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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纽约大学成立于201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在上海市及浦东新区政府大力支持下,由华东师范大学和纽约大学合作创办的中国第一所中美合办研究型大学,也是纽约大学全球体系中具有学位授予资格的三大校园之一。
上海纽约大学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依托纽约大学的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致力于奉献卓越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当中具有变革意义的“试验田”,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世界公民。
上海纽约大学本科教育概况
上海纽约大学秉承博雅教育的理念,顺应经济全球化及科技高速发展迭代的时代特征,贯彻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将通识培养与专业训练的优势相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本科教育模式,在为学生打下扎实专业基础的同时,充分拓宽学术视野,训练审辩思维能力,培育健全的人格,不仅为学生迎接毕业后的挑战做准备,更为终生学习和发挥创造力赋能,构建可以终生受益的成长体系。
“博”与“专”相结合的定制式课程体系与学业路径
上海纽约大学的本科教育突破传统意义的专业边界,运用国际高等教育界最前沿的跨学科创新培养理念,精心设计了一套适合上海纽约大学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
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本科四年的前两年主要对学生进行通识核心课程的培养,通过社会文化、自然科学、数学、算法思维、语言及写作等六大课程板块,着力打造坚实完整的知识基础、训练严谨活跃的思维能力,以及培养全面开阔的学术视野,让学生接受完整的人类文明核心知识学习,接触各个学科领域的内容及发展趋势,从而可以充分认识自身学业兴趣和特长,更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专业或方向。
学生最早可以在大一结束后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上海纽约大学本科阶段开设12个专业(含19个方向),以及丰富的辅修专业,涵盖商学、计算机与工程、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等各个领域。专业课程的设置在覆盖必要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为学生充分留出了选择细分方向和跨学科应用的空间。学生可以自主组合定制化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模块,形成个性化的专业发展路径与核心竞争力。同时结合通识教育塑造的跨学科的视野及能力,成为一专多能、触类旁通的多元人才,为未来个人发展创造最大化的可能性。
在完成前两年的学业之后,上海纽约大学的学生可以去到纽约大学全球体系当中的其他校园和学习中心进行为期一至两个学期的海外学习。作为国际上最早开展大规模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纽约大学在全球五大洲的14个主要城市建立了三个有学位授予资格的校园和12个海外学习中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和学业兴趣选择海外学习的城市与教学点,无缝接入纽约大学质量统一的全球课程、师资和教育资源,以及更多全球辅修专业,进一步充实头脑,开阔眼界,实现既读万卷书,又行万里路。
世界一流的师资队伍与国际领先的生均师资配比
上海纽约大学按照纽约大学标准、依托纽约大学世界一流的师资资源和选材体系面向全球招聘教师。截止2018年,已建成一支约200人的高水平、国际化、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师生比1: 6左右(长期目标为1:8),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办学至今,先后有23位各国院士级的学术大师全时为本科生上课,仅2018学年就有8位大师在校任教。世界一流的师资和极致的小班化教学模式,都是为了给学生创造最优质高效的教学体验,实现最大化的学习成果。
高度国际化的教学环境
截止2018年,上海纽约大学现有在校本科生1300余人,中国学生和国际学生各半,国际学生来自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世界上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大学之一。学校采用全英语教学,并在课外活动及校园生活方面大力创造跨文化交流的环境与条件,最大程度地培养学生适应并胜任在国际化环境中工作与生活的能力。
畅行世界的双学位体系
上海纽约大学颁发中、美两个学位,共三张证书:即由美国纽约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由上海纽约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双学位体系也是中外合办大学的重要特色之一,学生在毕业以后无论是选择出国深造,还是留在国内就业,都可以发挥中美两套文凭所带来的不同优势和切实便利。
上海纽约大学研究生教育概况
研究生培养上,学校将在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和专业领域开展硕士、博士以及非学历教育。所有研究生专业与项目均与纽约大学相关院系合作,充分利用纽约大学全球教育体系内丰富、优质的学术资源,培养地点上包括上海、纽约和全球其他地区。
每年有数百名来全球各地的学生在上纽大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培养,就读于注重专业教育的数据分析与英语教育等领域的硕士专业、和侧重前沿科学研究的化学与神经科学等领域的博士专业。 学生极具活力,背景多元,与本科生一起构成了上海纽约大学高度国际化的学生群体。
欢迎访问上海纽约大学研究生与研修项目办公室的网页,了解学校目前开设的五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和八个博士研究生专业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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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文理学部、商学部、工程与计算机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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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生物科学 化学 经济学 世界史(全球中国学) 世界史(综合人文) 数学与应用数学(荣誉数学) 数字媒体技术(交互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技术(交互媒体与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 神经科学 物理学 世界史(社会科学) 自主设计专业方向 金融学(商学与金融) 金融学(商学与市场营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科学)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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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上海纽约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纽约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567号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纽约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纽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颁发上海纽约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学位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批准,我校招生计划不做分省安排。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生“校园日活动”评价结果,面向全国招生。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的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上海纽约大学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和其他综合表现,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上海纽约大学“校园日活动”。在“校园日活动”中获得上海纽约大学预录取资格或待录取资格的学生需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达到生源所在省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上海纽约大学将结合高考成绩、“校园日活动”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通过本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择优录取。
二、上海纽约大学在提前批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学生。获得预录取或待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在该批次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纽约大学(如该批次为平行志愿,则需填报A位置志愿),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学生入学时不确定专业,入学后自由选择专业。
四、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第一、二学年学费200,000元/年,第三、四学年学费2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待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监督。
举报电话:021-2059526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hanghai.nyu.edu
招生处(办)官网:https://shanghai.nyu.edu/cn/undergraduate-admissions
咨询电话:021-20595599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