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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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桂林旅游学院创办于1985年,原名桂林旅游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升格为本科高校并更名为桂林旅游学院,是我国两所独立建制全日制公办旅游本科院校之一。学校现有雁山、骖鸾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5.72万平方米(公顷),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
学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中国大陆唯一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世界旅游联盟会员单位、亚太旅游协会教育类会员单位、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优秀合作伙伴”、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单位、中国-东盟旅游教育联盟(CATEA)发起院校及其秘书处所在地、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全国旅游扶贫培训基地、全国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首批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广西文旅融合培训基地,是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首批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高校和广西高校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是中国旅游研究院东盟旅游研究基地、广西旅游人才小高地、广西旅游数据中心、广西红色文化与旅游研究基地载体单位和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院校和最佳东方旅游服务业优秀人才培养院校奖。学校设立了由国内外知名学者与业界精英组成的国际顾问委员会。
办学紧贴行业学校组建了由行业、企业、政府、学校共同组成的理事会,社会行业广泛参与学校的办学,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主体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现设有13个教学单位,共有28个本科专业和23个高职高专专业(其中招生专业10个),涵盖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及新业态等主要领域。与“希尔顿全球”等国内外业界16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
教改成果丰硕现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国际旅游质量教育认证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国家级一流课程1个(前厅与客房管理);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工艺美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烹饪营养教育);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及实验实训教学基地(中心)建设点4个(酒店管理、工艺美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烹饪与营养教育);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及自治区精品专业各1个,自治区优质专业12个;“旅游管理”学科获得广西一流学科(培育)立项,并拥有“旅游管理”和“设计学”2个广西重点学科(培育),以及“休闲养生旅游研究中心”和“民族特色旅游工艺品研究中心”2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培育基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 22项;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实训基地等共1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3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
师资队伍优质现有专任教师638人,高级职称教师23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17人。有自治区特聘专家、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国家旅游局旅游业青年专家、广西卓越学者、广西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傅雷翻译奖获得者等多名。长期聘请外籍专家、著名学者、行业精英到校任教、讲学。
培养质量可靠人社部人才交流中心“旅游专场”招聘会永久落户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同类高校前列,多次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近年来,已有1000多名学生赴美国、阿联酋、加拿大、日本、法国等国家实习、就业。学生在全国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数量和级次居行业院校前列。
服务能力突出学校是广西旅游产业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设有广西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旅游科学研究所、广西旅游数据中心、桂旅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旅游产业服务平台等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近年来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广西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140多项,为区内外20多个市、县制定规划项目、地方行业标准100多项。学报《旅游论坛》是国内重要的旅游学术研究平台,连年被评为“广西高校十佳学报”,入选“2012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荣获2019“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
国际交流广泛学校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20多所境外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等合作,是获得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学术体系认证的全球8所院校之一。学校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教育学院,在印尼、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泰国、柬埔寨设立了海外校区,与印度尼西亚特里沙克蒂旅游学院合作设立中印尼旅游商学院、中印尼旅游研究院,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成立旅游文化教育中心。与菲律宾噢达沃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共建海外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协议,和印尼特里莎克蒂旅游学院、马来西亚泰莱大学签订共同培养硕士合作协议,和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签署了合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协议。“桂林旅游学院中印尼旅游教育合作”入选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度“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构建中国—东盟旅游教育共同体,创新国际旅游人才培养机制的实践”荣获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俄罗斯副总理戈洛杰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两任秘书长到学校考察、演讲。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瑞法依评价说:“与学校的合作已作为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开展各相关领域合作工作的典范,值得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推广。”
行业培训喜人学校依托中国-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亚洲开发银行高端旅游人才培训合作院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旅游扶贫培训基地、全国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广西文旅融合培训基地和职业资格鉴定等培训平台,构筑了以文旅培训为主要品牌,以红色文化、乡村振兴、研学旅行、东盟教育为重要支撑,以定制化培训为延伸的“1+4+X”培训框架,多年来为全国各省市培训旅游人才6万多次,为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举办了30多期高级旅游管理人才研修班。作为受中国-东盟中心委托的唯一旅游类国内高校,连续多年组织教师赴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老挝和马来西亚举办旅游援外培训班。
校园文化丰富学校将旅游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形成了鲜明的文化育人模式,打造了“外文戏剧节” “导游风采大赛 “旅游礼仪风采大赛”“旅院讲坛” “七玄乐府”等文化活动品牌。棒垒球队已获得12项全国赛事的冠军。
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全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学校提出的“建成高水平旅游大学”的要求,秉承“敢为人先,追求梦想”桂旅精神,培养旅游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努力建设行业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旅游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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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旅游管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 国际酒店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公共外语教学部、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食品与健康学院、旅游数据学院、户外运动学院/公共体育部、旅游生态与环境学院、旅游演艺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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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烹饪与营养教育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科学与工程 英语 法语 日语 商务英语 音乐表演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网络与新媒体 传播学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经济与金融 工艺美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休闲体育 体育旅游 录音艺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软件工程 人工智能 旅游管理 导游 休闲服务与管理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应用泰语 工商企业管理 空中乘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国际商务 烹饪工艺与营养 西式烹饪工艺 舞蹈表演 现代文秘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补、贷”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登陆学校学工部网站“文件制度”板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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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桂林旅游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学院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4年) 高职(3年)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桂林旅游学院网址:http://www.gltu.edu.cn
四、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如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生源已录取满额,再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3.在录取过程中,遇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校将按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次。即历史科目组(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历史(文科综合)、数学;物理科目组(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物理(理科综合)、语文。
4.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和体育类本科、高职专业的考生,考生的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无特殊规定,学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有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体类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校将按考生艺术、体育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体育联考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2)进档考生生源所在地无艺体类综合成绩评定的,学校将按照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遇艺术、体育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校将按考生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分成绩如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五、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本科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2)学校与EHL酒店管理商学院(原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进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设置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全面引进EHL酒店管理商学院办学模式与课程,学生成绩合格,可申请获得EHL酒店管理商学院学术认证证书。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要求考生英语基础较好,不招无此志愿考生。
(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为学校与浪潮集团校企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主要核心课程由浪潮集团高级专家授课,要求学生数学基础较好,限招物理科目组(理工类)考生。
(4)航空服务与艺术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2-185厘米,女生身高162-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7及以上,无色弱、色盲、弱视和视野异常,限招舞蹈类联考考生。
2.高职专业录取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2-185厘米,女生身高要求162-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7及以上,无色弱、色盲、弱视和视野异常。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70-183厘米,女生身高要求160-173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转氨酶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该专业对英语基础要求较高。
六、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七、颁发学历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八、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补、贷、免”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登陆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学生资助服务--国家资助政策”板块查询。
十、收费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换算为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如下:
1.普通本科(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及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150-4597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0894-11994元/生·学年,高职学费标准为5496-10982元/生·学年。
2.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5995元/生·学年。
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9986元/生·学年。
4.住宿费标准: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8人间(含空调):1050-1330元/生·学年;
(2)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标准化公寓式宿舍2-4人间(含空调):1550-2500元/生·学年。
5.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费用。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进价收取(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106元/人,仅供参考);体检费按实际医院体检收取(2023学年医院体检费单价58元/人,仅供参考);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开始进行预收,学年结束根据学生教材使用实际情况结算(2023学年预收教材费800元/人,仅供参考);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及其它注意事项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进度和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公布在招生办公室网站,录取通知书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3690077、3690122、3690133、3690144、3690177
投诉电话:(0773)3691088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gs.gltu.edu.cn
十二、附则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