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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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体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东省唯一的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建有济南(校本部)和日照两个校区,总占地206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各类训练场馆17万平方米。建有运动健康与健身科技重点实验室、体育健身器材装备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运动与健身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运动与健身科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运动监控大数据中心、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数字体育实验教学中心等20多个科研教学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总值约1.8亿元。图书馆是山东省最大的体育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建有体育专业特色书库及体育专业特色期刊库,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近五百万册。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多人,其中本科生8500人、硕士研究生600人、中专生1300多人。设有16个本科招生专业,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有12个教学机构,包括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中国举重学院3所“国字号”学院和1所附属中学(山东省体育实验中学)。其中,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是全国唯一省部共建的以足球、篮球为特色的应用型国家级专项运动学院。有5个二级学科和3个体育专业硕士学位培养领域,是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单位、山东省2017-2022年博士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等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教职工705人,其中正高级50人、副高级219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61人。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中小学体育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和山东省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50多人,有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团队8个。
学校近三年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10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厅局级科研奖励30多项。主办《山东体育学院学报》(中文核心期刊)、《山东体育科技》(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2个学术期刊。学校不断深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建有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示范区、“一带一路”国家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螳螂拳)、全国幼儿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山东省互联网 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孵化基地、山东省老年人运动与健康研究中心、山东省省直机关职工体质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齐鲁体育文化遗产博物馆(齐鲁体育文化研究中心)、齐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发展中心、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研究中心暨训练总营、山东省运动戒毒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史志办公室等40多个体育科技服务创新和人才培养平台。
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5万多名体育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包括安家杰、巩晓彬、尹延勤等国际知名教练员以及张梦雪、李晓霞、奚爱华、周璐璐、张成龙、孙一文等一大批优秀运动员。在近五届奥运会上,有17名学子和校友在体操、举重、田径等10个大项上获得13枚奥运金牌、22枚奥运奖牌。在2017年天津全运会上,山体学子和校友共获得37金21银16铜;在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上,有50名学子和校友参赛获得11金8银5铜;在第二届全国青运会上,128名运动员参赛夺得26金27银27铜;在第七届世界军运会上,卢嫔嫔夺3金破3次世界纪录;在2019年女排世界杯上,校友安家杰、王梦洁夺冠,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此外,我校学生近三年还在其他全国以上各类赛事获得奖牌千余枚。
学校主动探索服务奥运战略新路径,积极实施“训科医教培”五位一体训练基地建设,与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管理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及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共建了国家举重队备战奥运会训练基地、国家田径队备战奥运会训练基地暨中国田径协会青训基地、中国橄榄球协会奥运备战基地、山东省体育局日照训练基地,并投资建设了运动监控大数据中心,研发了科技保障车,推进科技助力奥运备战。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与10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英国拉夫堡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近年来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远超山东省高校平均就业率水平。
学校先后5次获得省委、省政府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等荣誉,多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获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团中央“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省级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在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全校上下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承“坚卓竞远”“严勤创实”的校训校风,积极对接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奥运争光、新旧动能转化等国家战略和山东省“十强产业”需求,努力践行“对接需求、协同创新、集聚特色”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体育强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著名、特色鲜明的专业体育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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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国家篮球学院、国家足球学院、体育教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武术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体育管理学院、运动休闲学院、体育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传媒与信息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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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运动人体科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 特殊教育 运动康复 运动能力开发 足球运动 休闲体育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体育经济与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智能体育工程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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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东体育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东路68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足球运动、体育教育、体能训练、特殊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17个专业。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4〕1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非体育单招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直至录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30%+体育成绩×70%)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进行专项复测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颁发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东路685号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qq:2232523117
E-mail: 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sdpei.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