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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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吕梁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晋西新兴城市吕梁市。吕梁是华夏文明主要发祥地之一,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资源富区和发展新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坚持走开放办学、合作办学之路,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得到快速提升。
学校建有新校区和交口实习实训基地,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总占地面积1618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亿元。现有专任教师87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4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89人。2011年以来,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各1名担任我校兼职教授,引进“百人计划”海外学者1名,聘任“985”、“211”工程院校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220余人,同时聘请350余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学校拥有精良的设施设备和一流的办学条件,建有良好的信息化教学平台,建有以GE智能平台自动化实验室为代表的工科、文科及综合类系列化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158万册,电子图书160余万册。学校拥有完善的后勤服务体系,在校生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服务。交口实习实训基地独立建校,占地450亩,总投资4亿元,拥有国内一流的实习实训设施,可同时容纳5000人开展金属工艺、机械制造、材料制备、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等学科专业的实践教学。
学校确立了以工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应用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18个教学系(部),42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和14个专科专业,开办有2+2国际合作办学本科项目(ISEC)。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生源覆盖全国各省市区。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学习借鉴国际高等教育先进经验,深入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精心打造“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环境育人”三大支点,在突破理论教学常规模式的同时,重点突出“实践教学、多元考核、劳动教育、自主选学”等四大育人环节,全力推进以“四大板块、八个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环境育人系列工程,将研究生考试辅导、公务员考试辅导、学业及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劳动教育纳入必修课程,着力为学生搭建宽阔的“成长、成才、成人”平台,形成了较为鲜明的教育教学特色。近年来,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大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专业资格证考试中,我校学生均取得了骄人成绩,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先后获得山西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秉持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理念,坚持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研究并重并举,注重应用型研究与协同创新,以科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在品牌专业、特色实验室、精品课程、多媒体教学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学校努力拓展事业空间,坚持走共赢发展之路,使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得到不断优化。
学校始终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就业创业教育、就业基地建设、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办学37年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5万余人,一次性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多年均被评为“山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学校领导班子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正以只争朝夕、开拓进取的精神,大力实施“四三二一”发展战略,进一步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推动学校事业在新的起点上转型快速发展,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服务有力、人民满意的应用技术型本科大学而努力奋斗!(数据截止2015年6月)
通讯地址
: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邮编:033001
值班电话
: 0358-2274210(党办)2274226(院办)
传真
:0358-2274298(党办)2274299(院办)
电子邮箱
:llxyxzb@163.com
院系设置
化工与材料工程系、资源与机械工程系、建筑与土木工程系、生物与食品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数学与人工智能系、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中文系、历史文化系、外语系、马克思学院、教师与教育系、经济管理系、体育与健康系、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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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土木工程 采矿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材料化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城乡规划 新闻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工程管理 冶金工程 软件工程 安全工程 应用心理学 建筑学 测绘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园林 物业管理 食品质量与安全 绘画 文化产业管理 制药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学(光电器件及其应用方向) 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 学前教育 汉语言文学 物理学 历史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化学 生物科学 音乐学 体育教育 美术学 休闲体育 食品营养与健康 人工智能 艺术与科技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减免补偿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专业助学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积极联系企业对困难学生进行社会资助。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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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吕梁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吕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普通高考、对口本科、专升本(含高本贯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学校代码:1081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薛晋文(院长)。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吕梁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全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吕梁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学校网站和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10名,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情况下的录取,在录取结束之前,将所有预留计划完全使用。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校内采取计算机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条 录取办法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和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再次相同时,按照高考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和“休闲体育”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7.对口本科和专升本(含高本贯通)录取办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8.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建议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10.采矿工程和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专业适宜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激励保障
第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减免补偿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专业助学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积极联系企业对困难学生进行社会资助。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国家、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邮编:033001
联系电话:0358-3389288/3389388/3389488
传真电话:0358-3389499
监督电话:0358-3389113
学校网址:https://www.llu.edu.cn
招生网址:https://llxyzs.llu.edu.cn/zssy/sy.htm
电子信箱:llxyzsjy@llu.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