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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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杉达学院是在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背景下,于1992年6月由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部分教授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民办大学。1992年8月,经上海市高等教育局批准筹办,校名为“杉达大学”,并于当年秋季面向全国招生;1994年2月,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正式建校;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校名为“上海杉达学院”,是上海市第一所本科民办高校;2005年8月,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0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建校29年,学校恪守公益性、非营利性办学原则,坚持“以诚信对待社会,以严谨的教育管理取信于社会,以较高的教育质量回报社会”的办学理念,建立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政治核心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学校定位为建设多科性、国际化、高水平的应用技术大学,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建有上海浦东、浙江嘉善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08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逾2.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58万册。学校设有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40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现设有胜祥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国际医学技术学院、教育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嘉善光彪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沪东工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部)。现有专任教师64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9.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占92.9%(博士29%)。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4万余人;建校以来,培养了5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
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成立时尚学院、金棕榈数字化产业学院、华钦学院、华为ICT学院(2021年3月又与华为签订深度合作框架协议)、曙光大数据学院、创新与创业学院等平台;建立与企业合作开展教学培训和毕业设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模式,形成“主体多元、模式灵活、相互作用、社会满意”的产学合作教育格局。政府扶持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配套投入,完成90余个学科专业内涵建设项目,拥有综合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机械电子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现代医技综合实验中心、酒店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等,以及各类专业教学实验室140余个。
学校借鉴国际办学模式,与国外合作伙伴共同制定合作办学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互认;引进外籍教师和具有国际背景优秀教师,组建中外教学团队,利用国际优质课程资源,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学校先后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99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协议与合作项目,各二级学院均有合作交流项目。2002年,学校与美国新泽西州的瑞德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2016年,学校与荷兰国际管家学院合作开展高级管家课程培训;2017年,学校利用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教育资源,与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合作开展财务管理(CIMA方向)班教学项目;2017年,学校金融学专业与高顿财经合作,开设了金融学(CFA方向)实验班。
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首批上海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培育项目(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护理学、酒店管理、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卫生教育、康复治疗学、旅游管理、视觉传达设计8个);上海市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应用型本科高校试点专业(护理学、卫生教育、康复治疗学、金融学、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7个);上海市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全英语示范性课程、优秀教材;上海市教学名师、“海外名师”项目;中高职、中本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教育教学成果。
学校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强化管理、引导自信、导向自主学习,形成外语、计算机能力特长,养成团队精神与人际沟通等基本素质。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获得了一大批国家级和省市级比赛奖项。近三年,全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8%,均高于全市和同类高校水平。
面向“十四五”,学校的愿景是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民办高校,学校的使命是让每一位学生收获适合自己的发展增量。学校以2021年(迎接建校30周年)为起点,至2030年(迎接建校40周年),初步建成适应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需求、办学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民办高校;至2040年(迎接建校50周年),全面建成在长三角地区具有显著办学优势和广泛吸引力的民办高校。
学校是上海市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校、上海市实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发起及成员单位;“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卓越创新联盟首批成员。学校荣获全国先进民间组织、中国社会组织“五A”单位、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文明校园、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党委被中共上海市委授予“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上海市“创先争优•世博先锋行动‘五好’基层党组织”、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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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胜祥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外语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国际医学技术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基础教育部、沪东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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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
开设专业
金融学 金融学(CFA方向) 会计学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CIMA方向)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双语教学) 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食品质量与安全 工程管理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土木工程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方向) 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高级管家方向) 酒店管理(双语教学) 旅游管理(双语教学)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试点班)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商务 英语 日语 西班牙语 翻译(日语方向) 新闻学 新闻学(传媒经营方向) 网络与新媒体 时尚传播 服装与服饰设计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数字设计方向) 数字媒体艺术 康复治疗学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卫生教育 机械电子工程 护理学 风景园林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国际多式联运) 现代物流管理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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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杉达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嘉善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金桥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长寿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652号。国际经济与贸易(不含中美合作办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旅游管理(含双语教学)、酒店管理(含双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含双语教学)以及所有语言类专业录取新生一、二年级在嘉善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金海校区就读。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双语教学)专业录取新生一年级在嘉善校区就读,其他学年在长寿路校区就读。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一年级在嘉善校区就读,其他学年在金海校区就读;所有专科专业录取新生在金桥校区就读。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杉达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日语、西班牙语、翻译(日语翻译方向)等语言类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平行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所有专业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分。对于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高考改革省份依次参考语、数、外科目成绩的高低,再出现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专业调剂: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视其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艺术类录取规则: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进行。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收费
1.金融学(双语教学)、会计学(双语教学)、时尚传播(双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双语教学)、旅游管理(双语教学)、酒店管理(双语教学)专业60000元/年;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专业48000元/年;
3.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专业45000元/年;
4. 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5000元/年。
二、艺术类本科收费
1.服装与服饰设计(双语教学)、环境设计(双语教学)专业70000元/年;
2.其他艺术类专业46000元/年;
三、普通专科收费
所有专科专业18000元/年。
收费文件依据为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嘉善校区3500元/年;其他校区4000元/年;金海校区学生公寓(C区)4500元/年。
收费文件依据为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2026283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andau.edu.cn
招生办官网: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0897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