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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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长治学院(Changzhi University )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于上党古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地处晋东南,位于晋冀豫三省交界,传说中的“女娲补天”、“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神话故事就发端于此;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总部和中共中央北方局等领导机关曾长期驻扎在这里。长治关山伟固、文明久远、山河壮美、神韵飞扬,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称号。
学校现有占地面积33734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06591.27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74.72万元。学校分南北两校区,校园建筑布局有序,绿树成荫,呈现出清新、恬静、文明、和谐的园林化环境。
学校现有在校生11858人,生源遍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在职教职工656人,专任教师506人,其中有高级职称教师135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43人,外籍教师5名;有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师德标兵等20余名;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60余人为我院兼职、客座教授。
学校设有14个教学系部,6个研究机构,2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管理学等九个学科门类。学校建有各类实验室109个,建有上党文物陈列馆(藏有3000余件上党地区的珍贵文物)、动物标本馆(藏有1065种一万余份动物标本)、海洋标本馆(藏有500多种3000余份海洋标本)和植物标本馆(藏有1409种一万余份植物标本)。图书馆建筑面积21800多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5.2万册,有电子图书26万册,纸质期刊1913种,电子期刊18875种,藏有较珍贵的大型文献资料《四库全书》、《四库全书荟要》、《四部丛刊》、《申报》等,内设期刊、报纸、外文、艺术和人文、自然等多学科的阅览室,共计3200余座,可为师生提供良好的研究、学习环境。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课程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项,围绕上党地区的文化内涵、历史渊源、自然环境等内容的省级以上研究项目40余项。2011年,山西省教育厅授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近年来先后与日本作阳大学、澳大利亚教育联盟、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施坦尼劳斯分校、印度夏尔达大学、马来西亚世纪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等国外高校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并与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启动了交换留学生项目。
学校校园文化独具特色,学生社团十分活跃,各类活动丰富多彩,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在历次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世界啦啦队锦标赛中国选拔赛、全国全民健身操大赛总决赛等活动中成绩优异。
学校秉承“求真、求实、求善、求美”的校训,贯彻“质量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办学理念,致力于“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把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保持个性相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形成了“团结、严谨、敬业、创新”的优良校风。多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山西省本科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现代教育事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学校将以全新的视角去迎接每一个发展契机,“立足山西,面向全国,努力建设一个地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应用型、教学型本科院校”是长治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选择和追求!
学院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邮政编码: 046011
电 话: (0355)2178421
传 真: (0355)2178128
E-Mail: czxyxb@163.com
网 址: http://www.czc.edu.cn
院系设置
中文系、法律与经济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历史与旅游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生命科学系、化学系、计算机系、物理系、教育系、音乐舞蹈系、美术系、体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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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生物科学
开设专业
学前教育 舞蹈学 音乐学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学 体育教育 网络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生物学 化学 生物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英语 旅游管理 历史学 法学 经济学 思想政治学 新闻学 汉语言文学 翻译 商务英语 酒店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网络与新媒体 药物化学 小学教育 财务管理 应用统计学 环境生态工程 运动训练 文化遗产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体能训练
学校设有综合优秀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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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治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顺利完成我校的招生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治学院 学校代码:1012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专业设置:我校所开设的专业均是经过山西省教育厅审核、由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北校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环路中段96号(南校区)。
第三条 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经教育部学信网注册的“长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长治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治学院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与考试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长治学院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制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采取基本稳定、适度调整的方法,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份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但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仅提供英语与日语教学,建议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2)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专业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①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的统考成绩。
②执行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顺序录取。
③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3. 体育类专业录取:
(1)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该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份该科类的统考成绩。
(2)执行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专业,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录取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4.专升本、对口升学考生的录取: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5.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如上级发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学校校长。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综合优秀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以虚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
邮政编码:046011 E-mail:czxyjwb@163.com
联系电话:(0355)2179651、217813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