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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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艺术学院坐落于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文化底蕴深厚,学科专业齐全,办学层次较高,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省艺术教育和艺术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历史沿革与山艺精神
学校始建于1958年8月,前身为山东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建为山东艺术学院,开设本科专业,并被赋予“为全省培养音乐、美术、戏剧等方面高等艺术人才”的光荣使命。
建校之初,一大批在国内享有盛名的艺术大师在这里工作、生活。早年与徐悲鸿留学欧洲并同时回国办美术教育的李超士、戴秉心,与人民音乐家冼星海一起留学欧洲的李杰民,弘一大师的得意弟子刘质平,以及国学根底深厚、书画造诣较高的于希宁、关友声、黑伯龙、柳子谷等老先生,都曾在这里执教,并奠定了山艺发展的根基,也奠定了山东艺术教育的坚实基础。这些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严谨治学、潜心艺术,为社会留下了一件件艺术珍品,也为学校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即“闳约深美”的山艺精神。
办学条件与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济南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313亩,其中长清校区1200亩。学校产权建筑总面积351126㎡,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0090㎡;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687357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23.33万元,齐全的配套设施很好地保障和满足了教学需要。
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现有普通本专科中专生8577人,硕士研究生641人。
办学层次与学科建设
经过不断地积淀与发展,学校现在形成了含中专、普通本专科、研究生、艺术硕士(MFA)、成人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办学格局,涉及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4大学科门类。现有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三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重点学科,其中音乐学为特色重点学科;美术史论、文化艺术管理学、设计艺术学三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现有50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绘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表演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余项。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和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
师资队伍与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73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9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241人。硕士生导师158人,重点学科带头人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建校56年来,山东艺术学院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名合格艺术人才,以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陈瑾、徐少华、王绘春、苏岩、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王歌群、于冠群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科研与艺术实践创作
学校同时拥有三个省级研究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山东民间艺术研究基地。“十一五”期间,共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39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6项,横向项目6项;累计出版著作113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99篇;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98项,其中获全国性、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奖23项。
近年来学校师生在全国美术作品展、电视剧“飞天奖”评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全国篆刻艺术大展、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全国性比赛与评奖中,荣获各类奖项290余项。在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全省高校音乐专业基本功比赛、全省高校美术专业基本功比赛、山东省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山东省舞蹈大赛等省厅级比赛中荣获各类奖励1700余项。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00余场。
社会服务与开放办学
学校根植齐鲁大地,踊跃参与山东经济、文化建设。一方面,不断对齐鲁文化进行研究、传承和保护。大力开展齐鲁戏曲瑰宝吕剧的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鲁锦”、民间手工艺“柳编”等进行资料搜集整理和产品开发;在长清校区建立汉画像石艺术馆、山东民间剪纸艺术馆和鲁锦艺术馆,收藏保存珍贵汉画像石50余块,山东民间特色的剪纸艺术品4000余件,鲁锦实物200余件。另一方面学校不断将师生们的艺术实践和创作与对社会的服务、贡献结合起来,承担省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完成了山东彩车“岱青海蓝”设计、创作、展演任务,参加世博会山东馆主题创意及方案设计、承担“山东活动周”文艺演出、“山东馆”礼仪等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记功表彰。代表山东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艺演出;参加了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十艺节倒计时两周年演出。承办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高雅艺术进校园”、山东军民春节联欢晚会等创作与演出任务。学校还重点加强了与地方政府、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与省广播电视局、省公安消防总队合作成立“山东青年广播电视乐团”、“山东消防艺术团”,与济南市西区建设指挥部、长清区政府等签订合作意向书,与海阳中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海阳国际艺术村创作实践培训基地等。
学校始终坚持开放办学,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法国大沙隆音乐学院、美国圣塔莫尼卡大学、日本东亚大学和台湾艺术大学等11所学校建立友好校际关系和长期合作关系,通过“2+2”学制联合办学、教师访学交流、互派学生等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力度。
目前,全校上下正在《山东艺术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引领下,同心同德、务实进取,为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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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电影学院、书法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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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绘画 艺术设计学 绘画(鉴定与修复方向)
开设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 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导演 表演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艺术管理 曲艺 音乐剧 陶瓷艺术设计 音乐表演(演唱方向)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 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 动画 雕塑 美术学(师范类方向) 中国画 书法学 戏剧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工艺美术 艺术史论(艺术理论与批评方向) 舞蹈学 表演(戏曲表演方向) 电影学 戏剧影视文化(戏曲文化传播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 数字媒体艺术 摄影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 音乐教育 人物形象设计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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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四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
第六条 学校地址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有关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十条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
(1)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一段线,方可报考。
(2)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3)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教育、流行音乐、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其中乐器及唱法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4)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播音主持类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6)表演、音乐剧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7)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
(8)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舞蹈类专业的培养方向为中国舞,请舞种为国际标准舞和流行舞的考生慎重报考。
(9)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我校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或者破格要求,方可报考。
(10)雕塑专业的考生,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合格线,我校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或者破格要求,方可报考。
(11)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的考生,2024年中国戏曲学院组织的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表演(戏曲方向)仅限京剧表演且行当为老生、青衣、花旦、武旦、老旦、铜锤花脸、丑(文、武)报考;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仅限京剧音乐伴奏且乐器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阮、板鼓、大锣、小锣、铙钹报考。
2.山东省外考生报考条件
(1)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放分省计划,相关省份考生2024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投放分省计划,相关省份考生2024年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乐器唱法舞种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雕塑专业,考生2024年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合格线,我校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破格要求,方可报考。
(4)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的考生,2024年中国戏曲学院组织的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表演(戏曲方向)仅限京剧表演且行当为老生、青衣、花旦、武旦、老旦、铜锤花脸、丑(文、武)报考;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仅限京剧音乐伴奏且乐器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阮、板鼓、大锣、小锣、铙钹报考。
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照关系表》。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
第十五条 山东省内考生录取时,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专业建议女生报考,男生慎报;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第十六条 我校省内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乐器种类分列招生计划;流行音乐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流行演唱及乐器种类分列招生计划;音乐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山东省音乐类统考音乐表演子科类和音乐教育子科类分列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表演( 戏曲方向)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行当分列招生计划;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本科专业录取时按乐器分列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省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艺术类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山东省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条 省内按综合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实行平行志愿,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相应类别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山东省202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 省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按相关省份规定批次,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省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份规定批次,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比例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三条 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雕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校考专业按照录取原则进行正常录取后,如未能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启动破格录取方案。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正常录取能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录取。
1.雕塑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雕塑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雕塑合格生源的前 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破格条件及破格录取办法
在考生所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录取结束后,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第二十四条 按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表演(戏曲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联考成绩合格,按照省际联考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备注:
1.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校考专业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省际联考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咨询电话:0531-86423300,0531-86423303
纪委电话:0531-86522332
网址:https://www.sdca.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