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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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荆楚理工学院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和沙洋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有30余年办高等教育的历史。
学校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下,依山傍水,风景秀美,文化历史底蕴深厚,是一座山水园林式大学。学校占地面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451万元,校园网覆盖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区域及学生宿舍。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2.93万册,采用了自动化管理系统(ILASⅢ),拥有各类电子资源数据库10余个。
学校设有14个教学学院(部),以及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2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90个,有附属医院1家,教学医院2家。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4078人,其中本科生9689人。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1193人,其中专任教师659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225人,博士、硕士425人。享受国务院及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人,荆门市把关人才16人。
学校现有湖北省“十二五”重点(特色)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湖北省“十二五”重点(培育)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印刷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项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植物科学与技术等5项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有“荆楚理工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学院”湖北省高校试点学院改革项目。有“荆楚理工学院-中印南方印刷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基地1个,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个,中印南方印刷实习实训基地、湖北省金龙泉集团有限公司食品科学与工程实习实训基地、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等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校级精品课程50门。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17项、省级81项。承担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2项、校级课题200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2项。
学校建有靶向抗肿瘤药物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药物合成与优化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有湖北省荆门医药工业技术研究院、湖北省校企共建牛磺酸技术研发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3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有中国农谷发展研究中心、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荆门)基地等3个省级人文社科类重点研究基地。拥有抗肿瘤药物的新品开发及合成新工艺研究、化学药物的新品开发及合成新工艺研究等2个省重点科研团队项目,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水稻Mi-2类染色体变构因子CHR729在表观遗传调控中的作用分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代文人文学传播意识研究)、国家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湖北传统民间艺术在学前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及数字化资源建设)等国家、省市科研课题276项。获省市科技、社科成果奖 37 项,拥有各类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13项,其中,“米糠蛋白饮料项目”被省科技厅批准为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学校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32篇,被SCI、EI、ISTP权威检索性期刊收录162篇;教师出版专著17部,主编教材152部,其中“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6部。《荆楚理工学院学报》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报、全国优秀栏目策划社科学报、全国质量进步社科学报,其“传记文学研究”栏目先后被湖北省高等学校学报研究会和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为“特色栏目”;《荆楚学刊》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湖北省优秀期刊。
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西澳理工学院、美国荷晶大学、菲律宾亚当森大学、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芬兰瓦萨应用科技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合作开设有中澳电子商务、中澳会计,中美护理等专业。
学校坚持立足荆楚,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的服务定位,始终立足基层、研究基层、服务基层,初步形成了“面向基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围绕“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一条主线、三大平台、四个对接”的“134”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先后被授予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规范管理先进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14年,学校成为湖北省首批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立项建设的全国30所、湖北省唯一一所“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
院系设置
智能制造学院(通用航空学院)、新能源学院、化工与制药学院、食品与生物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师范学院、数理学院、艺术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部、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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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复合材料与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飞行器制造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物联网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印刷工程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机器人工程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 商务英语 英语 网络与新媒体 汉语言文学 护理学 口腔医学 康复治疗学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舞蹈学 音乐表演 园艺 科学教育 临床医学 数字经济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数据计算及应用 智能制造工程 护理 应用化工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1、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测评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助的助困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学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资助政策,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为2000元-4000元/人·年。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学生资助中心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3、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在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学生自付,从学生毕业之日起,10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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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荆楚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的多方监督。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724-2355811、2355898、2355730(兼传真)、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宣传资料、荆楚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荆楚理工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和技能高考中职生。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
第五条 荆楚理工学院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英文全称:Jing 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法人代表:刘建清。
第六条 学校位于两江经济带(长江、汉江)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门市,坐落在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学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邮政编码:448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有“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专门机构。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全校教师职员工和干部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八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jcut.edu.cn)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对应届生和社会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学校组织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本校调档比例控制在100%以内;按照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本校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照学科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细分专业,进校后学校按照专业大类进行培养,1年或1.5年后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不得转换到其他专业。
第十八条 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高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实行英语、日语和俄语教学,其他专业不限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以英语组织教学。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排位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成绩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编排专业;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编排专业。
第二十条 本校面向荆门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实行分组投档,投档线根据生源情况自然生成,面向荆门本科录取线不能低于相应湖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次资格线。
第二十一条 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其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其填报专业志愿需与本人取得本省统考合格证专业一致。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本校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本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设计学类、音乐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4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6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舞蹈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3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70%)的原则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参加专业统考,安排在普通类录取。
(四)综合排位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时,则依次按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六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查。审查不合格者或复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本校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助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荆楚理工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金等。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根据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
通讯单位: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00
电话:0724-2355811 2355898
传真:0724-2355730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724-2356609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jcu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xx.j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