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辽宁科技学院坐落在沈本新城—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文、管理、艺术、教育多学科发展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奇山秀水环绕,校园优美清新,交通便捷通畅。
学校的前身是始建于1948年的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6年12月,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与本溪高等职业专科学校联合办学,199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27所示范性专科重点建设学校之一。1998年6月,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学校划归辽宁省政府管理。2000年11月,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本溪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辽宁科技学院。2010年1月,辽宁省政府将学校管理体制调整为由省统一管理。2015年11月,学校被辽宁省确定为首批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学校。
学校占地8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7.2万平方米、学生宿舍 7 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原值3.7亿元, 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1.46亿元。图书馆藏书96.1万册。学校现有校内实验室(中心)2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建成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0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个。
学校设有14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艺、教育等五大学科门类的34个本科专业和16个高职专业。有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示范、品牌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钢铁冶金学科被列为省级特色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937人,专任教师63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8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402人。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人,千人层次人选2人,辽宁省优秀专家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有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人,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12人。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0583人,其中本科生7978人,专科生2605人。60多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9万余人。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依托冶金行业优势,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发展和本溪大力发展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旅游产业等地方发展战略机遇,立足本溪,服务辽宁,面向全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为冶金、机械等材料加工和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
面向行业和地方积极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近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510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项,其他国家级项目5项,省级以上项目142项,获省、市科技进步奖18项,本溪市哲学与社会科学政府奖49项,共获得授权专利48项,发表学术论文1043篇,其中三大检索论文177篇。承担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156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
学校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科技、政务咨询等社会服务。建成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个,省级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1个,本溪市重点实验室4个。依托学校成立了本溪市钢铁深加工工程技术中心、本溪市旅游产业发展研究所、本溪市旅游地学学会、本溪市辽宁科技学院地域民俗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档案保护技术研究所、药都生态文化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已成为本溪市重要的研究咨询服务基地。与本溪高新区合作,建成了国家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公共实训中心、本溪市生物医药技师工作站、本溪市旅游人才培养基地、联通本溪分公司职工进修基地等社会服务机构。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与本钢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等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办学机制,搭建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平台,共同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选派干部教师到企业调研、进修学习,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知名校友到校讲学,营造应用型办学的学术氛围。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乌克兰、韩国等国家的高校和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历来把大学生就业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扩宽就业领域,不断扩展就业渠道,先后与鞍钢集团、宝钢集团、海尔集团、东北电力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神州数码、北京钢铁研究总院、中国黄金集团、本钢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多家央企及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吃苦耐劳、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勤奋务实的职业素质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我校毕业生先后涌现出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地市级领导、著名专业学者和国家大中型企业掌门人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就业工作连续多年评为我省先进单位。
面对新的挑战,辽宁科技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型发展为契机,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大力加强内涵建设,立足辽宁,依托行业,凝练特色,打造品牌,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
开设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行工程 物联网工程 冶金工程 测绘工程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工程造价 环境工程 应用化学 制药工程 生物技术 会计学 档案学 广告学 旅游管理 绘画 环境设计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器人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制造工程 小学教育 能源化学工程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数字经济 智能采矿工程 遥感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 学前教育 测控技术与仪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一系列资助措施,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全校各种奖助学金共23项,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年;启航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启航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辽宁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631.9平方米(约合130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21.4:1;专任教师60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81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355.2元;图书106.9万册,生均图书77.9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评估评价、人才市场需求、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国家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
我校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语种不限,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1
020109T
数字经济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经济学
4900
2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4400
3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教育学
4400
4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400
5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6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7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8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4000
9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0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1
080216T
新能源汽车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2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3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4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5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6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7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8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9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0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2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3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4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5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6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7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8
081302
制药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9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30
081507T
智能采矿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31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32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33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4900
34
120502
档案学
四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4900
35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4900
36
130402
绘画
四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37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7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中金额收取,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扎实推动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实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资助体系,制订了《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辽宁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对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家访慰问等资助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学校设立各种奖助学金共16项,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5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年;启航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启航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另外,学校社会资助项目还有本溪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爱心献血助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中国电信奖学金、辽宁省华育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奖学金等项目。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2022年起我校与俄罗斯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PL2A20212122N),该项目引进俄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俄方教师参与授课。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本项目为四年全日制本科教育(“4+0”模式)。项目学生在辽宁科技学院完成项目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在符合辽宁科技学院毕业及学位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本项目学生在辽宁科技学院完成学士阶段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符合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硕士阶段入学要求的前提下,可自愿申请办理赴俄方学习。辽宁科技学院可以向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推荐,并协助学生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绘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招生省份文件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文件规定的招生省份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3164073、43164076(传真),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址http://www.lnist.edu.cn。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详见辽宁科技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