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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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兴伟学院是一所小规模、高质量、非营利、“以能力培养”为特色的中国式博雅学院,致力于培养能更好地适应全球一体化进程下瞬息万变的社会需求、具有创新型思维和广博知识的国际化人才。我们的学生来自不同的背景,但是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发现并勇敢实践自己的梦想。在兴伟,有风景如画的校园,有导师的悉心聆听引导,更有一群志同道合、一起自由寻找梦想的学生。因为有这样的温暖的、一直给予支持的“兴伟家庭”,学生敢于大胆尝试,在实践、挫折中不断学习。从招聘教授到选择课程,学生们通过参加八个委员会来自自主管理学校。我们相信把管理学校的权利和自由交给学生能让学生们用不同的视角重新审视、思考为何学习,如何学习、成长、生活。经过兴伟的生活,学生们会成为胸怀大志、追求梦想、赋有创新精神、拥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乐于奉献社会的人。
委员会简介
学校由八个委员会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委员会以学生自主管理为主,教练为辅,凡是有重大决定都由委员会内部成员投票决定。
SAC:学生事物委员会
负责学生日常活动,学校团委及其工作的管理,学生手册管理和修改,学生违纪违规和奖励执行。
FAC:财务委员会
依据财政局,教育局以及相关部门财经规定,配合学校各委员会的财务工作,合理分配学校资金的使用,制定学校每学年的预算,奖助学金管理等。
ITL:信息与图书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校的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全校所有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维修维护及信息安全和安全技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的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同时负责图书馆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
COC:院办
负责各个委员会材料的汇总和上报签批,学院工作会议的翻译,和保存各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等
AC:招生委员会
宣传工作主要是外网、官网、公众号的维护;拜访和联系其他高校;参加现场咨询会和宣传品制作。招生工作主要是春秋季招生面试,咨询和接待新生报到和国际学生和交流生的招生工作。
EACC:课程安排委员会
负责完成开设课程的工作,教学制度的设计,学校选课系统Populii的管理,和建立国内外高校校际沟通交流关系。
HR:人事委员会
负责与兼职老师,教授,全职老师签订合同,收集相关材料,对课程及讲师做满意度调查等。
LC :后勤委员会
安保,物业,维修,客房食堂宿舍管理,保洁绿化,虫控,基建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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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英语系、国际商务系、思政教研室、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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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英语(博雅方向) 国际商务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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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上海兴伟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
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省级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具体的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审定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以考生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调剂录取。
二、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征集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同分处理原则:按生源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同分原则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49985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xingwei.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www.xingwei.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0761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