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全国八大专业美术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院校,其前身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校,首任校长为贺龙元帅。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南郊兴国寺,更名为西北艺术学院;1960年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1995年由长安区兴国寺迁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
西安美术学院自建校以来,其建设发展始终与新中国的美术教育及文化艺术发展紧密相联,几代西美人,扎根黄土地,在继承传统,深挖教育教学内涵的基础上,注重改革创新,开拓教育教学新方向。在六十五年办学历程中,西安美术学院在美术教育、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以王子云、赵望云、石鲁、刘蒙天、汪占非、陈启南、刘文西、郑乃珖、罗铭、武德祖、马改户、徐风、谌北新、蔡亮、陈忠志、王子武、王崇人、樊文江、李习勤、杨力舟、杨晓阳、王胜利、郭线庐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卓有成就的艺术家和美术教育工作者,为新中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具有爱国之德和建国之才的知名艺术家、美术教育家和理论家。他们坚守社会主义美术教育和文化艺术阵地,创作出了一大批在中国当代美术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作品,为中国美术教育和美术事业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这块土地上孕育了长安画派和黄土画派,在中国近现代美术史上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美术学院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质量为生命,以繁荣文化为己任、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恪守“弘美厚德,借古开今”的校训,发挥地域优势,突出西部特色,率先将书法和民间美术纳入课堂教学,长期坚持并重视周秦汉唐历史文化、延安革命文艺、西北民间艺术、当代长安画派与黄土画派“四大传统”和绘画、书法、美术史论、中国民间美术“四大基础”教学,逐渐形成了基础雄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美术教育体系。
学院目前拥有校本部、临潼校区和正在筹建的长安新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858亩(其中校本部270余亩、临潼校区70余亩、长安新校区在征地1518亩)。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7500余人,教职工738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46人,教授59余人,副教授160余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人,获得“突出贡献专家”称号7人,国家“三五”人才5人,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1人,“三秦人才”1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人。学院还聘请了诸多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院现有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工艺美术系、设计系、建筑环境艺术系、服装系、美术教育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艺术教育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基础部、造型艺术部共15个教学系(部),下设55个专业研究方向工作(教研)室。学院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和中国西部画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信息艺术与产品造型设计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西安学术交流中心、黄土画派研究院、民间艺术研究所、国际意象研究中心、艺术与考古研究所、中国本原文化研究所、中国书法艺术研究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学院建有图书馆、西部美术馆、美术博物馆等机构。
学院馆藏纸质文献65.3万余万册(件),中外文期刊及报纸近千种;电子图书38万余种,电子期刊1500余种;数据库22个。藏有古代以及近、现代书画作品1200余件,历代文物藏品368件(组),各类民间美术藏品、拴马桩、石狮等石刻艺术品2万余件。办有面向国内外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西北美术》。
学院现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和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81年)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03年)。2007年学院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1年学院被列入陕西省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有特色大学行列。2014年,学院获得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近年来,学院坚持内涵发展,重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不懈努力,在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中,共取得14类24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殊荣:学院获得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13位省级教学名师,其中刘文西荣获全国首届“百位名师奖”,杨晓阳荣获全国第三届“教学名师奖”。学院拥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同时还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研究基地和国家级示范教育基地(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
近几年,学院先后承担了48项国家级、教育部等研究课题,编写教材300余部,其中获“十五”、“十一五”立项教材15余部,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2部;出版学术著作200余部,发表论文2500余篇。曾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师生创作出了数千件优秀作品,获国家级奖150余人次。2015年,我院获得与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并列为国家基础三大基金的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立项资助12项,充分体现出近年来学院在全国美术专业领域科研发展中所取得的重要成绩。
在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院党委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推进学院科学发展。学院重视学生社团建设,重视社会实践锻炼,在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总决赛中,西安曲江百川艺术设计创业团队喜获金奖。学院结合艺术院校特点,大胆创新,开创“展、就、拍”三位一体的就业创业模式,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未来艺术家”大学生优秀毕业作品拍卖会品牌。学院举办有“研究生学术月”、“学院大讲堂”和旨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艺文天下”文化大讲堂等。在新形势下,为了进一步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大学生人文素养,学院又成立了弘美书院。学院将努力为各类在校大学生的成才成长搭建良好的学习发展平台。
西安美术学院在注重培养人才同时,自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先后承担了北京人民大会堂陕西厅、首都国际机场、国庆60年阅兵式陕西彩车和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等200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和地方人文景观设计,其中《丝绸群雕》、《玄奘法师》等城市雕塑作品和众多公共场所的艺术装饰,很多已成为标志性公共文化景观。学院曾多次受到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嘉奖。2013年5月,我学院先后与宝鸡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校地合作”协议,在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发展和助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开始了新的探索。
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学院将长安新校区定位为长安国际艺术城,希望打造一个集人才培养、研究创作、艺术展示、文化创意、艺术品开发、艺术市场培育和公共艺术教育等高度融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能够彰显东方优秀文化艺术特色的国际艺术城。2011年,该项目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入“十二五”重点文化工程建设项目。
学院历来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1998年,我院在法国巴黎国际艺术城建立了西安美术学院画室。迄今为止,我院先后已有100余位教师赴巴黎画室进修,这为教师开阔艺术视野、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传播中国文化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2003年至今,我院先后同国外和境外包括法国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院、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美术学院、英国伦敦艺术大学、保加利亚索菲亚国立美术学院等22所艺术学院和艺术机构签署了正式交流协议。目前,我院与上述交流院校已经开展了多层次、不同项目的长期交流与合作。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西安美术学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传统为基、当代为用、强化内涵、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教学、科研、创作“三位一体” 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学科建设,坚持“强基础、严造型、宽口径”,重视“出作品、出人才”,立德树人,德艺并重,注重培育艺术精神,变革创新艺术观念,努力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优秀艺术人才。目前,学院正在向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美术学院奋斗目标努力迈进。
