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鲁迅美术学院坐落于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沈阳,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鲁迅美术学院的创建,可追溯到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起创建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鲁迅美术学院由延安鲁艺创建至今,已走过81年的发展历程。她的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时期(简称“延安鲁艺”)、东北鲁迅艺术学院时期(简称“东北鲁艺”)、东北美术专科学校(简称东北美专)和鲁迅美术学院时期(简称“鲁美”)。
经过81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图书馆现藏有图书60.98万册,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3796.77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学单位17个:工业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绘画学院、雕塑系、摄影系、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人文学院、当代艺术系、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工艺美术系、中英数字媒体艺术学院、鲁美∙文化国际服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16个本科专业,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学院各专业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共有3个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其中,美术学、设计学专业是全国最早开设的传统专业;摄影专业是全国最早培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动画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画实验教学中心、摄影影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重视基础教学改革,强化基本功训练。无论在教学成果还是艺术创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创作了一大批艺术精品,许多艺术创作和研究荣获国家级奖励,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18人,教授67人,副教授177人,其他副高级1人,讲师214人,助教26人,未评级33人,其中有11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现有本科生6637人,研究生643人。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入选率、获奖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创作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40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院先后被评为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绘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工业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 “辽宁省紧缺人才和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重视科研创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根据美术教育的规律性和特殊性,在确保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同时,注重科研创作,将科研创作作为提高本科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截至2019年,学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6项,国家艺术基金16项。学院与国际上30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目前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同2所国际艺术院校联合办学。
每年学院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增强文化交流,通过广泛开展各类学术活动,促进了我院的对外学术交流,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学报《艺术工作》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并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2016至2019年以来,学院连续三年打造毕业季系列活动,已经成为学院面向社会展示教育成果、强化美育服务、传播艺术理念、引领大众审美的品牌活动,全面提升学院艺术对社会的开放度和融入度,集中向社会汇报我院的教学成果和办学特色。
学院将继续秉承鲁艺的优良传统,以心系国运、艺以载道的情怀,独立、批判、自省的目光审视时代潮流,汇融中西,办出特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实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领先地位,全面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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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中国画学院、工业设计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绘画艺术学院、人文学院、雕塑艺术学院、影像艺术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实验艺术系、工业设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艺术工程总公司、文化创意研究中心、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中英数字媒体(数字媒体)艺术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国际服装学院、工艺美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大连)、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基础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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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绘画 绘画(版画方向)(综合绘画方向)(油画方向)
开设专业
雕塑 服装与服饰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工艺美术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产品设计 艺术管理 文物保护与修复 动画 中国画 公共艺术 摄影 影视摄影与制作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城市规划设计方向)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专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3)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年/人。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院当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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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鲁迅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一)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招生专业: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
2.大连校区:大连市金普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平方米;生师比15.7:1;专任教师47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97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42元;纸质图书68.1万册;生均纸质图书88.4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沈阳校区6人间或8人间;大连校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艺术类统考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无预留计划。
(二)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三)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四)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设置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最终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五)各专业文理科(历史学/物理学科类)兼招。招生计划总数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执行;分省计划具体安排以招生计划投放省份核准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人)
省级统考科类
招考 类别
1
130406
中国画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美术与设计类
艺术类
校考
2
130402
绘画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5400
3
130403
雕塑
五年
八年
艺术学
14000
4
130404
摄影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3000
5
130310
动画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5400
6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5400
7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5400
8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9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1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5400
11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12
130507
工艺美术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13
130505H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45000
14
130508H
数字媒体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45000
15
130405
书法学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书法类
16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美术与设计类
艺术类 省级 统考
17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3000
18
130407
实验艺术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19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20
130509
艺术与科技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21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8000
22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8000
23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3000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导演)
24
130301
表演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14000
表(导)演类
(服装表演)
25
130102
艺术管理
四年
七年
艺术学
8000
无省级统考要求 按普通类专业录取
普通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标准公布,详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住宿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当年最终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复和备案执行。
