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TIANHUA College)于2005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校,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独立招生,独立颁发毕业文凭,符合要求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学校位于上海、江苏和浙江三省交界之处——上海市嘉定区,与上海市区有地铁11号线相通,随着城际高速铁路的建成,学校与长三角及全国的大中型城市的交通十分便捷。学校占地505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先进,运动场地宽敞,校园环境优美,四周天然河道环绕,绿化面积达10万平方米,常年绿树掩映,花草芬芳,是大学生理想的学习场所。
天华学院的发展定位为:建设以教育类、工科类和健康类专业为主体、文理和经管为两翼、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民办本科院校,坚持走文化立校的育人之路,形成鲜明教育国际化特色,培养“专、通、雅”协调发展,富有竞争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适应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初等教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基于未来的目标定位,又经历十多年探索之路,学校逐渐形成自身的发展理念:建设文化天华、特色天华、责任天华、活力天华。
学校设有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7个学科,目前有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金融数学、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英语、日语、德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应用心理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康复治疗学、人工智能、健康服务与管理等31个专业,其中包括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5个中本贯通专业,3个高本贯通专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00多人,近100人拥有或者正在攻读国内外博士学位,其中50余名教师拥有或正在攻读国外硕、博士学位,220人次的教师有海外培训经历。截止2021年3月底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9446人,生源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合作,把深度国际交流作为全面提升学校品牌和竞争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重大战略决策,在管理观念及模式、师资培养、专业教学改革、双语教学、社会培训等方面锐意开拓。同时,加强与美国、英国、新西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近30余所来自世界各地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国际化发展机遇和平台。学校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及国际课程合作项目累计达到14个,同时每年有近十个暑期游学项目、短期交流交换项目。
学校已正式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体现了办学者坚守教育理想、立校为公的情怀。学校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平安单位、上海市5A级社会组织、上海市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奖、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学校党委先后六次获得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工委、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市社会工作党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办学成果得到社会认可,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各项赛事上屡获佳绩。
���
院系设置
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健康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通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开设专业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 艺术教育 英语(英语教育方向)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中美合作)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学(中美合作) 应用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中美合作) 健康服务与管理 影视摄影与制作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国际课程合作) 视觉传达设计(校企合作)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 日语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国学教育与传播方向) 金融数学 金融数学(国际课程合作) 互联网金融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国际课程合作)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国际课程合作) 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人工智能 机械电子工程(双语教学) 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应用方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德语教学双证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双语教学) 通信工程(双语教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网络工程(双语教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层次
¾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¾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¾民办高等学校 ¾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以及隐瞒病情病史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投档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非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级招办投档原则,在其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对投档线上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投档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无级差,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等单科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三、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英语(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通信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金融数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国际商务(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财务管理(双语教学,国际注册会计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特许金融分析师培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人工智能(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 48000元;
汽车服务工程(德语教学双证)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0元;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 48000元;
应用心理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8000元。
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6000元,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督。
举报电话:021-3996626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
咨询电话:021-39966101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