发中心等多个学术研究机构,出版党委机关报《忻州师院报》(半月刊)、文理综合版学报《忻州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图书馆藏书130多万册,数字化资源4900GB,其中电子图书200GB。
多年来,学院把“培养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愿意献身党和人民基础教育事业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办学指导思想,以此统领各项工作,长期主动为山老贫困地区服务,为基础教育服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特别是1997年9月以来,学院根据三方面需要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一是师范院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育,使学生接受国情省情教育,培养艰苦奋斗精神,有效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技能的需要;
二是大学生成长成才,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在艰苦条件下砺炼,巩固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到农村任教,奉献青春才智的需要;
三是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17年来,学院组织大学生在校期间用一个学期分期分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至今已连续派出34批共33000余名本专科大学生,到忻州市各县市区和省内运城、阳泉、大同三个地级市及海南省五指山市的共722所农村中小学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006年12月30日,国务委员陈至立批示:“忻州师范学院做了我们近年来一直想做但尚未做成的事。他们的做法,为深化师范院校的教学改革,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解决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提供了实践经验,很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
2009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实地考察时,对忻州师范学院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坚持开展大规模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服务山老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师范生扶贫顶岗实习不仅仅是我国现在农村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而且也是符合科学规律的。忻州师范学院作为探索者、先进者和坚守者,已经取得了比较系统的经验,总结出一套做法。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不是走形式,不是点缀,而是真干,是动真格的。我要特别向你们,创造忻州师范学院经验,而且坚持十年不动摇,同时做得非常有效的同志们,代表全国教育界和社会各界,表示致敬!”
2007年5月,教育部长周济批示:“要认真总结山西忻州师院的经验,全面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半年的工作,这是师范生教育中带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
2007年9月15日,教育部长周济专程到学院调研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指出:“实习支教是我们长期以来希望做的意义特别重大的工作,对培养优秀的师范生来说,是培养优秀教师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在这方面,忻州师范学院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十年来组织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实践和理论都是对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是一举多赢、一举数得的好事,意义特别重大。忻州师范学院的同志们在很困难的条件下,坚持了一个很正确的方向,特别是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方向是正确的。现在忻州师范学院走在了全国前列,属于先锋。我们一定要创造各种条件来支持忻州师范学院,继续在实习支教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头。”
2007年9月1日,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来校考察时,高度评价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指出:办好一所高校,硬件条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有一个好的办学指导思想,有好的人才培养质量。忻州师范学院的办学思想、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质量都很好。1997年以来,忻州师院落实陶行知先生的师范教育下乡、平民教育等思想,组织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为当地农村教育发展作出了贡献,坚持10年,很不容易,抓得很扎实,成绩突出,在师范教育改革方面有示范意义,很有推广价值。
2008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九个发展中人口大国全民教育部长级会议上,教育部代表中国政府提交了《中国中小学教师发展报告-—聚焦农村教师》,忻州师范学院是专文介绍的全国唯一一所高校。
2010年5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等专程来校视察指导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指出:“忻州师院通过积极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用自己的实践走出了一条路,成为师范教育中服务农村教育的一面旗帜,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准确的办学定位,体现了自身的办学水平和服务水平。”
2011年3月19日,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涛到我院调研时,充分肯定我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指出:“要根据山西农村基础教育现状,深化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凸显鲜明办学特色,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提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整体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山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2013年4月24日,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到我院调研时,对我院多年来坚持实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给予高度评价,指出:“要从机制上、理念上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实践,抓住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拓宽服务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路子,扩大覆盖面,为提升农村教育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9月14日,副省长张复明,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专程来校调研,要求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从机制上、理念上总结经验,创新实践,抓住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机遇,拓宽服务山老贫困地区的路子,为提升农村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998年,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同志来校考察时,高度评价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除具有直接支持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学校师资严重短缺的问题这一现实意义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省情教育、树立和巩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均有长期的积极促进作用。
1997年以来,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山西内参》、《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黄河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数十次对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在55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历程中,学院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全面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节约型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基建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2年5月起,学院开展“人道、奉献、博爱”的红十字精神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组织师生为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并捐赠善款,至今已连续11次累计捐献3530人份造血干细胞和75万元善款,是山西高校率先开展这项活动的单位,也是山西捐赠人数最多、捐款数额最大的单位。 2008年1月,学院荣获“红十字模范校”称号,受中国红十字总会、教育部联合表彰,是全省唯一获此称号的高校。2008年12月,学院荣获“山西省红十字会模范校” 称号,受山西省红十字会表彰。2011年11月,学院荣获“建会百年红十字热心公益奖建会百年红十字热心公益奖”,受山西省文明办、山西省红十字会联合表彰。2009年12月,教育系本科0802班张迪同学与广州一位白血病患者初次配型相合,2010年4月成功进行了造血干细胞采集,成为山西省分库第38例捐献者,也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1567位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2010年12月,法律系专科0801班谭张健同学成功进行了造血干细胞采集,成为山西省分库第41例捐献者,也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1940位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2012年10月,数学系本科1003班贾嘉宾同学成功进行了造血干细胞采集,成为山西省分库第68例捐献者,这也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3058位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2008年6月,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良好”等次的成绩。教育部专家组全面评估后的书面评价意见指出,我院始终坚持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主动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方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创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院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模范单位”等国家级和省级表彰40多次,培养合格师资和各级各类人才5万多人,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多数成为扎根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骨干,为国家、山西及忻州的教育、文化、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事业呈现出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好局面。
当前,全院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弘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这一忻州师院精神,秉承“厚学启智,修德树人”的校训,坚持落实办学指导思想,把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深化改革、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彰显特色作为重中之重,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争取省市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努力建设办学特色更加鲜明、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社会影响日益广泛的教学型本科师范院校,为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培养更多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和建设人才,为国家、山西和忻州的基础教育、经济文化与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中文系、外语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历史系、地理系、旅游管理系、数学系、化学系、生物系、物理系、计算机系、电子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会计系、法律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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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生物科学 通信工程 财务管理 心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地理科学 学前教育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法学 翻译 生物技术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审计学 体育教育 秘书学 音乐学 美术学 舞蹈编导 商务经济学 网络与新媒体 文化遗产 人工智能 书法学 科学教育 生态学 物理学 小学教育 英语 历史学 应用化学 思想政治教育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化学 统计学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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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忻州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代码:10124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省份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报考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所在地(市)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山西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山西省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5.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进行录取。
6.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舞蹈编导”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再次相同时,按照高考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8.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录取。
9.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10.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录取规则。
11.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四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 忻州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为忻州师范学院院长乔永生。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xzt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0-3339920
招生办传真:0350-3339920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邮政编码:034000
第十五条 若国家、各省份高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