(二)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助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300元/年/人。
奖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依据学校当
年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2.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16000元/年/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其他校考专业在同批次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三)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或对方认可的其它日语能力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学习,赴日学生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已完成所学课程的综合成绩来划分。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在我校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校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投档比例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原则执行。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符合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三)录取批次安排
1.艺术类校考专业在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生源所在地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规定执行。
3.艺术管理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须符合我校及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报考条件,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结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全国考生排名录取,考生须相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线,且取得所报专业对应校考类型的合格证。
(2)艺术类校考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校考成绩全国考生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4)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符合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考生校考合格且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破格录取办法
艺术类校考专业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后,“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含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位于各校考类型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时,如遇考生校考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比较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生源所在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型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书法类”专业无破格录取政策。
(6)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时,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五)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含破格录取)中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投放省份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执行。
(六)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专业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内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八、艺术类校考安排
(一)校考专业及招考办法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初选+现场考试”的模式,按“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组织校考和发放校考合格证,按专业录取。各校考类型包含专业和省级统考科类要求详见下表:
校考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所属院系、校区
省级统考科类
美术类
130406
中国画
中国画学院(沈阳)
美术与设计类
130402
绘画
绘画艺术学院(沈阳)
130403
雕塑
雕塑艺术学院(沈阳)
130404
摄影
影像艺术学院(沈阳)
130310
动画
传媒动画学院(大连)
设计类
130504
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学院(沈阳)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沈阳)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大连)
130503
环境设计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沈阳)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沈阳)
130506
公共艺术
雕塑艺术学院(沈阳)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大连)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中英数字媒体(数字媒体) 艺术学院(大连)
130507
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设计学院(大连)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30505H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服装学院(大连)
130508H
数字媒体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中英数字媒体(数字媒体) 艺术学院(大连)
书法类
130405
书法学
中国画学院(沈阳)
书法类
(二)校考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名资格;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要求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非色盲;
(3)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相应科类的艺术类省级统考须合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10:00 — 2024年1月23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3.报名方法
(1)报名系统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0178.htm(建议使用电脑网页版登陆)或使用艺术升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校考类型→确认提交→上传报考资料(考生照片及相关证件)→在“报考记录”(电脑端点击“已报专业”)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在“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中选择一个校考类型报考。
4.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生源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和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准确填报,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完成报名操作流程后,务必确定是否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我校校考,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初选
我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相应类别的现场校考,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各校考类型招生计划数的8倍。
1.报考“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标准,初选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现场校考。
2.报考“书法类”的考生,“书法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标准,初选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现场校考。
报名考生于2024年2月下旬后查询初选结果,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考试、选择考点、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后方可参加现场考试。
(四)现场考试
1.考试安排
“美术类”、“书法类”现场校考于2024年3月12日进行,“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场校考于3月13日进行。
考试科目、满分分值、时长
考试要求
考试地点
美术类
素描 (150分)3小时
创意色彩(150分) 3小时
1. ①考试纸型:4开
2. ②考试用具
3. 素描:黑色铅笔或炭笔
创意色彩:水粉、水彩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大连(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
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初选通过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及考点容量安排选择在沈阳或大连参加考试。
设计类
素描 (150分)3小时
创意设计(150分)3小时
4. ①考试纸型:4开
②考试用具:
素描:黑色铅笔或炭笔
创意设计:水粉、水彩、 马克笔、彩色铅笔
中外合作 办学项目
书法类
临摹(150分) 2小时
命题创作(150分)2小时
①考试纸型:4尺对开条
②考试用具:
毛笔、墨、砚、毡子等
大连(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
考点地址: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2.考试纪律
考生须诚信考试,严格遵守国家考试纪律和《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场规则》等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条例处理。
(五)校考成绩查询
校考成绩于2024年4月公布,具体查询时间、查询渠道和方法以学校公告为准。
我校按“美术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书法类”发放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类别招生计划数的4倍。
校考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校考合格证,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我校初选合格线者,校考成绩无效。
(六)文化课考试和志愿填报
(一)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负责。
(二)考生于高考后在生源所在地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校的校考专业志愿,志愿填报的具体设置以各省(区、市)为准。
九、其他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予注册学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鲁迅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和《鲁迅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并充分理解各项要求和规定。
(三)鲁迅美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招生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与本科招生相关的各项活动。
(四)本章程本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版权归鲁迅美术学院,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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