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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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位于内地通往藏区的门户——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
学校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4年10月。1986年5月16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在甘南视察时亲笔题写了校名。2009年3月,学校升本改建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是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2013年5月,确定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
学校占地近千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1.2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5.6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总面积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8.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33亿元;馆藏各类图书228.7万册,纸质图书83.9万册。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48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29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696人,其中专任教师51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3%;教授50人,副教授171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3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85%;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甘肃省领军人才2人,甘肃省少数民族地区杰出人才2人,甘肃省“555”人才工程1人,甘肃省“园丁奖”13人,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10人,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2人。
学校招生以甘肃为主,面向云南、西藏、内蒙古、陕西、山东、黑龙江等20个省区。现有各类普通在校学生近11000人,由汉族、藏族、回族、裕固族、保安族、东乡族等25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68%。
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系(部),54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涵盖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建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9门,获省、厅级教学成果奖26项。建有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民委重点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省级重点研究培育基地。现有甘肃省藏文古籍文献编译中心、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华大典•藏文卷》编纂工作站、安多藏文化研究中心、河洮岷文化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教育研究中心、高寒生态系统研究所等14个研究机构。“十二五”以来,学校教师发表论文1796篇,其中在SCI、EI、CSSCI分别收录14、47、74篇;授权专利48项;出版专(译)著72部,教材121部;承担科研项目337项,其中获省级以上奖励12项。
近年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立足自身办学基础和发展优势,确立了“以阳光品质办阳光大学”的办学理念,确定了跨越建设,转型发展、深化内涵、提高质量的发展思路,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明确了发展目标。
办学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紧紧贴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自身实际和差异优势,以发展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求保证,完善培养体系,突出办学特色,拓展办学功能,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应用型转型步伐,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内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民族大学。
办学定位:在服务面向上,立足甘肃,面向全省及周边民族地区;在办学科类上,以教师教育为主,兼顾本地区特殊应用人才的培养;在办学层次上,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顾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努力培养充分适应民族地区要求的“政治可靠、扎根基层、业务适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办学特色:民族师范教育特色:建立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需要的教师教育专业体系;突出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做强以民族基础教育为主要方向的教育学科。藏区文化特色:发挥甘南区位优势,做强藏文化学科,将学校建设成为安多藏区文献典藏中心、科学研究中心和文化传播中心,形成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特点的专业和专业方向。高原经济特色:以服务区域的支柱产业为导向,做强高原生态与民族区域经济学科,形成一批与高原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专业,为藏区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建校以来,学校党委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立足高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有效发挥了人才培养的基地、科学研究的平台、文化传承的窗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阵地的作用,先后为民族地区培养2万余名合格人才,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9年、2014年学校两次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被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命名为全省首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13年被确定为甘肃省第十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5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2020年12月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授予“第七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被甘肃省教育厅命名为全省首批“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上述数据更新至2020年12月)
院系设置
藏学院、汉语系、数学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系、外语系、体育系、计算机科学系、音乐舞蹈学院、教育科学系、美术学院、物理与水电工程系、化学与生命科学系、经济与社会发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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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开设专业
音乐学 舞蹈学 物理学 水利水电工程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藏汉双语) 历史学 地理科学 酒店管理 体育教育 社会工作 财务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藏语双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藏语双语) 物理学(藏语双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美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藏汉双语) 化学 生物科学 动植物检疫 英语 英语(旅游英语方向) 应用语言学(汉藏翻译) 戏剧影视文学(藏语) 汉语言文学 生物技术 书法学 视觉传达设计 应用语言学(藏汉双语) 休闲体育 网络工程(云计算) 美术学(书法方向) 艺术设计学(民族工艺、唐卡方向) 历史学(藏汉双语) 酒店管理(藏汉双语) 动物科学 法学 人文地理与城市规划 文化产业管理 电子商务 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 法语(藏汉双语) 应用语言学(英藏翻译) 金融数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
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http://xsc.gnun.edu.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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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实施“阳光工程”,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Gansu Minzu Normal University)
第二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全面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十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一条 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甘肃、青海、四川、西藏、云南、内蒙古、宁夏、贵州、 山西、陕西、广西、黑龙江、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重庆、福建、海南、安徽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省份发布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甘肃省录取方式按照《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十四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我校甘肃省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实施,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审核录取,要求在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第十三条中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录取办法遵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我校同意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机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力。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理工、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7]407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网络工程(云计算方向)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2.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800元/学年(八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奖、助、贷、勤、补”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
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查询。(http://xsc.gnun.edu.cn/index.ht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咨询、监督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邮政编码:747000
咨询电话:0941-8253168 17709415168
传 真:0941-8253168
学校网址:http://www.gnun.edu.cn
Email:gsmyzsb@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