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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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晋中学院的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晋中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晋中教育学院、晋中职工大学三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山西省省属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三晋腹地、晋商故里—山西省晋中市,是入驻山西省高校新校园区的九所院校之一。
晋中学院占地面积82.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6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近亿元,图书馆藏书97.5万册,纸质期刊1322种,电子图书16.5万种。学院校园网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教辅、办公、生活场所,联网计算机2000多台,为教学、科研、远程教学、网上办公和网上服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晋中学院现设文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学院、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械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学院。现设本科专业39个,涵盖文、理、工、法、经、管、教、史、艺等9大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山西、天津、重庆、辽宁、宁夏、河北、河南、江西、内蒙古、陕西、黑龙江、安徽、四川、湖南、山东、吉林、湖北、广西、云南、贵州、甘肃、海南、广东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学员13000余人。
学院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山西省教学名师9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500余人。在教师队伍中,有一批知名学者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此外,学院还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重点大学聘请40多名著名教授、学者为兼职、客座教授。
学院长期注重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一主一辅一副多能”、“‘两课’‘3+1+1’教育教学模式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等20多项教改课题曾获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级和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00余项。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论著、教材近500部,获省级以上奖励80余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其中有200多篇论文被SCI、EI、SSCI等收录。学院有晋中文化生态研究中心、晋商文化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语言与文字应用研究所、中国毽球协会科研培训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学院还承办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6年“体彩杯”全国毽球培训推广活动和全国毽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暨毽球国家级裁判员考试。
学院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质量,建校以来,培养了多名科学家、知名学者、教授、政府官员、成功的企业家、优秀的工程师和成千上万的不同岗位的先进分子。在近几年的全国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英语竞赛、艺术比赛中,学生共获得10余个全国奖项。特别是学院毽球队先后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毽球锦标赛、世界毽球锦标赛等大型比赛中夺得女子团体冠军、男子双打冠军、男子单打冠军、男子团体亚军、女子双打亚军、混合双打亚军等佳绩。近年来,晋中学院新生录取分数线连续位居全省同类学校首位,学生一次性就业率位于全省同类学校前列。本科生考研率保持在20%以上。
晋中学院长期以晋中本土文化研究为己任,拥有省级研究基地晋中文化生态研究中心。在音乐学院开设了“原生态民歌”、“左权民歌”、“祁太秧歌”等课程,成立了“亲圪蛋组合”。晋中学院地方音乐学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同时对晋商大院雕刻艺术、形意拳等进行了整理与研究,现已形成特色研究团队与研究成果。
学院不断拓展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埃及荷尔旺大学、加拿大希尔克学院、泰国泰华教育协会、新西兰女皇教育集团、日本上智大学等国外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展望未来,云程发韧。晋中学院将继续坚持“立足晋中,服务地方,面向山西,辐射全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理论知识坚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强化面向区域、服务基层、多种形式办学、多功能综合发展的特色,全力推进教育创新,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院的持续快速发展,把学院建设成为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基地及其参与区域经济、文化建设的综合服务基地,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晋中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院系设置
中文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外语系、音乐系、机械系、旅游管理系、美术系、数学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化学化工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信息技术与工程系、体育系、经济管理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文化产业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筹)、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晋中电大分校)、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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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音乐学 音乐学(师范)
开设专业
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体育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生物技术 思想政治教育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新闻学 生物科学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经济学 应用化学 化学 环境设计 音乐表演 网络与新媒体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复合材料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翻译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舞蹈学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书法学 应用心理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 功能材料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职业师范方向) 机械电子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旅游管理(会展旅游方向) 网络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休闲体育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英语 汉语言文学 物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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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晋中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保证晋中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晋中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1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教务部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晋中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计划和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七条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总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总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第十八条 体育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总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对投档及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行全体学生德育劳动课制度,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985777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99号
邮编:030619
电子邮件:jzxyzjc@163.com
网址:http://jwc.jzxy.edu.cn/zsgz.html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晋中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