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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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肇基于1813年重建的笔山书院,历经高等小学堂、兴义县立中学、贵州省兴义中学等历史时期。建国后,于1952年改为贵州省兴义师范学校,开始了现代师范教育的历史。1975年名为兴义地区“五·七”师范大学,1978年改称兴义师范专科学校,1982年改名黔西南民族师专,1993年又更名为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开始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本科学生。2005年,兴义师范学校、安龙民族师范学校并入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大了办学规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系“省州共建、以州为主”的一所地方性全日制本科院校。2016年12月,学校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经贵州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为“十三五”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两百年来,学校持续办学、未断文绪,而今,更是秉承“勤学、尚美、求实、创新”的校训,将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近3万人,为黔西南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地理位置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南邻广西,西接云南,地处珠江上游和南昆铁路中段,属“左右江革命老区”。学校位于黔西南州州府所在地兴义市。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1211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3.2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0.7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7.89万平方米;图书馆2.7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5万册,电子图书76.1万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77.65万元。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3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和1个少数民族双语预科班;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和农学九大学科门类;有1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1个省级一流培育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建设课程群、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1个省级重点支持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实验室;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中国民族师范教育研究中心、国际山地旅游发展研究院等19个校内科研机构(中心)。
教职工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63人,其中正高职称45人,副高职称213人,引进和培养博士59人、硕士333人;贵州省“千”层次人才4名、省教育厅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6名、省级、州级表彰27人。
人才培养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0476人,其中本科生7888人,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3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25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成为“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本专科综合就业率达89.90%。
科研成果
升本以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1项;获省部级项目93项、地厅级科研项目360项;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黔西南州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教师共发表论文近4000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论文共500篇,SCI、EI、ISSHP等收录论文54篇;出版教材和著作82部;建有贵州省黔西南特色产业扶贫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1个。
合作交流
学校与首都师范大学、宁波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澳门、台湾地区的21所高校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师生交流、科研合作、资源共享和校园文化等方面展开了合作与交流;与贞丰县、晴隆县人民政府等5个地方政府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国移动黔西南州分公司等5家企业签订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旅游、基地建设等方面展开了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和2016年、2017年、2018年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系列活动 ——“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论坛”“国际山地旅游与户外体育学术研讨会”“国际山地旅游与户外运动发展论坛”;举办新时代笔山论坛,承办“精准扶贫:理论、政策与黔西南州乡村的实践”学术研讨会、纪念张之洞诞辰180周年学术研讨会,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院系设置
政治与历史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工程技术学院、生物与化学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贸易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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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 广播电视学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 应用心理学 小学教育 财务管理 音乐学 舞蹈学 安全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汉语言文学 翻译应用生物科学 化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学前教育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历史学(师范类) 物理学(师范类) 应用化学(师范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运动康复 应用生物学(非师范类) 应用化学(非师范类) 生物科学(师范类) 朝鲜语(韩语) 政治学与行政学(非师范类) 民族学(非师范类) 物联网工程(非师范类)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类) 美术学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经济与金融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视觉传达设计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设有下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慈恩基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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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066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木陇街道办兴义路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八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是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条 语种要求:英语和翻译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考。
(2)考生须具备以下身体条件:
①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
②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③远视力: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
④考生身体要求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和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年以后根据预科学习成绩排名、学生志愿以及综合表现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民汉双语预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少数民族预科就读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3236966(兼传真)3568066
招生监督电话:(0859)3229634
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木陇街道办兴义路1号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招就处
邮编:562400
网址: http://zsjy.xyn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