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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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学校创建于1993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是一所非盈利性民办本科高校,也是上海市唯一一所进入全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大学之一。2019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2020年6月,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简称“中侨大学”)。学校占地542.4亩,校园环境怡人,目前在校生7000余人。学校以创办“专业特色鲜明、办学风格新型”国内外知名一流现代职业教育大学为发展目标。全国制造业500强企业——致达集团以“科教兴企,产业报国”为己任,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后盾。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国育才,为党育人,积极探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把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标杠,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作为办学中心任务。学校秉承“做人、做事、做学”校训精神,坚持“创新、创业、创值”发展思路,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追求卓越。学校与上海交通大学依托地缘优势,深化教育合作,推进专科与本科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由上海交通大学选派校长,推进专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交流、国际合作、专本衔接,助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学校现有8个二级学院、35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10个本科专业,在探索中形成“学校、企业、行业、政府”四位一体的联动育人模式。学校坚持以企业和社会用人标准为导向,集多方智慧协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打造专业特色,形成了以食品专业群、老年护理、证券与期货为特色专业,以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运用技术为品牌专业,以物流管理为一流专业的专业建设格局。目前,学校与245家企业保持着良好关系,拥有校内外专业实训基地153个。学校全力推进“升格本科,特色立校”的发展战略,整合资源,深化合作,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特色发展,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学生与周边社区人群职业技能培养和学历再提升。近年来,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多所高校保持良好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海外交流与合作项目,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能力,增强师生国际化视野。目前学校已累计派送500余名学生出国接受短期交换学习实践及留学深造,为学生海外游学,出国深造搭建平台。
在“学业有特长、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的大德育观的倡导下,学校稳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阶梯导向”德育方式,学校培育学生由“大学生”向“准职业人”转变,提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引导学生成为真正“职业人”。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形成合力育人,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培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并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激发创新思维,培育创业氛围,搭建创值空间,并在校园文化、爱心助学、志愿服务等方面打造特色品牌。近年来,多位教师获“上海市育才奖”等荣誉,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职业院校创新创效大赛、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竞赛等各类大赛中屡获佳绩,连续十余年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文明单位”,2020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
“学海弄潮,有我骄子,中侨大学,放飞梦想!”中侨大学将以“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胸襟,借助“升格本科”全面实现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特色发展,进一步提升地区文化内涵,携手企业、行业和政府共同助力中侨学子成长成才,培育适应未来发展的高素质高技术技能的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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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建筑工程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烹饪与酒店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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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 物联网工程技术 大数据工程技术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 机器人技术 智能制造工程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营养与健康 金融科技应用 大数据与会计 现代物流管理 企业数字化管理 全媒体电商运营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烹饪与餐饮管理 护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合成生物技术 工商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烘培与饮品加工) 应用英语 商务日语(进出口贸易实务) 应用西班牙语(进出口贸易实务)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 数字媒体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电子竞技与网络直播) 物联网应用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室内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广告艺术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化妆) 护理(康复护理) 大数据与会计(涉外会计) 金融服务与管理 现代物流管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生物制药技术 医用电子仪器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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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日语、西班牙语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西班牙语、其余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普通类专业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各项加分不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
4.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
6.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无投档排序规则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学费:一般类本科专业学费39800元/年;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物联网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学费35000元/年,烹饪与餐饮管理学费33000元/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35000元/年;
专科学费:数字媒体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护理(康复护理)专业20000元/年、其它一般专业19000元/年、艺术类专科专业210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改建大楼:5000元/年(4人间)本科
普通大楼:3500元/年(4人间)专科
智慧型寝室:7800元/年(4人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1616101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zq.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hzq.edu.cn
咨询电话:021-31616077、31616088、31616099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