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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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始创于199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用现名,是由“985”“211”重点建设高校东南大学用全新的办学理念和运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它是东南大学发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在本二层面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服务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窗口。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管理。东南大学校长张广军教授任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东南大学党委副书记郑家茂教授、东南大学总会计师丁辉教授任董事会副董事长,郑家茂教授兼任学院院长。2012年3月,学校顺利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成为江苏省首批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东南大学本科教学基地——浦口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畅达。地铁三号线贯通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四牌楼校区和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形成南京站、南京南站以及市中心的一小时交通圈,学生可最大限度共享东南大学教学资源。
学校设有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制药与化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基础部等7个院(部),9个党政管理部门,2个直属单位,设有30多个本科专业,现有师生员工1万余人。
校园风景优美、绿树成荫、景色宜人,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拥有现代化图书馆和先进的各类实验室,办学设施一应俱全,生活服务方便快捷。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计算中心、物理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三个院级公共实验中心和金工实习基地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各专业均建有综合实验室。图书馆藏书128万余册,并共享东南大学的全部电子图书资源。校园网主干千兆,覆盖所有教学和行政区域,与东南大学主校区千兆互连。学校现有学生食堂1.1万㎡、浴室1000㎡、超市1000㎡、学生宿舍10.7万㎡。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体育场、室内体育馆、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学生活动场地。良好的办学条件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为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提供了理想的环境。
学校秉承东南大学百年办学优良传统,紧密依托东南大学雄厚的学科资源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以“人才需求大、国内有影响、就业前景好、支撑力量强”为专业设置原则,所设专业以社会需求旺盛的工科专业为主。2007年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院17个专业列入江苏省本二批次招生,2014年全部专业(含方向)列入本二批次招生,是全国列入本二批次招生专业和人数最多的独立学院。
学校拥有以东南大学专家教授为核心的一流教师管理团队,坚持选聘学术水平高、科技创新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坚持选聘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咨询顾问;各专业拥有由高水平学术带头人领衔、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爱生敬业的专任教师队伍;并申请包括长江学者、“杰青”科学家、千人计划学者、博士生导师等在内的一批高水平教师担任各专业的讲座教授和客座教授。学校建有制度化、常态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确保了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学校牢固树立教学质量生命线意识,建有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东南大学资深教授组成的教学督导组全面指导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
学校专任教师58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294人。
学校努力搭建丰富多样的课外创新实践平台,成立了创新实验室,启动“大学生创新课题立项计划”。设立32个学生社团和4个学生艺术团。为培养学生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提供丰富的载体和条件。学校将创新实践与各类竞赛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江苏省内的各类竞赛活动,共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3662人次,获奖数和获奖等级位居全国民办本科院校的前列,且已超过省内众多公办本科高校。
学校秉承东南大学百年办学优良传统,坚持“以生为本”理念,努力构建体现自身学科优势、科学合理、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不断加大转专业自由度,并设置辅修专业制度;对重要的基础课实行分级分层教学,为不同学业基础、不同发展取向的学生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积极探索“做学结合”“案例教学”“项目驱动”“现场教学”等多样化教学方法,积极探索“优才优育”“校企合作”“国际合作”等培养模式,实现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近三年,学校依托东南大学的国际合作资源,以选派交流生、硕士项目学习、暑期游学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400余人,为学生出国深造搭建平台。
求真求美、成人成贤,人才辈出、桃李满园。我校毕业生以“知识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赢得社会广泛赞誉。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年终就业率在96%以上,有一大批学生被中国水利水电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石化集团、南瑞集团、中国电信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录用。近五年,学校共有700余名毕业生被南京地铁、上海铁路局、杭州地铁、厦门地铁、合肥地铁、常州地铁、无锡地铁等录用。
2017年至今,我校共有1200余人被录取为研究生,其中相当一批学生被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厦门大学、墨尔本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澳大利亚)、华盛顿州立大学(美国)、华威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英国)、东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录取。学校大部分专业考研升学率超15%,其中“985”“211”高校录取率占比超过30%,在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
2010年6月,学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全省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独立学院。2012年10月,学校被授予“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是全省获得此项荣誉称号的两所独立学院之一。近年来,在江苏省教育厅的专业抽检评估中多次以全部为A的优异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并获得“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江苏省共青团考核优秀”“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模范职工小家”“玄武区征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又好又快发展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将坚持“创模式、改机制、拓资源、求特色、图提升”的发展战略,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深化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改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创建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质量应用型大学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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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基础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数字化制造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制药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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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 税收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建筑学 风景园林 动画 环境设计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药事管理 智能制造工程 供应链管理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智能建造 功能材料 交通工程 护理学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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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由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双一流”高校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第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等,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二条 依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按“专业(类)”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考生投档分相同时的排序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历史科目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科目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3”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及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学校招生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
(1)财务管理、税收学、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造价专业,18000元/年·生;
(2)会计学、电子商务专业,19800元/年·生;
(3)建筑学、软件工程、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交通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功能材料专业,20000元/年·生;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药事管理、护理学、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22000元/年·生;
(5)环境设计专业,24200元/年·生。
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根据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标准为1500元/年·生。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证书及颁发办法
第二十一条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办法: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政编码:210088
咨询电话: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电话:025-58690736
监督电话:025-58662848
电子邮箱:cxzb@cxxy.seu.edu.cn
招生网址:http://cxxy.seu.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