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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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47年豫皖苏军区开办的卫生干部训练班。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移交四川省政府,成为省属高等医学院本科院校。2006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个学科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3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获得高质量通过。学校“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四川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临床医学、药学2个专业获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资格。学校有新都、天回两个校区,新都校区位于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天回校区位于成都市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总占地面积1104.9亩。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1.1万余人,继续教育学生1.6万余人。
学校党委、行政根据国家、四川省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总体目标和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定位: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等医学院校,努力使整体办学实力达到行业同类院校先进水平;办学类型定位:以医学学科专业为主,相关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教学型高等医学院校;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兼顾开展专科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服务面向定位:面向行业,服务基层;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社会责任感强,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实践能力和一定创新精神,适应区域医药卫生事业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97人,其中高级职称270人,占38.74%。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含博士、博士后)454名。占65.14%。有四川省教学名师4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名、后备人选29名,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带头人4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全国医德标兵2人。获全国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2人。
学校现有教学单位11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5个,以医学类专业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年招生3000余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3个,四川省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有三级甲等直管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校内实训场所14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4个;有四川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1个;2012年开始承担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近年来,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3项。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建成重点科研平台10个,其中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药二级科研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科研实验中心成为全校师生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建成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1个,四川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4个;2010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61项,主编出版科技学术著作20部,发表科技论文2226篇,其中署名成都医学院的SCI、EI、ISTP收录论文204篇。2013年,青年教师贾旭博士的学术论文在世界顶级学术杂志《细胞》(Cell)发表。2006年创刊的《成都医学院学报》成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并在2014年的47种医学院校学报中,扩展影响因子排名跃升到第一位。
学校始终遵循普通高等医学教育规律,根据社会需要,努力培养高素质的医药卫生人才。2012-2015年,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生连续四届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获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西南西北赛区一等奖3次、二等奖1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医学影像技术实践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天堰杯”全国护士(英语)执业水平技能竞赛、全国和四川省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等比赛,均获优异成绩。学生执业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97%以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通过率居于省属高校前列。学生考取重点大学研究生人数,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人数呈逐年增长态势。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高,本科生年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科生达到90%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始终遵循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优良传统。在军队时期,“帮助革命老区通江县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援黑水县农村卫生工程”等事迹广受好评。转隶后,学校积极通过医疗服务、人才培养、科研合作、产品研发、心理咨询等方式积极服务社会。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校区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快速成立医疗服务队、心理救助队、卫生防疫队、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组建“博爱学校”,安置从汶川漩口中学转移出来的151名师生,附属医院救治重灾区伤员648人;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附属医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2013年芦山“4.20”地震发生后,学校附属医院发挥快速反应优势,第一时间向灾区派出医疗队,抗震救灾成效突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68年风雨兼程,68年拼搏攀登,学校始终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国家军队和地方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秉承“特别讲政治、特别顾大局、特别守纪律、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玉汝与成、至善弘医”的成医精神,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等医学本科院校,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不断增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贡献成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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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大健康与智能工程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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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临床医学 儿科学 医学影像学 麻醉学 预防医学 康复治疗学 医学检验技术 卫生检验与检疫 智能医学工程 医学影像技术 药学 药物制剂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营养与健康 护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公共事业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制药 应用心理学 中医学 中药学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学业奖学金、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实习生、优秀大学毕业生、“三下乡”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等学生优秀个人和集体奖项。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等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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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成都医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成都医学院(13705)
二、办学属性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层次
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四、办学地址
新都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部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为1:1。
3.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策规定执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则按教育部和所在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录取考生。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我校对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在录取时以加分或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6.对考生报考的专业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规则,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三专业志愿以后各专业间不在设置级差分数。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7.各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觉异常,视力矫正度数较高等身体异常考生,慎重填报医学类等受限专业)。
9.根据专业今后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不歧视残疾考生,但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我校相关专业。
10.各专业考生进校后所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我校未开设除英语之外的其他外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考虑。
1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身体状况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2.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等正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学生奖励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新生奖学金(2000元/人)、校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生·年,一等奖800元/生·年,二等奖600元/生·年,三等奖300元/生·年)、学习进步奖学金 (600元/生·年);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学生优秀个人和集体奖项。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100-4500元/生·年)、校内助学金( 1000元/生·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达到《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标准,授予相应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标准为: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440元,其他专业(含本、专科)均为每生每学年4920元。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新都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编:610500
天回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601号 邮编:610083
招生办公室电话:028-62739988 028-62739200(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E-mail:cdyxyzb@sina.com
学校网址:http:// www.c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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