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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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梧州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3年10月,原梧州市教育学院、原梧州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梧州分校。2006年2月,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建立梧州学院。梧州学院是一所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梧州学院地处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誉的广西梧州市。梧州市是广西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928年,广西大学在梧州建校办学。
梧州学院校园坐落于桂江西畔,依山傍水,景色宜人,幽雅宜居。校园占地面积1700多亩。现有北校区、师范校区和东校区三个校区,校舍27万多平方米。
梧州学院设立有14个教学教辅单位,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8121人,国际学生188人。教职员工1100多人。
梧州学院办学定位明确。学院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为支撑,以服务谋发展,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按照“重品德、实基础、适口径、重能力、能创新”要求,培养品学兼优、人文素养良好、适应社会需要、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立足梧州,面向两广,辐射东南亚,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紧贴业界,校地协同,东融西联,通江达海。突出面向产业和行业、注重实践、服务地方的人才培养特色;培育校地紧密结合,与地方协同发展的办学特色;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直至“通江达海”的地域特色。
梧州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明显。学院现有本科专业数51个,高职高专专业22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电子信息工程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产品设计、制药工程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与通信工程是广西一流学科(培育),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软件工程、机械及自动化是广西重点学科,旅游管理是广西重点培育学科,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是全国高校特色专业,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林产化工、环境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制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产品设计是广西特色专业。宝石琢型设计工艺学被认定为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软件工程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
梧州学院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近年来,学院累计获得自治区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35项,自治区级教改项目107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11项。建设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自治区级高校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4门。学院是广西高校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广西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广西整体转型试点高校。依托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建成了大学生微型企业孵化园、梧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园、创客空间、微软IT学院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4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学生在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外贸从业能力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10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项90多项。
梧州学院科研工作服务地方成效明显。学院近年来累计获得科研项目800多项,其中国家级27项,省部级114项。获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科技重大专项)1项,资助经费1300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4项。2018年新增授权专利82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59件,外观设计专利11件。软件著作权11件。目前,学院立项建设有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1个,学校入选第六批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围绕地方需求,学院完成了多项区、市重大招标课题,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研究成果。学院成功研发(开发)了20多个(套)应用软件和设备,系列人工宝石智能加工设备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长洲水利枢纽船闸调度管理信息系统”填补了西江水道智能化船闸调度的空白,“360度全景成像处理系统”已经远销欧美市场。
梧州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15人,博士88人,副高以上职称239人。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1个,“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资助人选5人,“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人选3人,“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人选9人,“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资助人选1人,“广西高校优秀教师出国留学项目”资助人选3人,“广西高层次紧缺人才赴美中期培训见习项目”资助人选1人,“广西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人选9人,“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培养对象4人,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十百”层次培养对象3人,自治区优秀教师2人,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首席专家1人。
梧州学院办学设施完备。现有校舍27万多平方米。校园建筑以欧式风格为主,依山而建,错落有致,别具一格。明理楼、图书馆、体育馆、网球中心、A11学生宿舍等是学院的标志性建筑。截止2018年底,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5692多万元,图书馆馆藏160多万册。拥有校园网络安全平台以及梧州学院网站系统、教务管理系统等10个信息管理系统,建成4个网络教学平台、5个学科网站、32个课程网站和31个二级部门网站、6个专题网站,校园网上运行各类服务器70多台。
梧州学院社会声誉良好。2015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到学院考察调研时,对学院的大学生党建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学院多次被评为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高校三对创新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全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还获得了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自治区和谐学校、广西高校优秀卫生学校、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广西森林校园、自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先进院校和自治区首批依法治校示范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多个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办学以来,梧州学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发展。展望未来,梧州学院将秉承“明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厚道、豁达、实干、细致”的校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服务广西和梧州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化工、制药、宝石首饰产品设计与加工、物流、旅游、金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茶叶种植加工、网络信息安全等产业发展,努力把梧州学院建成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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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经济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科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外语系、中文系、艺术系、数理系、法律与公共管理系、教师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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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电子信息工程
开设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旅游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法学 国际经贸规则 行政管理 哲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新闻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音乐学 舞蹈学 英语 商务英语 金融工程 金融科技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电子商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制药工程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茶学 机器人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字经济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供应链管理 体育教育 中药学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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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梧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梧州学院,英文译名为Wuzhou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富民三路82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梧州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国家、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和本校实际科学编制来源计划,招生计划、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期间,若出现专业生源不平衡或出现部分专业生源不足时,经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各专业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普通类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按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按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调剂按本章程普通类调剂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专项计划录取原则
(一)民族预科生录取原则
我校的民族预科生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民族预科生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一年后,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考核的成绩高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专升本等计划的录取原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在我校“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符合条件的,我校不予录取。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报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报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报制药工程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报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报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报小学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报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学校建议因个人身体原因(残疾或其他缺陷)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原则上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师范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740-42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800-11980元/生.学年。本科其他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795-46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3275-6020元/生.学年。我校实行学分制计收学费,根据专业毕业总学分按学年平均计收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15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企业全额资金配置的热水38元/立方米;学生宿舍热水费--学校自筹资金配置的热水34元/立方米;补办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工本费10元/证(卡);补办校园一卡通工本费30元/卡(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上述证卡,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
(二)代收费:体检费(由学校每年组织公开招标确定);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六章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第十九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校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学校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学校广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生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过班级——二级学院——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三级评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七章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二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梧州学院。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指导、推荐工作,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和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梧州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邮政编码:543002
联系部门:梧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4-5841064 5833920
传 真:0774-5831555
学校网址:http://www.gxuwz.edu.cn
电子邮箱:wzxyzsb@qq.com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梧州学院。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