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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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沧州师范学院坐落于河北省东部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秉承“明德博学知行日新”的校训,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以教育类学科为主,涵盖文、理、工、管、艺术等多学科的地方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62年更名为沧州师范学校,1970年并入泊头师范学校,1976年复建沧州师范学校,1984年升建为沧州师范专科学校,1991年5月,沧州地区教育学院并入沧州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9月,沧州师范学校、沧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沧州农机工程学校并入沧州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建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更名“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规划用地1028亩。现已完成713亩的规划建设,附属中学占地62.8亩,政府新批建设用地249亩。目前建筑面积36.32万平方米,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室239个,校外实习基地158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0万册,纸质期刊1439种,电子图书53万册,其中线装图书6000余册,《许氏说文》为明末清初影印本,《四库全书珍本初集》为1936年由中央图书馆筹备处委托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本;《申报》《大公报》等珍贵影印资料200余册。有15个数字资源数据库。校园网全面覆盖教学与办公区。
现有教职工979名,其中专任教师75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324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545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北省教学名师等一批优秀教师。外聘教师89人,并聘请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目前有专业本科47个,专科26个,学科专业涵盖文、史、理、工、管理、教育、法学、农、经济、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形成以师范专业为基础,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主要面向河北省招生,生源来自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截止2019年9月,沧州师范学院共有在籍全日制学生14921人,其中本科生11903人,占全部在校生比例为80%。
建校近60年来,为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大量高素质人才,造就了一批以资深文物鉴定专家赵榆、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韩宝成、鲁迅文学奖获得者李浩等为代表的文化教育精英,许多毕业生成为省、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和技术骨干。近几年,学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为地方基础教育培养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5000余人,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近万人。近几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录取数与报名数比例)连续五年保持较高水平,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近五年,在国家级、省级电商大赛、创业创新大赛等各类专业比赛中,我校学生获奖200余项。冰窟救人的大学生王盼荣登“中国好人榜”,杜茜被团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出席全国第十七届团代会,王思源入选第十届“沧州好人”。
我校化学专业是教育厅首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与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河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有2门省级精品课。获河北省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
我校有应用化学与文艺学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中国武术培训基地、齐越教育研究中心、河北省绿色化学研究中心、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21个科研平台。学校建有3个独具特色的科研和教育基地。“中国武术培训基地”充分挖掘整理沧州武术文化,开展武术专业的国际推广培训,推进“武术进校园”活动和武术段位考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承担野生动物救护、疫源疫病监测、鸟类环志、湿地研究等工作,为国家、省市野生动物救护提供了大量的监测数据,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重要野生动物疫病主动预警试点工作实施单位”“河北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齐越教育研究中心”依托齐越教育馆,集展品保护、革命教育、科学研究为一体,努力建设成为国内新闻传播从业人员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播音艺术教育研究基地,中小学教师汉语口语表达技能培训基地,京津冀语言、传播交流发展综合实训基地。
大力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聘请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与韩国、美国、加拿大、德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40余所高校结为友好院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留学韩国已成为我校国际交流的主要工作内容,有100多名学生出国交换或深造。
学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先后获得“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基地”、首批“河北省青年普法志愿者培训基地”“河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北省青年志愿者优秀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被团中央授予“MM百万青年创业计划”优秀组织奖;被评为河北省第一批高校文化讲坛;《沧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办学成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环球时报》、人民网、新华网、河北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我校的办学成就。中共河北省委原书记张庆黎同志为我校题词:“希望沧州师范学院培养出更多靠得住、有本事、用得上的合格人才。”
院系设置
文学院、齐越传媒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政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音乐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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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统计学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国际商务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商务 酒店管理 汉语言文学 书法学 美术学 英语 商务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学与行政学 历史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学前教育 科学教育 小学教育 应用心理学 网络与新媒体 广告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视觉传达设计 体育教育 舞蹈表演 音乐学 法学 环境工程 地理科学
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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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沧州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国风南大道16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沧州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沧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七、录取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三)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公布的各类考生投档规则及相关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生源范围内进行录取。
(五)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我校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立分数级差。
八、分省分专业录取规则:
(一)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在投档生源范围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做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在投档生源范围内,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投档分数相同处理办法: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普通文理科录取规则
在投档生源范围内,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当按照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考生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普通类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在河北省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录取时,文化成绩使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关艺术科目统考成绩。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4.我校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五)河北省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开展录取工作。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其他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河北省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
2.我校执行河北省体育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体育教育: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七)河北省对口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投档生源范围内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当按照河北省投档规则计算的考生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该专业简章分别公布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沧州师范学院官网。
(九)英语和商务英语两个本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九、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中国画、艺术设计学。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
十、录取结果公示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对录取结果进行公布并接受查询。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住宿费标准:6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二、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
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四、招生录取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caztc.edu.cn
咨询电话:0317—5667735 5667736
传 真:0317—5667731
电子邮箱:czs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