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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国际关系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中关村科技园区,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毗邻多个著名高校,精英荟萃,人杰地灵,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以国际问题教学科研为重点、以培养品学兼优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资源充足,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长期坚持宽口径、厚基础、新视野、强素质的办学传统,注重培养学生广阔的国际视野、深厚的专业底蕴和扎实的外语基础,重视综合分析、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传播媒体等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蜚声中外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目前,学校本科教育设有2个学院和5个系,设有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法语、传播学、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等9个专业,分别开设国际政治理论研究、国际政治外交实践、国际经济与贸易、政府采购、英语文化、英语翻译、应用日语、应用法语、文化与传播、法学、信息安全、智能信息处理、数据科学与工程、国际事务管理、政府涉外管理等15个专业方向。学校与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共同培养国际关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涵盖法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4个学科门类,拥有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等3个一级学科授权点,其中政治学涵盖国际政治、国际关系、中外政治制度、公共外交与文化传播、国际事务管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等6个二级学科点;理论经济学涵盖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公共采购学等4个二级学科点;外国语言文学涵盖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等3个二级学科点;还有通信与信息系统、应用化学等2个单独的二级学科点。专业学位拥有翻译、工程、法律、警务等4个授权点。学校拥有开展外国留学生教育的举办权,并与美国、日本、法国、丹麦、以色列等多国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教育合作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实行秋、春、夏三学期制,其中夏季学期聘请国际师资前来授课。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国际交流,并投入专项经费支持学术实践活动。学校实行学分制和导师制,为学生提供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相结合、主修与辅修互为支撑的课程体系。学校长期坚持小班教学,坚持精细化培养。
国际关系学院拥有一支业务基础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既有在国际问题研究领域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也有在教学岗位上成绩斐然、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学名师。学校学术氛围开放、活跃,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
国际关系学院坚持“忠诚、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在办学中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各院系设有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品行进行悉心指导和规范管理。学校重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鼓励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等活动。我校学生在国家和北京市历次重大外事活动和全国各类竞赛活动中屡创佳绩。
国际关系学院拥有先进的网络系统和卫星电视等电子化教学系统,图书馆藏书丰富,多媒体教室条件优越,学生公寓设施完备,体育场馆功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雅致。办学条件和生均占有资源均处于国内高校的领先水平,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国际关系学院设立了完备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科竞赛奖励金和其他奖励基金。学生还可根据条件申请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资助学业。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学府,其发展凝聚了新中国几代领导人的关怀和重托。在国关人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国际关系学院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我们诚挚地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国际关系学院!
学 校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邮 政 编 码: 10009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861579 010—62861191
学 校 网 址: http://www.uir.edu.cn
电 子 信 箱: zhaosheng@ui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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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国家安全学院(国际政治系、文化与传播系、公共管理系)、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经济金融学院、法院学院、外语学院(英语系、日语系、法语系)国家安全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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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日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行政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法学 网络空间安全 海外利益安全 人工智能 国际政治 传播学 法语 英语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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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国际关系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 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4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类型: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促进本科教育和硕士、博士教育协调发展,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多领域、高层次的中外合作教育,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的职责包括: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24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海外利益安全、传播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法学、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的,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总体为1:1。
第十七条 我校2024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重庆、云南、浙江组织本科招生面试,具体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及其他省份考生不面试。
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专业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2002年9月1日及以后;考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x1.4公斤。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2024年学费:国际政治、海外利益安全、传播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500元人民币;英语、日语、法语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公寓制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邮编:100091,咨询电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学校网址:https://www.uir.edu.cn,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由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