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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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运城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地处山西省运城市。运城古称河东,素有晋秦豫“黄河金三角”之美誉。这里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舜耕历山、禹都安邑、后稷稼穑、傅说版筑等先民传说源远流长;荀况、关羽、王勃、王维、柳宗元、司马光、关汉卿、裴氏家族等文人政要俊采星驰;后土祠、舜帝陵、秋风楼、关帝庙、鹳雀楼、永乐宫、普救寺、黄河大铁牛等名胜古迹蜚声中外,文化底蕴十分厚重。
学院占地面积3230亩(其中新校区占地面积2942亩,老校区、西校区占地面积288亩)。目前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1416人。有教职工1167人,其中专任教师86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564人(其中博士90人,在读博士50人)。有正高级职称39人,副高级职称22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5人;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4人,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9人,山西省优秀教师6人,山西省模范教师5人。有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特聘教授1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8人、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人;山西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2人,外聘学科专业带头人22人。设15个系,3个公共教学部,8个科研机构,47个本、专科专业,涉及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 点研究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314.6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46.63万册,电子图书2141GB。
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依法办学,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本科院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学定位是:以地方经济社会(行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学为中心,多科并举,立足运城,面向山西,服务基层,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本科院校。办学目标是:建设以师范类、商务类和工程类为优势学科专业群,以河东文化为大学文化特色的山西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发展战略是:第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大学制度建设,基本形成大学办学治校体系;第二步,优化专业结构,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第三步,做强师范类、商务类和工程类优势学科专业群,彰显办学特色,建成中西部地区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十一五”以来,学生在国家、省各类教学、科技、文体、实验实训竞赛中捷报频传,取得百余项优异成绩;学院教师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307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2013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实现了我院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零的突破。2015年,再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
建校以来,一代代学人艰苦奋斗,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前进,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多次受到中宣部、团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表彰奖励。曾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优秀奖、“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先进单位”、“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山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全省‘三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完成重点工作目标先进单位”、“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山西省高等院校统战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园林单位”、“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目前,运城学院正处在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院师生员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转型、提质为统领,积极加强校园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努力提升学院的办学实力和水平。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文系、文化旅游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美术与工艺设计系、生命科学系、体育系、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法学系、音乐系、应用化学系、经济管理系、教育与心理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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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印刷电路技术与工艺方向)
开设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 金融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数字媒体技术 法学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历史学 财务管理 园林 日语 学前教育 物理学 汉语言文学 体育教育 小学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化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生物科学 英语 公共事业管理 食品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应用统计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工程 商务英语 秘书学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资产评估 酒店管理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检验与检测方向) 电子商务 智能制造工程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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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运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三条 运城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运城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办法,编制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报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分省分专业计划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30名,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各省投档排序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我校使用生源省(市、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山西省进档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执行生源所在省(市、区)该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按考生所报志愿,以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山西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运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运城学院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执行;住宿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ycxyzs@ycu.edu.cn
信访邮箱:jjjcs@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通讯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