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大庆师范学院坐落于有“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美誉的中国著名石油工业城市——大庆市。学校的前身是1965年创办的大庆师范学校。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大庆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改建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以大庆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大庆师范学院。2011年11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现有主校区和方晓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2.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07万册,电子图书86916GB,固定资产4.2亿元。
学校建有11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6个理工类科研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大庆精神研究中心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油田应用化学实验室为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油田防垢与除垢技术研究实验室、油气田地面化学技术研究实验室、复合驱和微生物采油技术研究实验室为大庆油田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和中科院湿地研究中心大庆研究基地设在我校。校园网信息资源丰富,高效便捷。
学校下设有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13个院、部,开设3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7大学科门类。初步建成适应行业企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需求的石油化工、机电信息、文化艺术、管理经营和教师教育等方面专业集群,组建了大庆精神与石油文化、教师教育、化工、法与社会管理创新、企业管理、石油生态六大学科群。其中英语、法学和学前教育为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学是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成了力学、无机化学、英语语言学、教育学、英语教学法、学前心理学、中学数学教学论等7门省级精品课,无机化学教学团队和学前教育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有化学、生物科学和艺术学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省级“化工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大庆师范学院—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化学化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被确定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立项建设单位。《C#程序设计案例教程》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学校现有在校生9859人,教职工949人,专任教师608人,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239人,博士硕士530人,“双师型”教师109人,特聘教授16人,客座教授2人,常年聘请外教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6.8%,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近年来,荣获省教学名师2人,省模范、优秀教师4人,省青年教学能手1人,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18人,学校获省师德先进集体。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坚持立足大庆,融入油化,面向基层,服务龙江的服务面向,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办校”的办学思想,形成了以大庆精神办学,用铁人精神育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为油田服务并举,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并举的办学特色,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庆油田生产建设,培养具有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特质,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备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毕业生遍布石油石化行业及全国各地,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等一大批扎根基层的优秀毕业生。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启动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实践教学,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加强了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促进了教学质量提高。近年来,获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十二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1000多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7项。每年都有300多名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和公务员,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
科研水平逐步提升。学校科学研究始终坚持“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学科专业建设服务、为油田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科研方向,不断推动科学研究向高水平、有特色方向发展。2004年以来,学校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20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项,教育部项目4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1项,中石油集团公司项目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69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7项,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2项。同时还承担市局级项目394项,其中,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3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项目60项,省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7项,省艺术科学研究项目13项,大庆市社科联项目155项,大庆市科技计划项目20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26项;获得市(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702项,其中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等32项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发表学术论文4193余篇,其中被SCI、EI检索论文195篇;获得国家专利53项,科研经费和技术服务费累计近亿元。
学校把科学研究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在注重高层次成果的同时,更加重视应用研究。学校为油田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走协同创新和内涵发展道路,形成了以油田结垢与腐蚀技术、微生物驱油技术、油田助剂研究、油田生态恢复、大庆精神、学前教育理论、民商法学等为代表的,在省内外有较高地位的优长、特色研究领域。
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依托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大庆资源城市转型、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外包业发展、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路径、依宪执政与依法治市、社会管理创新等领域加大政策与应用对策性问题研究的力度,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战略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依托自然科学学科,积极拓展结垢与腐蚀技术、微生物驱油技术服务范围,开展无机高分子絮凝剂、便携式综合录井仪传感器检定装置等研究领域技术攻关。其中,“三元复合驱沉积物控制技术”项目与大庆油田多个采油厂开展技术服务合作研究达30余项,检泵周期由30-40天提高到300天左右。开办了服务油田的涉外外语、培训师、专业技术干部、基层管理人员等20多个培训项目。“十二五”以来,累计为油田培训各类人员近60000人次,实现培训创收9500多万元。充分发挥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基础教育研培中心作用,面向全省开办了“国培计划”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教师600余人次。为大庆市培训学前教育师资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共1500人次。此外,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法律咨询、艺术进社区、文艺展演等公益活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如体育场馆、创新课堂、图书信息等免费向社会开放。
