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1951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由兰州大学文学院俄文系、西北大学外国语文系俄文组、俄文专修科合并组建了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前身——西北俄文专科学校。1952年,中共西北局党校俄文班并入西北俄文专科学校,开始为国家培养本科层次外语人才。
1958年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2011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3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实现了由单科外语院校向突出外语教育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特色,以人文学科为主体,社会学科、管理学科和理学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外国语大学的转变,是国家西部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在西北地区的外语教育教学和研究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校总占地面积1593亩,建筑面积80.1万平方米。学校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有线、无线网络全面 覆盖,优质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数字校园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成,拥有智慧教室、多语种翻译实验教学中心、国际金融投资和商务综合模拟实验教学中心、东北亚研究多模态实验室、协同创新实验室等现代化实验室,全校教室多媒体设施配备率为100%。图书馆馆藏文献涵盖中、英、法、俄、德、西、日、阿等32个语种,中外文报刊1527种,中外文数据库42个。学校先后被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21个学院(部)等教学机构,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国外8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等7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位授权点,翻译、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会计、新闻传播、教育、金融、国际商务、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56个本科专业,7个辅修专业,覆盖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为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为陕西省重点学科;英语、法语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英语、俄语、法语、旅游管理、翻译等5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英语、法语、会计学(ACCA)、旅游管理(英语)、工商管理(CIMA)、金融学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英语、德语、法语、俄语和日语等5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旅游管理、翻译、德语、会计学(ACCA方向)、日语等9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英语、俄语、日语、翻译、德语、商务英语、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西班牙语、酒店管理、阿拉伯语、法语、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新闻学等17个专业为陕西省高校“一流专业”;英语写作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英语精读、英语写作、英语翻译、法语精读、基础日语、德语精读、英语模拟导游、俄语翻译、英国文学、英语视听说、中国文化解说、管理学、法国文学史、翻译与实践、国际贸易与实务、商务英语写作等16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财务会计被评为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财务会计、国际商法被评为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英语写作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英语会议口译、法语视听说、财务会计(双语)、Business Analysis(商务分析)、旅游学概论双语课、跨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国际贸易实务、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外语教师教育ESP课程、旅游地理学、管理学、英语写作、法语翻译、英国文学、英语翻译、法语精读等19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用型翻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际商务”“应用型翻译”“国际旅游”“国际化外语教师教育”“国际会计”“国际化应用型金融人才”“法语应用型”“国际化英语”“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国际工商管理(CIMA)”等1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评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法语文学与翻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法语文学与翻译、中外旅游文化、国际商务、翻译、英语写作系列课程、工商管理类主干课程、旅游法理论与实务、英美文学系列课程、法语精读、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CIMA)、金融学(CFA)国际化创新、国际贸易双语、区域旅游与城乡社区规划、旅游业运营管理等15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翻译专业教学模式研究创新与实践”“国际化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国际语言服务人才协同培养体系创新与实践”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其中“国际语言服务人才协同培养体系创新与实践”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校与环球时报在线(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文学实践教育基地先后获批成为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西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国家航空管委会合作建立的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京东云-西安外国语大学跨境电商翻译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和“陕西广播电视台-西安外国语大学社会媒介创新实践实训基地”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校是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院校、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和接收保送生资格院校。现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外国留学生及各类培训学生2万人。
学校科研实力强,波兰研究中心、东北亚研究中心获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为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欧美文学研究中心、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为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语言大数据研究中心、美国研究所、翻译教学与研究中心等39个校级科研中心,形成了较为完整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外语及跨学科科研体系,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及外国文化部资助的科研项目,出版了高质量的大型辞书、专著、译著、论文和教材。学校创办的《外语教学》《人文地理》《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是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和中国地理学核心期刊,其中《外语教学》《人文地理》杂志连续多年入选CSSCI来源期刊,《西安外国语大学学报》为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外语教学》《人文地理》连续获评“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和“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
学校坚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西班牙、意大利、俄罗斯等44个国家和地区的249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施学硕博不同层次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开展师生互派、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合举办国际会议等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引进美国、德国、日本及香港地区的境外访学、实习项目。学校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定点院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合作院校,是接收国家政府奖学金项目来华留学生委托培养单位。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倡议,成立中亚学院开展中亚国家留学生教育,成立“一带一路”国别区域研究中心,并获教育部批准与阿联酋沙迦大学举办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在哈萨克斯坦和阿根廷建立了2所孔子学院。2012年,经国家汉办批准设立汉语国际推广多语种基地(西安)。学校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管理会计师公会合作开办ACCA教改班、CIMA教改班、CFA教改班,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技术大学共建俄语语言文化中心,与德国明斯特大学共建中德学院;韩国文化院、德国歌德学院、美国普城英语集团分别在学校设立了“世宗学堂”“歌德语言中心”“秦苏珊英语中心”。此外,学校还设有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预备教育中心、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培训基地。
学校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了明显效果。西外毕业生以“外语功底扎实,交际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工作快,敬业爱岗,踏实肯干,有发展潜力”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学校志愿者团体积极服务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大学生参加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南京青奥会、欧亚经济论坛、里约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学校志愿者总队被授予“中国百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等多项荣誉。
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学校将紧抓国家高等教育大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和向西开放战略的历史机遇,秉承“爱国、勤奋、博学、创新”校训,弘扬“博古通今、融贯中外、德善相济、自强不息”西外精神,“立足陕西,服务西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坚持走开放式、国际化办学道路,不断深化综合改革,争创“四个一流”,奋力追赶超越,努力为把学校建成外语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不懈奋斗!
������
院系设置
英文学院、英语师范学院·英语教育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欧洲学院、亚非学院·区域国别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商学院、经济金融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旅游学院(人文地理研究所)、艺术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法语 俄语 英语 翻译 旅游管理 英语(师范类)
开设专业
葡萄牙语 德语 日语 意大利语 西班牙语 会计学 乌尔都语 哈萨克语 阿拉伯语 外交学 市场营销 泰语 商务英语 波斯语 土耳其语 播音与主持艺术 印地语 新闻学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 经济学 朝鲜语 汉语言文学 国际政治 工商管理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汉语国际教育 审计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网络与新媒体 马来语 匈牙利语 罗马尼亚语 金融科技 印度尼西亚语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跨境电子商务 国际新闻与传播 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 视觉传达设计 阿拉伯语(中外合作办学) 语言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生/年;
安徽商会助学金5000元/生/年;
翻译实践奖学金:500元/生/年;
安东石油奖学金:5000元/生/年;
颐和奖学金:6000元/生/年;
红十字紧急救助系统项目助学金1000元/生/年;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内奖学金:500-3000元/生/年。
������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第三条 学校简介: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语院校之一、西北地区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高校、国家西部重要的外语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非通语种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具备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综合室、纪委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控生源省份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队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参照所在省份相关同分排序政策执行,如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则依次以外语、语文、数学及3门选考科目总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市、区)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与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德语+法学”“俄语+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项目学制四年,实行双校园联合培养,学生第一、二学年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三、四学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安外国语大学德语或俄语专业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双方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西安外国语大学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考录取仅接收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与延安市实施“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毕业后定向到延安市各区县就业。该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拟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必须与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翻译、“德语+法学”和“俄语+法学”(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通过中国银行App申请办理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
学校校内奖学金:1000-3000元/生/年。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社会资助
校友基金会类奖助学金项目:颐和奖学金、似鸟奖学金、索安奖学金、逢秋助学金、安和盛助学金等。3000~6000元/生/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8
咨询电话:029-85319401
联系传真:029-85319500
学校网站:http://www.xis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