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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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营口理工学院位于渤海辽东湾东北岸,大辽河入海口处的辽宁省营口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营口地区唯一一所本科院校。
溯源学校办学历史,2009 年 1 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人民政府与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合作建设营口大学园。201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营口理工学院。
学校为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创新实验项目”5 所基地学校之一,辽宁省首批全面向应用型转变 10 所试点院校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
学校设有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6 个学院,基础教研部、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 3 个教学部。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 26 个本科专业,形成以工学为主,兼有管理学、经济学的专业学科体系。在校本科生 6242 人。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 521 人,其中专任教师 326 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 45.09%;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 99.08%。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63 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师 45 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33.91%;教师中有博士生指导教师 2 人,硕士生指导教师 14 人。2020 年教师荣获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 2 人、省优秀教师 1 人。教师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5 人(千层次7人、万层次18人)。
学校现有土地面积 76.49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25.93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7.4 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88 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7938.84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27 万元;现有纸质图书 64.82 万册,生均纸质图书 103.7 册;学校重视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智慧校园,实现校园网络主干万兆、桌面千兆;学校建有 109 个实验(实训)室、1 个工程训练中心;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获批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客空间获批 2015 年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8 年辽宁省备案众创空间。与沪市主板挂牌上市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13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 9 个获批为“辽宁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石油化工产业学院获批辽宁省现代产业学院。
学校秉持“修德、悟道、致知、力行”校训和“育人为本、质量为先、应用为重、服务为要”的办学理念,强化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了“1344”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2017 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分别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020 年,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管理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018 年,学校荣获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2020 年荣获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1 项,荣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3 项,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 13 门、优秀教材 8 部。近三年,学生在全国“TRIZ 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数学建模大赛、蓝桥杯大赛等大型赛事中荣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143 人次、省级 579 人次;新生报到率平均为 96.87%;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为 87.24%,高于辽宁省的 86.44%;升学率逐年升高,平均为 12.2%,部分学生考入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双一流”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携母上学的陈颖,身扛家庭重担的安约翰,被团中央评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毕业生包云颖荣获 2019 年营口市五一劳动奖章。
学校“化学助剂合成与分离实验室”获批辽宁省重点实验室,“辽宁科技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获批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中心 1 个,并获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资助;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 1 项;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130 项,承担横向课题 110 项,获批营口市“企业•博士双创计划”项目 31 项、营口市社科类项目 72 项;出版著作、教材 149 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806 篇;荣获辽宁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1 项、辽宁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4 项;申请和授权专利 245 件。
学校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工程学院、辽宁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辽东学院、清华大学化工系、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任南琪院士团队、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蒋剑春院士团队、营口西市区政府、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管委会、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营口市物流协会等签署合作协议,2020 年主持“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8 项、参与13项。
营口市委、市政府在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划拨面积约 148 万平方米土地建设新校区。新校区按照“科学化、现代化、数字化、生态化”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成为具有地域风格、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数字校园。新校区一期占地 87.3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26.8 万平方米,计划投资 12 亿元,已被确定为营口市政府 2021年十大民生工程项目。
面向未来,营口理工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教育大会、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凝练办学特色,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努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贡献。
2021年5月院系设置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开设专业
应用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物流管理 金融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流管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机械工艺技术 能源化学工程 焊接技术与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智能制造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供应链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本校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本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校长助学金:3000元。
学校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营口理工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营口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6.8万平方米(约合1151.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20.8:1;专任教师364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8.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4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472.1元;图书75.9万册,生均图书97.2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5-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本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区)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及历年计划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本校2024年不设预留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语种种类限制。
3.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本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302
金融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经济学
4900
2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3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4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6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7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8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9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0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1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2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3
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4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6
080801
自动化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7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8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19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0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1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2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3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4900
24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4900
25
120602
物流工程
4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4900
26
120604T
供应链管理
4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49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营口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营口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各专业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本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本校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本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校长助学金:3000元。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本校2024年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本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本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本校在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本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提档与分专业时均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在进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的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17-3555556,3555550
传 真:0417-3555550
网 站:http://www.yku.edu.cn/zsxxw/wzsy.htm
电子邮箱:yklgzjc@yk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