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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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工、管、理、文、法、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3万多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河南教育品牌大型调查中,被评为“河南最具公信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学校。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设有土木系、环政系、规建系、建能系、建管系、测绘系、计算机系、电气系、交通系、化工系、生物系、工商系、数理系、外语系、法律系、艺术系、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软件学院等20个系(部、院)。设有42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涵盖七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城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全日制在校生17300多人。
学校秉承“厚德、唯实、博学、慎思”的校训,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观念,认真抓好党的建设、人才建设和质量建设三大工程,努力建设和谐校园,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办学条件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平顶山市。这里自然风光秀美,名胜古迹众多,不仅有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还有重峦叠嶂、山峰挺拔的尧山风景区,以及宋代大文豪苏轼父子的陵园、保存最完好的明代叶县县衙等。学校主校区面对千年古刹香山寺,濒临碧波荡漾的白龟湖,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优美宜人,2008年被命名为河南省园林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730亩,建筑面积61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亿元,馆藏文献130多万册,各类中外文文献数据库16个,各类运动场和体育馆8.5万多平方米。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30多人,教授65人,具副高职称的教师238人。有省管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43名。还聘有40余名国际国内著名学者、院士、专家等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教学质量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积极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取得了突出成绩。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 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门省级精品课程,82个实验室(中心)。近年来,完成省级教改项目、教育教学研究成果21项,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9部教材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大学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60.8%,考研录取率25.7%。五年来,在国家和省级大学生英语、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力学竞赛以及省大学生“挑战杯”、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各项比赛中获奖265项。
科研实力
学校一贯重视科研工作,长期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着眼服务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开展科技创新。五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2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6项。获得54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和13项国家专利。出版专著7部,发表学术论文3300多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280篇。...
院系设置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智慧建造产业学院)、管理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先进环保装备产业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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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开设专业
交通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土木工程(装配式建筑方向) 智能建造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数字化建造方向) 工程审计 环境工程 建筑学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城市设计方向) 能源与动力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测绘工程 遥感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旅游管理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安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土地资源管理 城市管理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制药 园林 数学与应用数学 金融数学 英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输配电方向)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化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建筑材料与土木结构检测方向) 应用物理学 法学 设计学类
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3、奖(助)学金(受奖面30%):一等5%,3000元/生?年;二等10%;2000元/生?年;三等15%,1000元/生?年。
4、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文学、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成就;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等,学校给予100~5000元的奖励;困难学生报考和考取研究生均给予一定的资助。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最高6000/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120元/月的报酬,补充生活、学习费用。
7、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学院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同时,学院采取“绿色通道”办法,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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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南城建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河南城建学院(英文译名:Henan University of Urban Construction),国标代码11765。学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邮编467036。学校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依托建设行业,服务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工科为主、“城建”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积极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质量显著的应用型专业体系。学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变化,编制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河南城建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各专业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也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相同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录取排序成绩排序,并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按“分数清”录取规则对排名在我校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课成绩×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3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的计算办法执行。
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英语)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非外语类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由于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大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和日语两个语种,故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条 拟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一等5%,44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2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校长奖学金:用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是学校设置的最高奖学金,表彰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习研究、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2%,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三等6%,资助标准为5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 专项奖学金: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体育竞赛或文艺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原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16000元/生•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十九条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三十条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一条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薪火奖助学金”“维新环保奖学金”“神马尼龙奖学金”“胡星奖学金”“坤德岩土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的优秀学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按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在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学 费: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河南省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
传 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uu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uuc.edu.cn
电子邮箱:zs@huuc.edu.cn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设计学类 1305 普通 全日制 4 否 是 否 - 艺术类 800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交通工程 0818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是 - 理工类 18000 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合办 动画 130310 普通 全日制 4 否 是 否 - 艺术类 8000 旅游管理 120901K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4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财务管理 120204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工程管理 120103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生物制药 083002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生物工程 0830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安全工程 0829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风景园林 082803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城乡规划 082802 普通 全日制 5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环境工程 0825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1004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3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物联网工程 080905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自动化 0808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503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7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材料化学 080403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建筑学 082801 普通 全日制 5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地理信息科学 070504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英语 0502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法学 030101K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工程造价 120105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城市管理 120405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2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土木工程 0810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智能建造 081008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工程审计 120109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文科类 44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6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5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园林 0905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应用物理学 070202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6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测绘工程 0812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2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工程造价 120105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数字化建造方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5000 智能输配电方向 金融数学
020305T 普通 全日制 4 否 否 否 - 理工类 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