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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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坐落于吉林省省会,素有“北国春城”美誉的长春市,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本组建而成。2012年2月,经省发改委批复,在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畔移地建设新校区。2013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9月,学校整体搬入卡伦湖新校区。2015年12月,学校被批准为吉林省首批应用型试点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1092293㎡,绿化用地面积236888.67㎡,卡伦湖校区建筑面积315972㎡,图书馆纸质图书78.09万册,电子图书1250000册,数据库20个。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5163人。其中本科学生10725人,专科学生3534人,专升本学生904人。现有教职工954人,专任教师67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28人,硕士、博士学历专任教师432人。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文华大奖获得者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4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新秀1人、省高级专家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4人等一批高尖人才。
学校设有财税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工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经贸学院、会计学院、粮食学院、旅游烹饪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部、体育教研部等14个教学单位,设置46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
学校加快推进特色发展,结合粮食大省的省情,学校又是涉粮高校,积极推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吉林工商学院。学校在粮食综合教学、科研能力方面已进入国家队列。“稻谷收储5T管理原理与方法”成果已被列入“中国工程院向党中央、国务院推荐的重大咨询项目建议报告”之中,使我校直接跃升至该领域的研究前沿;学校作为传统涉粮高校受邀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的“全国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与吉林农业大学共同组建吉林智慧粮食研究院,为推动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我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智库作用;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特色优势专业发展为基础,致力于面向海外开展推广中华优秀饮食文化,积极与国家汉办沟通推进“关于依托孔子学院设立烹饪教育课堂”项目相关工作,谋划并推进“中国(东北)美食文化与烹饪国际交流基地”项目建设,积极申请成为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中国(东北)美食文化与烹饪国际交流基地”,先后成功承办了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2019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中华饮食文化讲堂”培训活动、美国圣克劳德州立大学孔子学院大学生访华夏令营等活动;学校中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中心发表高水平论文多篇,《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舆情的总体态势与舆论引导》被中宣部舆情信息局采用,获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为服务大局、为党中央献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拥有3个立项建设专业硕士授权学科,与吉林农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高教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奖共计57项,省级及以上教研课题立项528项,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青年基金课题1项。发表省级以上论文6916篇,其中,重点期刊169篇,核心期刊论文1178篇,SCI检索论文46篇,SSCI检索论文2篇,EI检索论文406篇,CPCI检索论文346篇。
学校拥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1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学校现有省级科研平台9个、省级高等教育研究基地3个,省级金课2门、省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虚拟仿真课程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2门、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坊1个。学校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获省级教学竞赛奖一等奖12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36项。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学校大学生创业园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学校被评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基地。
学校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韩国中部大学、韩国国际大学、日本冈山商科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泰国博仁大学、泰国格乐大学、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韩国翰林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马来西亚亚洲城市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日本事业创造大学院大学、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台湾玄奘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与国(境)外院校通过课程共享、互派交换留学生、创新社会调研活动、海外带薪实习、学分互认、双学位及本硕连读等形式开展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学校先后荣获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和“文明单位”;获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学校“学伴+”志愿者团队在团中央组织的2020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评选中获“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学伴+青年集体”被长春市委评为“长春青年榜样集体”。学团队伍先后7次被吉林团省委、长春团市委授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2015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单位,学校学生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在参加全国高校和全国大学生烹饪、金融、贸易、信息、新闻、广告、体育等各类竞赛中屡获大奖,特别是作为国家队成员,参加国际大学生无线电测向比赛并屡获金牌。在全国大学生烹饪大赛获得团体金奖,有37名学生获得“中华金厨”奖。此外,我校学生还多次在吉林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吉林省学生武术锦标赛中摘金夺银。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吉林工商学院秉承“博学善思、厚德自强”的校训,正在以崭新的形象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学校以应用型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契机,把握“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高质量、高水平”核心内涵,积极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彰显办学特色,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学校站在“十四五”开局的起跑线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依法治校为保障,以加强管理为抓手,以立德树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坚持为地方经济服务,通过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一所区域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数据更新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23日)
院系设置
财税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经贸学院、旅游烹饪学院、传媒艺术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粮食学院、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基础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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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
开设专业
广告学 机械电子工程 粮食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旅游管理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财政学 财务管理 会计学 保险学 税收学 审计学 金融学 资产评估 物流管理 市场营销 工程管理 电子商务 酒店管理 烹饪与营养教育 会展经济与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食品质量与安全 网络与新媒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型实验班)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金融技术 人工智能 饲料工程 投资学(证券投资) 英语(经贸英语)(英语) 日语(英语) 会计学(转型实验班) 动画(艺术类) 生物工程(粮食生物转化) 现代粮食工程技术 金融服务与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设立了校内奖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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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吉林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工商学院卡伦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六家子村委会卡伦湖大街1666号。
吉林工商学院和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新立社区和平大街224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饲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会计学(校企合作试点)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现代粮食工程技术(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专科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日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 金融科技、保险学、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学校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在符合专业对体检、语种要求的前提下,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 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 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予调剂录取。
5.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则依照第2条所述单科顺序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艺术类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分数÷专业满分)×50%]×750
6.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btc.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卡伦湖大街1666号
联系电话:0431-82306251 82306253 82306255 82306258(传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商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