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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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简称“川外”)坐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西南地区外语和涉外人才培养以及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
历史沿革
四川外国语大学的发展历经了6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1950年4月,在邓小平、刘伯承、贺龙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政大学俄文训练团成立、历经解放军第二高级步兵学校俄文大队(1951年1月)、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俄文系(1952年11月)、西南俄文专科学校(1953年3月)、四川外语学院(1959年5月),2013年4月,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
校园环境
学校背靠歌乐,面临嘉陵,校园呈梯级向歌乐山延伸,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和重庆市著名的和谐生态型校园,是大山城中的迷你山城。
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 学校拥有学术型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外国语言文学),涵盖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外国语言文学和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6个,并已在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包括朝鲜语方向和越南语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哲学、课程与教学论、文艺与传媒、国际商务文化和比较制度学等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招生。拥有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1个授权领域。其中,翻译硕士覆盖18个授权领域,并已在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笔译、德语笔译、德语口译、朝鲜语笔译和朝鲜语口译等11个专业领域招生。各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除授予全日制硕士学位外,还具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优势突出,相关学科发展迅速。学校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企业管理、课程与教学论5个省级重点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在92所参评高校中获得全国并列第六、西部第一的优异成绩。
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全面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师资68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约占师资总数的4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师资总数的23%,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比例为8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各类荣誉或称号的专家80余人。其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教学名师3人,重庆市优秀教师4人,重庆市首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外语专业委会会委员4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重庆市外语学科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11人,重庆市翻译系列高级职务评委员会委员13人,重庆市教学团5个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生培养实行专博兼顾,学用相长,着力推进专业教学与外语教学的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交流才能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学校拥有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以他们卓越的外语才华和交流能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外国语文研究中心”、“中外文化比较研究中心”、“国别经济与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三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德国研究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重庆国际战略研究院、重庆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建成了“外语学习认知神经实验室”、“多语种语料库语言学实验室”,开设了“外语教育与资源研究所”、“词典学研究所”等20多个研究机构,学校主办的“全国外国语类核心期刊”《外国语文》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并获得重庆市首批重点学术期刊建设专项资金资助。
国际合作
学校与五大洲的八十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与国外院校在师资培训和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面具有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学校是世界法语大学协会(AUF)中国会员中唯一的正式会员单位。学校与国外政府及教育机构合作设立法语联盟、歌德学院语言中心、俄语中心、塞万提斯学院语言中心、韩国世宗学堂、法国图卢兹大学联合体驻中国办事处等涉外教育与文化交流机构。与非洲多哥洛美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语言大学和美国西佛罗里达大学联合举办孔子学院。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创办本科双文凭项目(商务英语专业)。
办学条件
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先进,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同传实验室、翻译实验室。学校图书馆藏有外国语言文学原版图书、语言类工具书等各类图书16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近3000种。
社会服务
作为重庆市大学联盟成员之一,为重庆市大学联盟成员学校开放相关课程,共享我校优质教学资源。学校结合外语优势和特色,服务社会,为提升重庆的国际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促进重庆产业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支持。学校志愿者服务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重庆园博会等众多国际大型活动和重庆市外事活动,为外宾、商界友人、新闻记者提供接待、翻译、联络、协调、礼仪、向导等服务,受到国内外友人的一致好评。建校六十余年来,川外学子的足迹遍布全球各地,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重庆市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我国的外交事业,为增进我国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了贡献。
发展愿景
学校秉承“团结、勤奋、严谨、求实”的校训,发扬“守责、求实、开放、包容”的川外精神,实施“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治校方略,凝练“国际导向、多元通用”的办学特色,狠抓内涵建设,努力为重庆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地址:400031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电话:023—65385238传真:023—653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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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俄语学院、德语学院、法语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日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英语学院、翻译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商务英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与贸易学院、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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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英语 德语 俄语 西班牙语
开设专业
英语 商务英语(中澳合作项目) 德语 阿拉伯语 朝鲜语 泰语 越南语 俄语 法语 意大利语 翻译 希伯来语 匈牙利语 日语 商务英语 葡萄牙语 西班牙语 捷克语 马来语 罗马尼亚语 土耳其语 波斯语 外交学 国际政治 旅游管理 社会学 社会工作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网络与新媒体 国际新闻与传播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财务管理 审计学 电子商务 法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金融科技 物流管理 教育学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数字经济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和临时困难补助,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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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录取体制,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秉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英文全称: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5001065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3-65385206、65383326
本科招生QQ咨询群:943918206
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scwgydxbkzs)
本科招生微信视频号: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
第九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isu.edu.cn(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第十一条 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文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型外国语大学,具备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强化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完备办学体系。学校开设55个本科专业,其中外语专业26个(24个外语语种),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有西南地区最完善的外语教学智慧教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笔译实验室、国际商务文化与谈判实验室、中介语语料库实验室、传播技能综合实验中心、跨境电商与国际物流实验室、智能审计实训实验室和数字经济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学校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疾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发音、听力和呼吸等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听力正常,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原则上要求男生净身高175-185cm,女生净身高165-175cm,身体条件不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考生慎重报考;报考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的考生,应参照相关省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含双学士学位项目)、翻译和商务英语(含中外合作办学和双学士学位项目)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报考非外语类专业不做外语口试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基数、生源质量、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
第十九条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5个,其中8个专业按3个专业大类招生。学生进校经专业大类培养后,按照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1.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3.政治学类(含外交学、国际政治专业)。
第二十条 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单列院校代码、投档单代码或专业代号录取,招生计划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教育部(教外综〔2012〕30号、教外司综〔2013〕253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编号:MOE50U2A20121236N,专业代码:050262H)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3年+国外1年),修完两校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Bachelor of Arts商务英语专业),以及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Bachelor of Business商务专业)。
教育部(教外函〔2021〕8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编号:MOE50FR2A20212158N,专业代码:120601H)为我校与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国内4年),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物流管理专业),以及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学士学位(Licence Economie et Gestion经济管理专业)。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法语+法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渝学位发〔2021〕5号),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6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7-8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商务英语学院和国际金融与贸易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渝学位发〔2023〕1号),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个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和经济学两个学士学位(所授两个学位在同一本证书中标注)。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英语+法学”“英语+教育学”“英语+财务管理”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为我校英语学院分别和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渝学位发〔2024〕2号),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个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和法学、文学和教育学、文学和管理学两个学士学位(所授两个学位在同一本证书中标注)。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西班牙语+电子商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为我校西方语言文化学院和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本科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渝学位发〔2024〕2号),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个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西班牙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和管理学两个学士学位(所授两个学位在同一本证书中标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学校志愿优先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缺额计划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当地省级招考主管的规定执行。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该批次按顺序志愿投档或无同分排序细则,则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和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成绩,经济学类和管理学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认可20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五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第二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新疆班招生录取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原则上只录取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调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以当地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二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含加分)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50)。
第三十条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备案价格执行。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200-6875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115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国内学习阶段33000-350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入学须知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按学年收费,国外学习阶段按外方学校标准收费)。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生/学年。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勤助贷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奖学金等。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和临时困难补助,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章 入学报到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如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 纪检监察
第三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65385224。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办理考试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四川外国语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本科招生工作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