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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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12月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7月获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坐落于素有“南孔圣地”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校园占地86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2.23万平方米,办学设施齐全、功能配套、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富有现代气息。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基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立了“立足衢州,面向浙江,服务地方,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
学校设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等二级学院7个,开设涉及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26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7900余人。拥有“十三五”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级本科优势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3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93万册。设有附属学校教育集团1个,内含4所学校(校区)。
学校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力量不断壮大。目前拥有教职员工636人,专任教师47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47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4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75人。拥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省千人计划人选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19人,市级以上人才共计180人次。鼓励教授博士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教师参与国内外进修访学、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切实提升教师应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服务水平。获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学校大力推进立德树人工作,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开展协同育人工作,致力于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基础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共获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学科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1680余项,其中全国三等奖以上奖项25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好评。2019届考研上线人数占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2.5%。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4个、校级研究所12个。近年来,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7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6项;获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省社科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市科技进步奖等70余项,其中《衢州文献集成》获浙江省第19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外来科研经费大幅增长,师均达4.6万元。
学校大力推进社会服务,地方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秉承“与区域经济互动,与企业发展共赢”的理念,着眼于“从传统产业梯度转移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转变”,实施“三连三通”创新模式。近年来,与中科院、社科院等大院名所共建研究中心5个,与市委人才办、企业合力共建博士工作站56个。与浙大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实行“同吃同住同学习,共建共赢共发展”的一体化建设。与衢州市国资委共同组建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仙鹤研究院。与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建浙江省氟硅材料产教融合联盟。与武夷学院、上饶师范学院、黄山学院联合成立四省边际应用型大学联盟。
学校秉承“立心力行”校训,内涵建设不断加强。“南孔文化”被评为浙江省高校校园文化品牌,相关成果“儒风雅韵:衢州学院南孔文化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学校先后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高校平安校园、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德国、韩国、瑞典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不断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2017迎来了首批国际留学生,2018年首届成班建制招收的南非留学生来校交流学习。
未来几年,学校将继续实施“固基础,明特色、强应用、重协同”的发展战略,以应用新技术为手段,以产教融合为载体,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支撑,坚持立足衢州、立足学生、立足教学、立足学科,夯实办学基础;坚持打造人才培养、研发服务、产教融合、文化传播四大“高地”,彰显办学特色;坚持打好“产教对接、产教合作、产教引领”组合拳,强化应用内涵;坚持构建培养层次、培养过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双创教育、资源整合六个“一体化”体系,突出协同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力争成为四省边际城市应用型大学建设的领跑者,打造学校改革发展立足衢州、服务地方、辐射周边的升级版。
院系设置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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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 工程管理 环境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工商管理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人工智能 音乐学(师范)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智能建造 互联网金融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机器人工程 英语(师范) 智能制造工程 电子商务 商务英语 汉语言文学(师范) 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建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建筑工程技术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发展,为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提供转专业机会,具体见《衢州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衢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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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衢州学院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衢州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1488
三、校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衢州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衢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报考英语(师范,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报考商务英语(高职)专业的学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五)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六)无专业加试要求。
(七)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衢州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被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收费
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9000元/学年,普通本科工科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325元/学年,普通本科工科类(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自动化、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5500元/学年,普通本科其他类(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英语(师范))5520元/学年,普通本科其他类(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商务英语)4800元/学年,普通高职工科类(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6600元/学年,普通高职其他类(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6000元/学年,普通专科其他类(学前教育(师范))4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1200元/学年;
四人间(三人间)1600元/学年;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四、资助政策
(一)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二)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570-802840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衢州学院官网:https://www.qzc.edu.cn
衢州学院招生网:https://zs.qz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0-8015711
招生咨询QQ群:643983564
十七、其他须知
(一)学校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发展,为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提供转专业机会,具体见《衢州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衢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