������
院系设置
西安美术学院现有中国画学院、书法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工艺美术系、设计艺术学院、建筑环境艺术系、服装系、跨媒体艺术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艺术教育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造型艺术部十八个二级学院,设有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摄影、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实验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音乐学等二十多个专业。
-
国家特色专业
雕塑 绘画 动画 美术学
开设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与科技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工艺美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国画 艺术设计 书法学 实验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公共艺术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与修复 艺术管理 艺术史论 表演 美术教育
奖励资助
柯罗默伯爵奖学金
为推进西安美术学院人才发掘机制,以学术水准、艺术品质为标准,发现和鼓励我院学生的学术创作,西安美术学院与柯罗默伯爵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联合举办 “柯罗默伯爵奖学金-授予西安美术学院最有希望成功的当代艺术家”
柯罗默中国当代艺术基金会简介
柯罗默伯爵的父系巴林家族自 18 世纪晚期以来,一直在英国金融、艺术、高等教育领域方面具有影响力,并在英国多所著名大学设立了奖学金和大学研究中心。
柯罗默伯爵的母系罗斯梅尔家族创立罗斯梅尔基金会,旨在支持加拿大的博士毕业生在英国进修;并在英国创立了现代报业,其每日邮报然是伦敦最重要的媒体之一。2001年在牛津大学成立了罗斯梅尔美国研究所。
2008 年,柯罗默伯爵四世 Evelyn Baring 和其妻子柯罗默伯爵夫人 Shelley Hu 创立柯罗默中国当代艺术基金会,旨在促进中国卓越美术的发展。
2009年与西安美术学院合作,设立“柯罗默伯爵奖学金——授予西安美术学院最有希望成功的当代艺术家”。
西安美术学院
由中国宣纸集团公司在我院设立的“西安美术学院红星宣纸奖学金”,旨在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学生成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优秀美术人才。
评奖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品学兼优的在校应届全日制国画专业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勤于实践、创新能力强。
(二)具体要求:
(1)对中国画要有一个比较系统本质的理解和判断。
(2)对中国画有较独立的个人看法和独到的见解认识。
(3)有较强的造型能力和画面构图能力。
(4)有较成熟完整的技法和画面制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奖:
(1)学习科目考核成绩有不及格;
(2)受过学院、系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四)各单位应实事求是,坚持评奖标准。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的取消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西安美术学院
由上海实业马利画材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的“马利”奖学金、院长提名奖,旨在通过与艺术院校的广泛合作,关注青年画家和青年学子的发展。
西安美术学院
多年来刘文西名誉院长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毕业生毕业创作,每届获奖人数十余人,刘文西院长评奖坚持写实风格,反映当代生活,歌颂劳动人民,设立奖项对毕业生创作形成了良好的教学风气,提高了毕业生的整体创作水平,使同学们始终在创作过程中关注社会、关注生活。
西安美术学院
由西安美术学院雕塑系主办,为鼓励青年学生学习和继承王子云先生献身中国雕塑艺术研究事业的崇高精神,实践与理论研究并重的能力培养,开阔学术视野,勇于探索创新,刻苦钻研专业技巧,提高学生对雕塑艺术创作、研究以及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为出人才出作品出学术成果起到促进作用。
������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西安美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英文名称:XI'AN ACADEMY OF FINE ARTS)。现有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一路3000号)和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三个校区。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国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陕西省政府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本章程表述的本科招生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的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普通类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学校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其他本科层次招生详见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咨询和民主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区分专业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批次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本科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预留。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各专业录取原则
1.校考类专业
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实验艺术、摄影、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区分文理科(历史、物理类),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仍相同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计划满额为止。按照“校考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按照考生专业课校考总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2.省级统考类专业
(1)文物保护与修复(油画保护与修复)、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所在省份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2)书法学,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书法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3)表演,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4)音乐学(艺术美育),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省级统考类专业录取阶段,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所在省份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专业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5.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我校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6.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绘画专业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在校考类专业高考录取结束后,我校对绘画专业拟录取考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绘画专业拟录取考生在我校专业方向分流系统内填写绘画专业具体方向志愿,采取“校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绘画专业方向分流。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告。
第十四条 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其他本科类型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详见各类型招生简章。
第四章 考生违纪及处理
第十五条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在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西安美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afa.edu.cn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zhshch.xafa.edu.cn
招生处咨询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招生处邮箱:xafazs@xafa.edu.cn
第二十一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所有信息以我校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