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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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唐山学院地处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素有“京东宝地”之美誉的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实力雄厚,专业齐全。
学院分为主校区(大学西道9号)、华岩北路、大学西道、河北路、龙泽路、文化北后街6个校区,占地1038亩,校舍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先进的校园网和与专业教学配套的实验室,包括唐山学院特邀院士工作站,“河北省高校机电液一体化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高校建筑工程与节能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机电一体化”、“结构与振动工程”、“精细化工”、“微纳米材料制备及应用”市级重点实验室,“信息与控制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先进制造技术中心、结构实验室、嵌入式综合实验室、汽车实训中心、服装实训车间、装潢工作室、影视传媒工作室、财会模拟实训室等在同类院校中居领先水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318.68万元。现有藏书112.35万册,纸质期刊2142种,电子图书443万册,电子期刊16178种。开设35个本科专业和一些相关专科专业。各类在校生16641人,其中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3202人,成教学生3439人。
尊师重教,人才济济。
学院现有教职工总数1449人,其中专任教师100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达到40.78%,教师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团队被遴选为省级教学团队,全国模范教师1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2人,河北省优秀教师4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中青年专家10人,唐山市“十佳教师”4人,市管拔尖人才、优秀专家和自然科学领军人物4人,院级“教学名师”10人。同时,学院还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闻邦椿、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清泉、王梦恕等国际、国内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
研深覃精,硕果累累。
近年来,学院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06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144项,市厅级项目658项,科研经费累计1448多万元。1500余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436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学院承担各级各类教育科学研究项目379项,教研基金累计100余万元。学院教师共获得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87项。主办《唐山学院学报》,开设“唐山经济社会文化”等栏目,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学报质量不断提高,被评为河北省高校优秀学报。与此同时,学院与河北省、唐山市及周边省、市的机械、电子、建筑等行业和部门有着广泛的联系,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形式多种多样,并与英国、德国、韩国以及台湾地区的高等院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关系,并定期选派优秀的学生赴韩国、台湾地区等高校学习,还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院讲学,从而为学院的教学科研、社会实践以及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条件。
严谨治学,英才辈出。
学院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意识,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永恒主题。“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被确定为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土木工程专业被评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会计学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机电工程教育创新高地(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特色专业)被评为为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服装设计、影视动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明显优势;《自动控制原理》、《财务会计学》、《工程制图》、《机械设计》、《工程测量》等课程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学院积极推动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率先在地方本科院校中开设了“茅以升班”,探索建立工学互融、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和新途径。计算机和大学英语教学成果在省内高校中名列前茅,本专科新生录取分数线、毕业生就业率和本科生考研录取率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院坚持与企业互动共赢,探索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目前与唐山建设集团深度合作,建立了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中软国际、三友碱业、陡河发电厂培训基地等合作建立了院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抓好党建,务实创新。
学院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做到了“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学院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师生思想道德教育为着力点,注重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了思想育人、文化育人、教书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氛围。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学院切实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建设,发挥其民主管理、教授治学的重要职能,深化两级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学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2014年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大唐画院”声名远扬,城市文化研究中心作用初显,师生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1992年至今,学院先后十一次被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继往开来,前程似锦。
当前,唐山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唐山沿海地区开放进一步扩大和提速的关键时期,给各行各业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作为以服务唐山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的一所地方高校,唐山学院决心秉承“诚信奋斗为人,严谨求真为学”的校训,发扬“从严治校、从严执教”的优良传统,立足唐山,服务京津冀,辐射环渤海,以教学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求发展,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综合素质高、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术型高级专门人才,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具有显著办学特色的应用型大学。唐山学院犹如一条破浪前行的航船,正扬起风帆,向着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奋进!
院系设置
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唐山市产教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会计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系、数字传媒系、时尚设计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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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商务英语 英语 日语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电子商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建筑电气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智能建造 审计学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自动化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秘书学 环境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法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广告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际经济与贸易 安全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书法学
奖励资助
我校认真组织学生填报《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积极为贫困学生安排勤工上岗,每月按时发放劳动酬金;每年向特困学生发放院内资助金1800、1200、600不等;每年按要求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我校是“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的理事单位,我校的优秀学生和北京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理事单位院校的学生一样,每年均可申报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奖。我校每年组织院内奖学金评定和先进个人评选;并设有“高庠玉基金会”,奖励一批优秀学生;还设有“鼎旺助学金”、“唐山学院香河家具贫困学子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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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唐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唐山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学校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结合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⑥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不予录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大数据管理及应用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
③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相关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不设专业调剂。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设分数级差。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规则:我校仅在河北省招收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 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政策执行,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6.本科商务英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的考生。
7.报考本科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要求不低于100分。
8.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和意大利马切拉塔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意大利语教学。学生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业,修业期满成绩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唐山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和俄罗斯联邦国家预算高等教育机构国家研究型大学莫斯科动力学院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俄语教学。学生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业,修业期满成绩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唐山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10.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2.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四、收费标准
按照冀价行费〔2018〕93号、冀发改公价〔2021〕915号、院发〔2022〕35号、河北省冀价行费〔2005〕67号、冀价行费〔2008〕6号、冀价行费〔2016〕159号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相关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200元/年。
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资助政策
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形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电话:0315—2792205
E-mail地址:tsxyzsk@tsc.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tsc.edu.cn
招生网:http://zsw.t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