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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怀化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0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学校坐落于古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现有湘黔、枝柳、渝怀铁路及209、320国道、沪昆、包茂高速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
学校拥有馆藏图书123万册,电子图书232万册,中文期刊1827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06亿元。有教职工955人,其中教授75人、副教授229人,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543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5人;15人获得过曾宪梓教育基金奖,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人分别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5606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9209人。
学校现有21个教学系(部、中心),设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商贸英语、广播电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风景园林、生物工程、园林、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土地资源管理等50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经、法、教、文、理、工、农、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教育部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湖南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大学生创新训练基地1个、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优秀实习教学基地8个;省级基础课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9个、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4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发展专项资金实验室23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学校已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法国、西班牙、乌克兰等国的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实现教师、留学生互派,形成了开放办学的格局。
学校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90000余名,其中一大批成为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国内外知名学府和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中国科学院院士席南华,“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全国十大杰出青年、2006年“全国道德模范”洪战辉,著名作家王跃文,青年歌唱家陈思思等优秀人才是其中的代表。
近年来,学校注重强化学生能力本位,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在教育教学中推行融“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公共能力、专业能力、发展能力”为一体,“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校园文化活动”为一体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了在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等方面的显著成绩。面向未来,怀化学院将秉承“怀仁化物、立地仰天”的办学理念及“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朝着建设高水平、出特色、有影响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稳步迈进。���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预科教学部)、体育与健康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电与智能制造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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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生物工程 生物制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人工智能 思想政治教育 旅游管理 体育教育 制药工程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水彩) 财务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风景园林 材料化学 音乐学 舞蹈学 园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英语 商务英语 化学 物流管理 法学 公共事业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卓越计划试点) 网络与新媒体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生物科学(师范类) 数字媒体艺术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学(师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筹备) 社会工作 机器人工程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跨境电子商务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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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怀化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怀化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28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2门、61门,省(部)级科研平台29个,培养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席南华、著名作家王跃文、歌唱家陈思思等为代表的16余万毕业生。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预科班、省级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含优师专项计划)、楚怡工匠计划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中共怀化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监委驻怀化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27个省(区、市)招生。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学校在各省(区、市)的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50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在院系
学制
学费标准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1
物理学(师范)
物电与智能制造学院
四年
400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理科
2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四年
5900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5900
4
通信工程
四年
5900
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4800
6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5900
7
机器人工程
四年
5900
8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四年
4000
9
数学与应用数学
(非师范)
四年
3800
10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800
11
生物科学(师范)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四年
4000
1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4800
13
生物工程
四年
4800
14
生物制药
四年
5900
15
人工智能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四年
5900
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5900
17
软件工程
四年
4800
18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四年
4800
19
网络空间安全
四年
4800
20
化学(师范)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四年
4000
21
材料化学
四年
3800
22
制药工程
四年
4800
23
汉语言文学(师范)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四年
4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科
24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6000
25
英语(师范)
外国语学院
四年
4000
26
商务英语
四年
3800
27
国际经济与贸易
商学院
四年
4000
28
财务管理
四年
5000
29
物流管理
四年
4000
30
跨境电子商务
四年
4000
31
旅游管理
四年
4000
32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年
4000
思想政治(必须选考)
33
历史学(师范)
四年
4000
不提科目要求
34
学前教育(师范)
教育科学学院
四年
4000
35
小学教育(师范)
四年
4000
36
法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四年
5000
37
社会工作
四年
3800
38
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4000
39
音乐学(师范)
音乐舞蹈学院
四年
4200
不分文理/文科
40
音乐学(非师范)
四年
6000
41
舞蹈学
四年
8000
42
风景园林
美术与设计艺术学院
四年
4800
文科
43
园林
四年
3600
生物(必须选考)
理科
44
美术学(师范)
四年
4800
不提科目要求
不分文理/文科
45
美术学(非师范)
四年
8000
46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8000
47
环境设计
四年
8000
48
产品设计
四年
8000
49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8000
50
体育教育(师范)
体育与健康学院
四年
4000
理科
说明: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此公布标准为2023年执行标准,如2024年出台新收费文件,则按新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及各省(区、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普通类原则上不超过101%,艺术体育类原则上为100%。
第十八条 学校提档和确定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性加分,分值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九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区、市)没有统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以专业组投档的,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调剂)。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公布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按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投档录取,生源省(区、市)没有统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类专业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类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考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的,学校认可该省(区、市)各艺术类专业对应的投档规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考生所在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依据具体省(区、市)情况确定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没有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统考总分×600)×60%+文化成绩×40%。
(三)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体育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体育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考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的,学校认可该省(区、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考生所在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投档。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规则和程序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有奖、贷、助、勤、补等全系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解释权属于怀化学院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798号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853370
招生咨询邮箱:hhxyzsb10548@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b.hhtc.edu.cn/
监督投诉电话: 074528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