开放办学步伐逐步加快。学校积极与高水平大学合作,与东北师范大学、东北石油大学等联合培养研究生。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公司等大中型企业签订了产教合作协议。与大庆高新区、忠旺铝业、福瑞邦制药、大庆文体旅集团、大庆动视传媒有限公司以及五区四县共建一批校企合作基地。与大庆油田所属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15年4月,获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是我校第一个由教育部挂牌成立的校企合作基地。
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乌苏里斯克国立师范学院联合招收培养本科学生。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俄罗斯语言和文化中心”建在我校。学校先后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美国肯塔基大学、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俄罗斯阿穆尔国立人文师范大学、英国知山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日本札幌大学、新西兰东部理工学院、新西兰太平洋酒店管理学院、韩国国民大学、韩国牧园大学等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合作领域涉及联合培养学生、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互派实习生、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截至2014年底,有200多名同学赴国外学习和交流,有来自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80余名留学生在我校学习汉语。常年聘任外国专家7人,现有来自英国、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的教师在我校工作。
文化传承创新硕果累累。学校坚持以大庆精神办学、用铁人精神育人的办学育人特色,把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教育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之中,用“三老四严”、“四个一样”等优良传统激励师生员工成长成才。把以“爱国、求实、创业、奉献”为内涵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与追求真理、追求科学、追求创新为内涵的大学精神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学校注意发挥这一优势,与大庆油田公司共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大庆精神研究中心平台,积极开展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时代内涵和时代价值研究,围绕油田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开展专项研究,探索用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教育油田青年职工的有效途径,完善油田青年思想教育体系,为大庆油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撑。学校被授予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办学思想进一步明确,校训和办学理念等得以凝练和固化,打造了一批以新年音乐会为代表的校园文化品牌,形成了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核心,崇尚科学、求真务实的校园文化。
院系设置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师范)
开设专业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环境设计 绘画 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 知识产权 法学 旅游管理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生物制药 生物技术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日语 俄语 翻译 商务英语 秘书学 汉语言文学 英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体育教育 视觉传达设计 经济与金融 生物科学 数字媒体技术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化学 英语(师范) 汉语国际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小学教育(语文与社会)(师范)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师范) 小学教育 美术学 音乐教育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大庆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规章,做到依法治招,确保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大庆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依据上级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解决招生及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及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
1.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认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2024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3.录取时,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关于照顾分数的相关政策,对普通类批次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以考生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投档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者,做退档处理。
4.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无成绩排序规则,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数学、数学、语文、外语和其他三科总分的顺序,其他省份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工类专业按高考实考总分、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文史类专业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6.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以及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均按以下原则录取: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8.各省、自治区招生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乐器种类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乐器种类:单簧管、长笛、萨克斯、 圆号、次中音号、长号、大号。
湖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竹笛、阮、琵琶、单簧管、长笛、萨克斯、 圆号、大提琴、低音提琴。
河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扬琴、琵琶、竹笛、单簧管、长笛、 萨克斯、圆号、次中音号、长号、大号。
甘肃省招生的乐器种类:单簧管、长笛、萨克斯、次中音号、长号、 大号。
山东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唢呐、扬琴、笙、大提琴。
河北省招生的乐器种类:二胡、竹笛、琵琶、阮。
黑龙江省招生的乐器种类:古筝。
9.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以及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均按以下原则录取: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后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0.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不予更换专业。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办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dqsy.net)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发改、财政、教育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除国家奖励政策外,设立了学校年度奖学金和“铁人式”大学生专项资助资金。
第十四条 学校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进行学费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政编码:163712
咨询电话:0459-5510088 5510288
网 址:http://zsjy.dqsy.net
电子信箱:zsjy@dqsy.net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十七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