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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坐落在闻名中外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承德市,是一所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的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地方高校,作为委省共建的重点项目,学校与中央民族大学签署协议,成为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院校。是河北省首批转型试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首批全国五所“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基地学校。
学校占地976.5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各类实验、实训室180个,纸质图书102万册,数字图书320万册。中外期刊近1200种,有先进的图书网络自动检索、借阅系统,开通了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超星读秀知识库、万方数据知识资源等网络资源。
历史沿革: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经光绪皇帝御批设立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隶属学部。期间几经易名,1915年改办为热河公立师范学校,1958年改建为承德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通州师专迁到承德与师专合并,1960年曾升格为承德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承德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学科专业:
学校现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物与食品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17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52个,涵盖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建有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基地1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
师资队伍:
学校经过多年来的科学发展,形成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806人,其中专任教师609人,教授63人,副教授190人。博士硕士385人。教师队伍中有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优秀教师9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才1人、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1人、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1人、承德市优秀教师12人、承德市新世纪学术带头人20人、承德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8人、40名教师入选承德市科学技术专家库。
科学研究:
学校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地方主导产业和特有的资源优势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成立了避暑山庄研究、承德发展研究两个研究院,加强服务地方的应用型研究,逐步形成了教师教育研究、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研究、民族文化研究等科研特色。2015年获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5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0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51篇,三大索引论文7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获得各类科研奖励150余项,获科研资助经费285万元,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旅游文化、生物资源、钒钛资源研究等方面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民族办学:
学校贯彻落实民族教育的基本方针政策,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加强民族文化的研究和传承,开设了满语、清史、满族体育、满族舞蹈、满族剪纸、民族绘画及工艺制作等突显民族性与地方性的课程,编写出版《民族概论》、《北方民族传统体育集锦》、《简明满语教程》、《满族文学读本》等8部民族方面教材共300多万字。在保护与开发民族特色项目,创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上贡献突出,以避暑山庄研究、纳兰性德研究为重点,成为“全国纳兰性德研究”和“避暑山庄研究”中心。作为河北省民族教育基地、河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组建“少数民族体育和满族音乐舞蹈”等具有民族特色的研究室,挖掘、收集、整理民族体育传统项目近80项,开设了珍珠球、蹴球、陀螺、押夹、射弩等民族体育项目,参加全国、河北省民族体育比赛成绩优异,学校满族传统体育项目《二贵摔跤》连续两届代表河北省参加全国民运会,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了第八届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金奖和第九届全国民运会表演项目一等奖。作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由学校音乐系师生和离退休老教师成立的“承德清音会”,对清代宫廷音乐研究成果显著,“承德避暑山庄宫廷音乐研究”被列为河北省社科规划科研项目,“清音会”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学校的民族舞蹈和民族美术作品丰硕,反映满族、蒙古族等风情的音乐舞蹈和美术作品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
办学规模:
学校坚持“教学型、地方性、民族性、应用型、开放式”本科的办学定位,立足承德,面向河北,辐射京津,以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民族事业发展需要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1238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逐年提高,平均就业率达到85%以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先后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民族事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数以万计的合格人才,已逐步成为全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承德历史文化传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
开放办学:
学校积极拓展开放办学渠道,加强校地、校企、校校间的互动交流,先后与承德双滦区政府、平泉县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共建项目。与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美国莫瑞州立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台湾南台科技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签署协议,积极开展人才交互培养。与承德市双滦区产业园、河北畅达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战略合作,构建实践教学平台,为在校生提供岗位实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逐步扩大。
社会声誉:
学校的办学成就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绿化五百家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社会实践先进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50多项(次)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中国民族报》、省、市电视台等媒体多次报道了学校的办学事迹,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发展目标:
历经百余年的积淀,学校形成了优良的学术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凝练了“修德砺能、博学致远”的校训,形成了“同心砥砺、持之以恒、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校教职员工将紧紧抓住学校转型发展的良好契机,利用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平台、教育部规建中心“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平台,坚持打好一张民族牌,坚持“两条转型线”,坚持“三步走战略”,实现“四个大发展”的发展战略,为把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建成一所有特色鲜明、质量著称的应用型河北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教师教育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北雁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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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 经济与金融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 学前教育 体育教育 科学教育 小学教育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电子商务 人力资源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财务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生物工程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地理科学 环境生态工程 新闻学 英语 翻译 旅游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民族学 音乐学(师范)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人工智能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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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Hebei Minzu Normal University )是河北省唯一一所民族类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校、河北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河北省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校、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项目”校、“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应用型本科项目”校、国家民委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承德,肇始于1907年创办的热河速成法政学堂,1915年改办为热河公立师范学校,1958年改为承德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曾升格为承德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承德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办为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14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8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0年获批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百余年弦歌不辍的发展历程,传承积淀形成“修德砺能、博学致远”校训和“同心砥砺谋发展、持之以恒攻难关、自强不息谱新篇”大学精神。
第三条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本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活动。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录取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不设置预留计划。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人数、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九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须口试成绩合格,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科学、生物工程、学前教育、体育教育。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 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 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理工类考生:以投档分数为依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3.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包括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理工考生,不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安排,同一投档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按考生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综合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按考生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综合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考生身体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考生身高信息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4.财务管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AISEC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专业,详情请访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参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简介”。
5.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专业中英文双语授课,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
6.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被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类别专业。
7. 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项目专业学费标准:国内学费为每生每年19000元。在国(境)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境)外合作院校的收费标准由境外院校收取。依据学生在国内的学习表现和综合情况,可有机会获得境外院校不同额度的奖学金。
8.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被校企合作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类别专业。详情请访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参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企合作专业简介”。
第十四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名及录取条件:
1.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河北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河北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级统考,省统考总成绩达到当年划定的本科合格线。
3.男生净身高175厘米(含175厘米)~185厘米(含185厘米),体重90kg及以下;女生净身高163厘米(含163厘米)~175厘米(含175厘米),72kg及以下。
4.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色弱、色盲、斜视。
5.其他:面部、颈部、四肢(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纹身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嗅觉、听力正常(左右耳3米以上),无各类慢性疾病。
6.考生体检信息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条件要求执行。
7.录取规则:在河北省招生,按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综合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总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8.被本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普通文理科或其他类别专业。
第十五条 河北省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教育部优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优惠加分我校予以认可,按优惠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标准
第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招生咨询与违纪投诉
第二十条 在上述各环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招生行为,考生可向学校纪委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路西2号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067000
咨询电话:0314—2370333、2370919(传真)
投诉电话:0314—2370327
举报邮箱:hbmzsy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bun.edu.cn
E-mail:syzs@hbun.edu.cn
本章程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