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始建于1983年,应国家三线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建设需求而生,由方毅、宋任穷等老一辈革命家倡导,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费孝通先后题写“攀枝花大学”校名。1994年与攀枝花教育学院合并,1998年四川省攀枝花卫生学校并入,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攀枝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攀枝花市高级技工学校整体划归学校,2005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直管附属医院划归学校管理,2017年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成为学校第二临床医学院,2007年起举办研究生教育(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2017年开始举办留学生教育,2018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近年来,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养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占地1224亩,校舍面积57.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13亿元,馆藏文献491.24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46.09万册)。下设19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7个教辅单位、18个党政群团部门、2个下属法人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研究生、留学生近1.6万人,中专、技校在校生1567名,成人教育学生3459人。现有在编教职工1083人,其中专任教师948人、硕士以上学位777人(博士学位24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家116人。
学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2018年第二次党代会确定了新时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办学理念是: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办学类型定位是:应用型;层次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定位是: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发展目标定位是:建设应用型一流大学;培养目标定位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服务面向定位是:立足攀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重点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服务。发展目标是:全面建成产教融合、转型发展示范院校,全面开启建设应用型一流大学新征程。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第二批合作高校,开设有59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兼容,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职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6年成立全国首个康养学院,2017年成立全国首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院,2018年成立钒钛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和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与《廉政瞭望》杂志社、攀枝花市纪检监察学会联合共建)。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省级精品课程11门。
学校育人体系完备,成效显著。生源范围稳定保持在26个省(市、区)以上,临床医学纳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研究生、留学生近1.6万人,中专、技校在校生1567名,成人教育学生3459人。近年来,本科生毕业率和学位授予率均保持在90%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连续多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6万余人。考研通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届学生毕业率93.8%、总体就业率94.41%。学校拥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省级大学科技园等实训实践平台7个,构建了完整孵化链条。“十三五”期间,投入2000余万元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孵化学生创业项目110余个,实现创业就业560余人,累计推动26个师生共创项目进入钒钛科技孵化器孵化。学生在各项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071项,其中国际级13项、国家级194项、省级561项、行业协会1303项;2015年获全国大学生移动互联网创业大赛高校第一名,2016年在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际三等奖,2018年、2019年在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际二等奖,在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
学校重视科研工作,成果丰硕。是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四川省首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建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43个,其中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5个,市级科研平台16个。“十三五”期间,学校承担科研项目1562项(主持国家级项目9项、省级235项),转化科技成果52项,创造社会效益12.7亿元;获得专利授权136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50件。在2018年中高知识产权平台排名中,专利总数居全国第156位,全省第6位,其中发明专利居全省第11位,实用新型专利居全省第7位,外观专利居全省第1位。学校科研人员以专利“膨润土粘结剂及其制备方法”为技术支撑,技术入股引进资金2200万元成立广西润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成果获得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广泛。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加入了独联体钛协会,与美国杜鲁门大学、东密歇根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开展了中德、中日护理人才交流项目,获批四川省引才引智基地1个,承担2020年度四川省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1项,柔性引进美国医学与生物工程院院士李长明等7人为客座教授或担任钒钛国际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全职聘任外籍(含港澳台)教师10人。8名本科留学生已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现有在读临床医学本科留学生64名。2017年承办了中国(四川)——尼泊尔卫生医疗人员研修班,是我省首次在成都以外地区承办的国际医疗卫生培训交流项目,也是攀枝花市承办的首个国际交流培训项目。
学校扎根攀西沃土,成效明显。深耕“钒钛+”领域,主动融入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建立了全国首个国际钒钛学院和国际钒钛研究院,开展了大功率电子束熔铸海绵钛、制备钛粉、普通铁基镀钛膜等一批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承担涉及钒钛方面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200多项,获得钒钛方面专利100余项、研究成果奖34项,在钒钛材料研究领域居全省领先地位。紧密对接康养产业发展需求,建成中国攀西康养产业文化基地、攀枝花市阳光康养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攀枝花康养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立足攀西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了系列康养产品;着力攀西医疗卫生高地建设,附属医院通过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复审,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卒中中心、治未病中心。积极开展光热综合开发利用、太阳能技术集成研究,先后建成了干热河谷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创建了以“攀枝花县域发展论坛”为平台的校地合作模式,近年来承担政府委托课题和咨询项目40余项。扎实开展精准扶贫,2016年、2017年连续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五个一”精准扶贫先进单位。继续教育事业持续繁荣,输送毕业生1.3万余人,培训15万余人次。
当前,学校正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产教融合为着力点,全面加强产教融合、转型发展示范院校建设,全力推动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发展,积极打造“自律攀大人”文化品牌,使学校成为川西南、滇西北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区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支撑攀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库”,引领地方文化传承创新及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院系设置
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钒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康养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农学院)、土木与建造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文学院、法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大数据学院)、外国语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
开设专业
法学 行政管理 冶金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工艺美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护理学 土木工程 智能建造 工程管理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安全工程 环境工程 生物工程 园艺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商务英语 翻译 英语 汉语言文学 秘书学 会计学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物流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临床医学(本科一批次) 测绘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康复治疗学 雕刻艺术设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等奖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学生可到父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所付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攀枝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招生考试工作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攀枝花学院
学校英文名:Panzhihua University
办学属性及层次: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
第三条 攀枝花学院坐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山水园林城市--攀枝花市。学校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全国首批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首批100所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入选第三批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四川省首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2017年开始举办留学生教育,2021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开始研究生自主招生。学校秉持“明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涵育“大德大爱大师、自律自觉自强、阳光健康美丽”的人文校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突出以本为本,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现代文明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近年来,本科生就业率居同类高校前列,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考研通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连续多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优秀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并确定招生政策,研究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做好人才需求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和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远程网上新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成立由纪委机关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12)337990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审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文件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外国语学院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报考攀枝花学院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且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十三条 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类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在投档、确定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系统自动随机调录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考生根据各省投档成绩按照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国语学院专业录取时需考查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5.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的手绘基础。新生入学后需进行手绘测试,测试不合格转入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其他专业学习。
6.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7.学校尽可能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意愿。新生入学半年后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审批后可进入意愿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学生可申请辅修第二专业,修读合格后,在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专业确定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切实加强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在委托培养学校学习期间的管理,原则上学校当年所有专业均对相应批次、科类学生开放,但需结合学生结业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综合确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七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等奖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学生可到父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读书期间所付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学校相应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校名称为“攀枝花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校名称为“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12-5712507、3370868
2.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处
3.学校网址:http://www.pzh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pzhu.cn
4.电子邮件:0812-3370868@163.com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